『壹』 事業單位都有哪些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
(1)機關事務局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宗旨: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貳』 省直機關單位有哪些
省直機關是指經省級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省直行政事業單位,主要分為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群眾團體、檢察院、法院等幾類。
黨委辦公廳、紀檢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政策研究室、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直機關工委、老幹部局、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台辦、黨校、黨史研究室、省委機關報、社會主義學院、檔案局、專用通信局、社科聯等。
政府辦公廳、發改委、國資委、工業信息化廳、教育廳、科技廳、監察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商務廳、衛生與健康委員會、文化廳、審計廳、外辦、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廣電局、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安監局、統計局、林業局、糧食局、旅遊局、民委、法制辦、金融辦、物價局、社保局、國稅局、葯監局、人防辦、信訪局、無線電管委會辦公室、供銷社、招商局、研究室、參事室、出版社、文史館、農科院、社科院、招標局、機關事務局等。
『叄』 事業單位有哪些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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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是指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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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都有哪些
1、行政單位:城建局、交通局、房管局、公、檢、法、司、稅務等部門、煙草局、審計局、發改委、市長、林業局等。
2、事業單位:公立大學、公立小學、公立高中、公立醫院等。。
3、企業單位: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有限公、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等。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不同: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共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有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
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具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非公務員的人就職,一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他們的待遇除職權不同外,收入和公務員完全一致。
『伍』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是什麼單位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隸屬於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是政府機關的機關服務中心,後勤服務職能,屬於事業單位,一般和單位的辦公室、辦公廳在一起。主要工作職責以協助政府部門對社會治安、勞動就業、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和流動人員管理等工作,協助保護城市生態環境,維護本社區的交通、通訊、能源等市政公共設施。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有關機關事務工作和後勤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全市機關事務工作的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市級部門及區縣、開發區機關事務工作。
(二)負責提出機關後勤服務保障項目標准,統籌推進並逐步實施行政中心機關後勤的集中服務保障工作。
(三)參與研究制定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房屋土地權屬界定和清查登記等有關工作,負責辦公用房的規劃桐差、建設、配置、租賃和使用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四)落實市級機關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市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及危舊住房改建項目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幹部職工住宅小區(院落)的規劃、建設、分配、使用管理、維修工作。
(五)統籌推進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工作,參與研究擬訂相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工作。
(六)貫徹執行有關公務用車管理、改革工作的規劃和政策,參與研究擬訂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協調推進全市公務用車日常管理工作。
(七)組織擬訂市政府機關辦公區安全保衛、應急預防、人民防空有關制度、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市政府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務系統的幹部崗位培訓、後勤工人技術培訓等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服務保障等工作,模型負責市政府辦公區人防設施、水電氣暖、環衛、綠化、餐飲、會務、通訊、交通安全、車輛管理以及市政府機關便民服務、健康醫療等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機關愛國衛生及其他社會事務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配套辦公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資源管理局、城市規劃展覽館、綜合服務樓及武警營區等單位)後勤保障服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市級領導幹部服務及生活區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以上領導幹部公有住房、周轉房及公寓房的管理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律依據
《財政部機關服務中心經營單位經營目標管理和績效考評暫行辦法局碼皮》
第五條機關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績效考評、選賢任能的經營理念和機制,把以經營目標作為評價經營工作的標准,建立良好的經營管理制度和正確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拓寬經營渠道,挖掘經營潛力,提高經營效益,確保優良的經營績效,確保經營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六條機關服務中心各經營單位負責人或責任人應當按照機關服務中心的經營工作部署,對本單位經營管理工作實行強有力的領導;對經營目標實行動態管理,追蹤問效。要做到遵紀守法,依法經營,按章納稅,廉潔自律,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