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務院2015年基層獸醫改革指南基層獸醫站怎麼改革官方獸醫什麼時候能拿到國家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內容在管理機構、執法機構、技術支持體系、動物防疫機構建設方面進行改革。現有獸醫工作人員,要通過業務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並經資格認可、政府任命等辦法,逐步進入官方獸醫隊伍。並入之後才能拿到國家工資。具體內容如下:
《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三、建立健全獸醫工作體系
(四)建立健全獸醫行政管理機構。
中央一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列入農業部的內設機構。省以下獸醫行政管理機構由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養殖業發展情況和獸醫工作需要確定,並按程序報批。上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對下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有指導職責;各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對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有指導和監督職責。
要加強獸醫醫政、葯政管理,實施官方獸醫制度。
(五)建立獸醫行政執法機構。
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對現有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等各類機構及其行政執法職能進行整合,組建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作為行政執法機構,依法負責動物防疫、檢疫與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的行政執法工作,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對其進行歸口管理,並加強其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技術手段和能力建設。
出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建立健全各級獸醫技術支持體系。
承擔動物疫病監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等技術支持機構(實驗室)是獸醫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的重要技術保障和依託。要整合現有獸醫技術支持機構和資源,按照綜合設置的原則,建立健全各級獸醫技術支持體系。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獸醫技術資源,通過充實力量、資格認可、安全監管,切實加強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區域診斷實驗室建設。
(七)切實加強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建設。
根據經營性服務和公益性職能分開的原則,積極推進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由縣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按鄉鎮或區域設立畜牧獸醫站,人員、業務、經費等由縣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和公益性技術推廣服務職能。
要將原由鄉鎮畜牧獸醫站承擔的診療服務等經營性業務進行科學界定,並與公益性職能合理分離,使其走向市場。鼓勵和引導鄉鎮畜牧獸醫站分流人員創辦經營性獸醫服務實體。
(1)事業單位改革動物衛生監督怎麼改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四、加強獸醫隊伍和工作能力建設
(八)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制度。官方獸醫是指經資格認可、法律授權或政府任命,有權出具動物衛生證書的國家獸醫工作人員。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國家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制度。現有獸醫工作人員,要通過業務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並經資格認可、政府任命等辦法,逐步進入官方獸醫隊伍。
各級獸醫工作機構的人員編制,由機構編制部門會同財政和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九)逐步實行執業獸醫制度。從事動物疫病診斷、治療和動物保健等經營活動的獸醫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執業獸醫資格。對獸醫體制改革中分流出來的獸醫人員,依法納入當地的社會保障體系;已參保的分流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其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
各地要通過成立獸醫行業協會等方式,實行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提高服務水平。
(十)切實加強獸醫工作能力建設。要重視和加強獸醫教育,保證人力資源儲備,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強獸醫科學研究,完善動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風險評估機制,提高科學防治水平。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獸醫事務,跟蹤研究國際動物衛生規則,及時調整和完善國內相關政策。
⑵ 縣區一級的衛生監督所該怎麼改革
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思路,縣區一級的衛生監督所是屬於委託執法性質的機構,國內改革的方向有三個:
一個是轉為的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作為衛生行政部門的下屬事業單位,受衛生行政部門委託行使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權。
另外一個是並入衛生行政部門,作為衛生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如衛生監督執法大隊,行使衛生監督執法權。
第三個是,地方成立綜合執法隊,衛生監督所撤並到綜合執法隊,成立衛生監督執法小分隊,行使地方衛生監督執法權。
在很多地區衛生監督所也屬於事業單位,在這一輪的事業單位改革中,這三種可能性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