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
『貳』 水利局事業單位要改制了,我該怎麼選擇
這問題還考慮啊?是我就毫不猶豫的去了~事業單位,吃皇糧的,有保障啊~~改制不是那麼容易的,要安撫那麼多在編人員呢~~即使改制,也會給你們個好交代的~~
『叄』 事業單位改制具體怎麼細則
各省各地都不太一樣,主要是推進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企。
『肆』 事業單位如何改制
我們對國有企業改制曾經做了大量的調研和實際工作,有不少心得體會,也有很多經驗和教訓。現在針對事業單位在轉制、改制過程中涉及到的各個法律要點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夠為目前進行轉制、改制的事業單位提供一點幫助。
一、依法開展改制單位的清產核資工作
在事業單位轉制、改制過程中,堅持公有資產保值增值是一項基本原則。要依法維護國家、集體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就必須規范整個清產核資的操作程序。事業單位自身的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本身就是一個十分敏感而又引人關注的問題,特別是有些事業單位由於歷史的原因,擁有的資產數額十分龐大,這個問題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證清產核資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轉制之機,以各種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資產,是擺在各級領導面前的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我們認為,只有加強法律監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證清產核資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一、改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清產核資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在改制單位申請資產評估立項後,由主管部門委託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改制單位進行資產評估。
第二、對涉及到改制單位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處置方案的制訂、改制單位的股權結構設置、資產轉讓等行為,應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確保整個改制、轉制流程的合法性。
第三、加強民主監督,資產的評估結果、處置方案等須交由職工大會審議。
第四、對發生在轉制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處理。對於在轉制、改制過程中隱匿資產的行為,一經發現,就要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對於中介機構在承辦業務時,同改制單位串通作弊、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出現重大疏漏、嚴重誤導等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流失、侵害其他產權主體合法權益的,也應依法追究責任。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堅持「三公」原則和職工民主管理
同國有企業改制一樣,事業單位在改制過程中涉及的改制、轉制方案的制訂實施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必須事先將改制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這既是在政治上保證職工群眾的主人翁地位,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也是在制度上落實職工群眾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如果這項工作做得不好,往往會影響改制的正常進行,甚至還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因素。
第一、應做好單位職工的思想工作,讓職工群眾真正理解改制的內涵,使他們主動參予到改制過程中來,保證改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應依法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對於清產核資的結果、改制方案等交由職工大會做成規范的決議。
『伍』 事業單位改革,分類改革鎮水利站屬於哪一類
編制若在鎮政府機關,就是佔用行政編制,這種情況下安排在鎮水利站工作,我們一般叫「混崗」,就是佔用A單位的編制干B單位的活。水利站本次分類多為公益一類。因為參公的審批條件比較模糊,不排除有些水利站所已經參公了,但因為現在對事業單位的參公審批比以前嚴多了,甚至基本不再批出了,因此還存在未知數。其實如果公務員和公益一類事業編制人員的人事制度、收入分配水平和養老保險水平基本一致的話,何必在乎是否參公呢?
『陸』 2011年後水利事業單位改革怎麼改
2011年中央1號文件進一步確立了水利的國民經濟基礎設施地位和水利的公益性特點。因此,與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布置相適應,水利事業單位也將實行分類改革,目前正在進行事業單位的登記清理。
總體上,行事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只是很少部分)轉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從事服務的改制為企業。其他類型的事業單位予以保留(主要是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理單位),但要控制規模和數量,管理經費由財政保障。
『柒』 福建某縣水利局下屬水利工作中心站,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會怎麼改革
你好,像這種全額事業單位或者參公事業編制,有的還被委託了執法權,以後要慢慢的轉為行政編制即公務員,不過這個過程會很漫長。希望能夠幫到你!
『捌』 水利局(水務局)是有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嗎
水務局是水利局下設的部門,有的單位是企業性質,有的單位性質按照水利部門延續下來的事業編制,各地區不一樣。但現在基本都是企業性質,極少的延續了事業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