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統戰事務中心事業單位是做什麼
它的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統一戰線政策和法律法規。
具體有:組織開展統戰成員學習培訓、聯誼交友等活動;調查非公經濟人士情況,及時反映問題和建議,團結服務非公經濟人士;解決宗教團體「三無」問題,組織和指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識的宣傳、培訓工作。
統戰部的建立歷史為:五十年代初,中共中央就為統戰部門確定了「了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職能。進入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新的歷史時期後,愛國統一戰線得到了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統戰部門的基本職能內涵加深了,內容更加豐富。
1948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中央先後發電,決定「將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為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管理國民黨統治區工作、國內少數民族工作、政權統戰工作、華僑工作及東方兄弟黨的聯絡工作」,並具體負責籌備召開新政協的工作。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由李維漢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