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人員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事業單位人員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具體如下:
1、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2、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
喪葬費領取流程具體如下:
1、帶上相關資料,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具體資料如下:
(1)戶口本;
(2)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所提供的單據給當事人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⑵ 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如何計算
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如何計算?
參與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都是可以獲得喪葬費和撫恤金待遇的,只不過企業人員,目前喪葬費和撫恤金方面,在全國有了統一的固定標准,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仍然沒有統一的標准。
喪葬費和撫恤金方面的標准
1、根據人社部等部門發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法律法規,在職人員(包括退休人員)喪葬費,是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來計算。
2、而撫恤金方面,同樣是跟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在職人員去世後,家屬獲得的撫恤金在3個月至24個月之間,退休人員去世後,家屬獲得的撫恤金在9個月至24個月之間。
例如:
因工(公)去世,與非因工(公)死亡,在喪葬費補助標准上可能也會存在差異,比如湖南,前者的喪葬費達到了9000元,而後者的喪葬費為7000元。再比如沈陽,前者的標准超過2.4萬元,而後者的標准超過1.2萬元,等等。
而在撫恤金方面,根據關於企業和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病故一次性撫恤金有關問題,一般是按照死亡時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及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離休費來發放的。
我們就以湖南為例,來看看事業單位人員跟企業單位人員,在喪葬費和撫恤金方面的差異。
假設一位湖南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30年,在養老金領取5年後去世了,那麼撫恤金的標准為19個月的當地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喪葬費為3個月的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據數據顯示,2021年湖南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4866元,對應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739元,那麼喪葬費就是3739*2=7478元,撫恤金就是3739*19=71041元,加起來就是78519元。
⑶ 事業單位撫恤金最新標准
法律分析: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 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一)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特區津貼和特區生活補貼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特區津貼和特區生活補貼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特區津貼和特區生活補貼之和。
(二)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特區津貼和特區生活補貼之和計發。
(三)離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
1.離遇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高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含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計發的特區津貼和特區生活補貼部分)和本人離退休後按國家規定歷次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2.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精神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含2006年7月1日後退職計發的特區津貼和特區生活補貼部分)和本人退職後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四)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發。
⑷ 事業人員喪葬費撫恤金怎麼算
事業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如下:
1、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2、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
領取喪葬費所需證件
企業退休職工在家死亡的親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殲鄭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
喪葬費領取流程
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所提供的單據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持綠色調攔灶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
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該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簡改扮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
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_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