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多少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為工資的百分之10。
事業編制公積金的月度金額要根據工資核算,因為國家規定事業單位公積金的存繳比例是5%到12%之間,而大多數事業單位的公積金都是按照最高12%來繳納的。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公積金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滲穗家庭收入高低游談、是否已有住房,都神喊碰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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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事業編制的公積金一般能有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分別為各5%-12%,同一單位實行同一繳存比例。事業性單位是國家的一種非服務性機構,事業單位也為職工繳納著住房公積,公積金繳納比例也要按照規定,單位和個人共同完成規定的交納比例。由於各地區的經濟情況不同,因此繳存比例也會存在差異,一些地區則規定了一個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的繳存范圍,由各公司自行決定具體比例,也就是說,部分地區可能無法達到百分之十二的繳存比例,而有些地區可能會超過此比例,因此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㈢ 事業編制公積金一個月多少錢
一、事業編制公積金一個月
事業編制公積金的月度金額要根據工資核算,國家規定事業單位公積金的存繳比例是5%到12%之間,而大多數事業單位的公積金都是按照最高12%來繳納的。舉個例子,基本工資4000,按照12%繳納的話,單位繳納金額是480,個人繳納480,那麼一個月公積金總額就是960。
二、事業編制工資構成
事業編制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績效、津貼補貼構成,除此以外還有五險一金。
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崗位工資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3.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像職務補貼、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信費、防暑降溫等等。國家制定、省制定、行業制定、單位制定的,都可以歸到這一類里。
事業編制公積金一個月多少錢
㈣ 事業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多少
事業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設區城市(主要指地級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㈤ 事業編公積金每月多少
無法具體回答多少。公積金繳納都是按照個人的實際收入為繳費基數繳納,規定不得超過繳費基數的12%。
㈥ 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繳納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於此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工搜彎亮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㈦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多少
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一般是按照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㈧ 事業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多少
法律分析:
工資6000交300-720元不等。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住房公積金每月交多少錢,也即繳存比例是多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