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怎麼漲養老金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執行之後,是依據老人老辦法,人士中方法,新人新辦法的需求進行計算退休養老金或者養老金的。除開繳存基數、繳費年限、個人帳戶資金余額、退休前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收入、法定退休年齡等綜合要素之外,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計算方法對養老金的多少也會帶來一定的影響,老年人、人士、新手因為執行養老保險計算方法有所不同,因此養老保險金差別是存在的。
2024年10月1日之後辦退休工作的人員,盡管許多人也會存在視同繳費年限超過實際繳費年限的現象,但這類人群的數據資料早已比較完善,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更成熟,養老金的計算完全按照新方式實行,再也沒有了10年緩沖期,因此從歷史范圍來劃分,這類人群歸屬於離休「新手」。
這一「新手」的意味並不是以參加工作的時間來區分的,反而是依照養老保險計算辦法的來決定的。依照新方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涵蓋了養老退休金、企業年金兩部分。在養老退休金里除了養老退休金、個人帳戶養老保險金之外,因為這一部分工作人員也有視同繳費年限,因此更加需要測算過渡性養老金。
從「人士」和「老年人」養老保險計算方法來對比,廣泛依照新方法計算出來的養老保險金都是會高過老辦法,但高於的那一部分存有緩沖期;但「新手」和「人士」對比,養老保險金全部都是依照新方法測算,新方法計算出來的特性主要是考慮到繳存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退休前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等,在相同測算方法的情況之下,「新手」的養老保險金高於「人士」的養老保險金也是完全肯定的。
Ⅱ 已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怎麼漲工資
按政策,按新規,漲工資。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 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 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 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 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Ⅲ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最低的怎麼辦能不能多漲點
按照法律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符合退休條件的,可以提出退休申請,這樣就可以拿到退休工資。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退休工資也在不斷增加。為了支持事業單位發展,提高退休人員的待遇,國家近年來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工資做了幾次調整。那麼,事業退休漲工資的最新政策是什麼?
一、事業退休漲工資的最新政策是什麼
1、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3、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二、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改革目標是什麼
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統籌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覆蓋城鄉、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促進機關事業單位深化改革,形成人員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靈活機制;有利於逐步化解機關事業和企業同類人員之間養老待遇差距大的矛盾,更好體現制度公平和規則公平;有利於全面體現機關事業工作人員的勞動貢獻,進一步增強激勵性。
改革的目標是,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出發點,改革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逐步建立起獨立於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改革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解決突出矛盾與可持續發展相促進的原則。
Ⅳ 黑龍江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
黑龍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范圍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
此次調整標准分為三類,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12月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0.5%。三是傾斜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增加30元/月;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增加40元/月。對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傾斜,一類地區每人增加5元/月,二類地區每人增加10元/月,三類地區每人增加15元/月。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的,調整到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