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北事業單位工資標准表2022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應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除以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除以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除以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❷ 河北省直事業單位工資
很多朋友在找厚信打工網時都會咨詢河北省事業單位工資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工資套改表,這說明有一部分人對這個問題不太了解,您了解嗎?那麼什麼是河北省事業單位工資套改表?接下來就由小編帶大家詳細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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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據單位的制度來進行發獎勵性的工資。
事業單位獎勵性工資(也稱13個月工資)。
不是機關事業單位都有十三薪,十三薪只有公務員有,事業單位不發放十三個月的工資,以績效工資即大家常說的年終獎替代。
公務員發放十三薪,是指基本工資,即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構成的基本工資。
1.河北省直事業單位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構成的。一般情況下,月工資在5000元左右,除了基本工資以外,還有會相應的補貼,比如公交補助,一般試用期的科員,車補400元/月,轉正後500元/月。通訊補助,試用期科員,通訊補助400元/月,轉正後500元/月,之後每升一級補助都會相應增長。
2.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納也會比一般的企業要多,通常情況下,事業單位將會繳納,個人需要繳納,試用期事業單位繳納511.8元,個人繳納426.5元。還會有年終獎,年終獎一般是發放第十三個月工資,發放的只是基本工資,如果試用期沒有第十三個月工資的,再轉正之後再發放。
河北省直事業單位待遇如何
事業單位的工資並不高,只是福利多!單純工資的話,像你這種剛剛工作的也就是三千五左右吧!隨著工齡增長,工資為也會跟著提高的!
第一條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工資基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屬於工資總額組成、用於職工(含臨時工,下同)工資性支出的專用資金。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機關及事業單位。第四條縣(含縣級市、區)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的管理。財政、審計部門和銀行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工資基金實施監督。第五條工資基金管理應與職工人數計劃和工資總額計劃的管理范圍相一致。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根據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達的工資總額計劃,編制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計劃,逐級分解下達到機關、事業單位,並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第六條機關、事業單位必須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按下列時限到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工資基金使用審核手續:
(一)機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含無補貼的政策性收費事業單位)三個月申報一次;
(二)財政定項補貼的事業單位六個月申報一次;
(三)定補為零的事業單位十二個月申報一次。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或者隸屬關系變更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重新申報。第七條機關、事業單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超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達的工資總額計劃。機關、事業單位因特殊情況需要追加工資總額計劃時,應當填寫《機關、事業單位追加工資總額計劃申請表》,並按工資總額計劃管理程序逐級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機關、事業單位追加工資總額計劃申請表》之日起三十日內批復。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批準的工資總額計劃結余,可結轉使用。第八條各機關、事業單位只能在銀行設立一個工資基金專戶。第九條機關、事業單位必須憑《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支取工資基金。對不提交《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的,銀行有權拒付。第十條機關、事業單位應將列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手冊》的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作為年度統計報表的依據。第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八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第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並將超規定支出部分在下一季度工資基金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可建議有關部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第十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或者不按規定辦理審核手續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四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罰款從其自有資金中列支。第十五條財政撥款的社會團體依照本規定執行。第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