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業補助金在哪裡申請
失業補助金的申請,失業人員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補助金申請手續。申請通過的,於次月15日後到銀行領取失業補助金;申請未通過的,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申請的原因。失業補助金是提供給不具備申請失業保險金但是生活的確有困難的失業人員所用的。《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交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規定?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欠繳的年度應補繳):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證明;(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步驟:原工作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後7日內,將其作為失業人員報其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在勞動合同期滿後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其檔案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且為其出具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本人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後40日內,持該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的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求職證,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託親戚持上述三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根據失業保險規定「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或不按規定及時為失業人員轉移檔案關系,致使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影響其再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㈡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補助金
失業保險待遇申領人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選擇「申領開通地區查詢」服務,查看參保地是否已開通網上申領統一入口服務。已經開通服務的地區,申領人選擇「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或「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服務,經實人認證成功後,填寫申領信息,並提交申請。參保地經辦機構負責受理申請,進行後台審核。經核查符合申領條件的,發放相關待遇。
失業金能夠在我們失去工作沒有收入來源的時候,給予我們經濟上的幫助。為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正式開通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服務,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直接網上申領,具體流程如下:失業保險待遇申領人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選擇「申領開通地區查詢」服務,查看參保地是否已開通網上申領統一入口服務。已經開通服務的地區,申領人選擇「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或「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服務,經實人認證成功後,填寫申領信息,並提交申請。參保地經辦機構負責受理申請,進行後台審核。經核查符合申領條件的,發放相關待遇。
失業金領取條件
1、失業保險金: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並且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參保人員。
2、失業補助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或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失業金領取條件要分為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兩種情況,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間和領取額度和繳費期限有關,繳費期限越長領取時間越長,領取額度越高。失業補助金規定最長只能領6個月,領取額度要比失業保險金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