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病假規定2021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職工請病假的規定如下:1、病假時間不超過兩個月的,按照原工資正常發放;2、病假時間超過兩個月,但是未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相關標准進行工資發放;3、病假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應從第七個月開始按照相關標准進行工資發放。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一條 事業單位請病假規定如下:(一)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 (三)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按天計發,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資照發。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4、上述工作人員中享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待遇的人員,其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狠計發病假工資基礎上提高10%到15%,但最多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數額。
Ⅱ 事業單位病假最長可以請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24個月,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根據職工在公司的在職時間,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個月的病假醫療期,所以職工病假最長可以請24個月,但是必須由醫院出具病假條。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Ⅲ 事業單位病假可以請多久如何請病假
事業單位病假工資規定2016新規定
(一)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
(三)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按天計發,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資照發。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4、上述工作人員中享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待遇的人員,其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病假期間工資可在相應工作年限計發病假工資基礎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數額。
Ⅳ 事業單位病假可以請多長時間
一般請病假要有醫院的證明,醫生只會給你開兩個月的休假證明,到時根據病情你可以續開。連續休假超過六個月就要扣工資的。
病假一般是扣除半天工資,具體多長時間可以咨詢一下所在的單位,不同單位要求可能會不同。
1、《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2、第4條規定:「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Ⅳ 事業單位,長病假能休多久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Ⅵ 請問工作人員病假可以請多久
經醫療機構證明,確需長期休假的,經主管領導機關和人社部門批准,可以病休。
超過2個月的病假,還應進行工作能力鑒定。
病假期間的待遇,除國務院規定外,各省人社部門均制訂了相應的細則和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為了適當解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生活困難問題,有利於病休人員早日恢復健康,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二、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二隱備轎)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三、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一)、(二)、(三)項工作人員中,獲得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仍然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的工資,經過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批准,可以適當提高。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專員及相當職務或行政十四級以上的幹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縣人民政府正副縣長及相當職務或行政十八級以上的幹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病假期間工資低於三十元的按三十元發給,原工資低於三十元的發給原工資。
六、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生活待遇,應有醫療機構證明,並經主管領導機關批准。
八、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國務院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黑龍江省《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4號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福利政策
(一)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機關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警銜津貼,事業單位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教育和衛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學校特教津貼)和津貼補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個別市縣事業單位津貼補貼仍為崗位津貼、績效獎金)等福利性補貼全額計發。
(二)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生活性補貼全額計發,工作性津貼按50%計發,未實行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的事業單位崗位津貼按80%計發,績效獎金按5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基本工資和生活性補貼全額計發,工作性津貼按50%計發,未實行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的事業單位崗位津貼按80%計發,績效獎金按50%計發。
(三)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基本工資按70%計發,生活性補貼全額計發,工作性津貼停發,未實行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的事業單位崗位津貼按60%計發,績效獎金停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生活性補貼全額計發,工作性津貼停發,未實行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的事業單位崗位津貼按60%計發,績效獎金停發。年度內累計病假超過6個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評定稱職(或合格)及以上檔次,年終一次性獎金停發。
二、其他有關政策
(一)因病休假連續2個月或1年內累計6個月,且不能恢復工作的,須經當地機關事業單位醫務工作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並根據鑒定情況作如下處理:
1、經醫務工作能力鑒定,能堅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從第3個月或第7個月起,停發工資和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的,按辭退或解除聘用處理。
2、經醫務工作能力鑒定,確屬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須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
3、經醫務工作能力鑒定,因病不能恢復工作,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可繼灶肆續休病假;從鑒定之日計算,滿1年再進行鑒定,經兩次鑒定均達到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且不能恢復工作的,一般應辦理退休(職)手續。
(二)工作人員病休達到規定時限,不按要求參加當地機關事業單位醫務工作能力鑒定的,不再享受病假工資待遇,按曠工處理。
(三)病假人員病癒後2個月內能夠堅持正常工作,滾核以後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時間重新計算;2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後的病假時間連續計算。
(四)試用期(見習期、熟練期)工作人員在試用期間,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相應地延期轉正定級。
三、相關要求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以病假為由長期脫崗,不得在病假期間從事有經濟收入的活動。否則,停止病假期間一切工資福利待遇。
(二)實施績效工資、休寒暑假及季節性生產事業單位,職工病假期間工資及津貼補貼按各單位制定的考核分配辦法執行。
(三)各單位應建立健全休假制度,嚴格請銷假手續,及時到各級政府人社部門辦理病假工資待遇審批。對未按規定辦理病假工資手續的,將視情況追究單位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四)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於所引文件《關於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問題的有關規定》(黑人辦字[1998]131號)已廢止,2014年7月9日我廳下發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14]27號)同時廢止。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和我省現行政策規定辦理。今後,國家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1月12日
Ⅶ 事業單位病假最長可以請多長時間
最長可以請24個月。
根據律圖網的信息,事業單位病假最多能請二十四個月的,這是最長的醫療期,在這個病假階段,事業單位也應該給員工支付工資,根據病假期限確定不同的標准。員工休病假,要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書,超過醫療期還不能返還崗位的,則應當辦理病退手續。
具體的病假發放工資規則為: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冊胡足6個月的,從敬悶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亮姿彎的,原工資照發。
Ⅷ 事業單位病假多久開除
病假多少天,也不能辭退員工,除非強制辭退,這樣必須按法律規定賠償員工損失,每做滿一年賠償1個月工資,10年月10個月工資。
事業單位請假規定?
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人員
1、長期請病假,按管理許可權,在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履行請假手續。職工在徵得原單位簽字同意後,副科級以上領導領導幹部,或者非領導職務人員,由組織部核准;一般幹部或者工人由當地人社局核准。
2、長期請病假,應該出示縣級以上診斷證明。根據醫生的診斷證明,以及病情實際情況,確定治療、療養時間,核定請假允許的時間。
3、長期請病假,工資減額發放。請病假時間在6個月以內,一般不低於本人工資的80%;請病假時間在6個月以上,一般按本人工資的60%發放。具體數額參照本人工作年限,分10年工齡以內及10年工齡以上,發放數額不同。長期請病假,其個人年終獎、精神文明獎、績效等在崗職工享受的福利、獎金不予發放。
4、嚴格請銷假程序。對於違規長期請病假,或者病情不嚴重的,開據虛假證明的,逾期不上班的,統一按職工管理條例處理,按吃空餉人員對待,停發工資,如果本人堅持不上班,可以開除公職。
以上情況來說,是不能辭退員工的,如果強制辭退要對員工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員工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