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有什麼區別呢
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的區別:1、盈利目的不同;2、績效工資來源不同。【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一、管理模式
1.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商業類和公益類的特點,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2.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職能不同
1.國有企業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許可權劃分,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
2.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三、定義不同
1.企事業單位,即企業單位及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一般默認指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2.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貳』 商業和行業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的不同
產業:具有某種同類屬性的經濟活動的集合或系統,產業包含商業。
經濟學的定義是:所有的能滿足顧客需求的活動共由三個產業組成:
1、一級產業指自然資源,包括農產品、礦藏、風、水等;
2、二級產業指製造加工,包括制船、機械設備等;
3、三級產業指服務行業,包括商業服務和個人服務等。
商業:是一種有組織的提供顧客所需的商品與服務行為,大多數的商業行為是通過以成本以上的價格賣出商品或服務來贏利,
商業:源於原始社會以物易物的交換行為,它的本質是交換,而且是基於人們對價值的認識的等價交換,商業屬於服務業,服務業屬於產業
二、經濟活動的不同
產業:在傳統社會主義經濟學理論中,產業主要指經濟社會的物質生產部門,一般而言,每個部門都機制專門生產和製造某種獨立的產品,某種意義上每個部門也就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產業部門,如「農業」、「工業」、「交通運輸業」等。由此可見,「產業」作為經濟學概念,其內涵與外延的復雜性。
商業:是以貨幣為媒介進行交換從而實現商品的流通的經濟活動,商業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商業是指所有以營利為目的的事業,而狹義的商業是指專門從事商品交換活動的營利性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