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事假怎麼扣工資
事業單位事假怎麼扣工資原因有: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
法律依據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❷ 事業單位請假扣工資標准
事業單位請事假扣工資的標准:如果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如果單位按照規定扣工資的,則職工仍然可以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請假遵循的原則:
1、 員工在國家規定的公休日或者節假日意外,如果遇到了緊急情況必須需要請假離開工作崗位的可以請事假;
2、 事假需要由散廳鬧本人親自提出申請,並且經過相關的工作人員批准、主管簽字批准後報給人事部門備案。
員工在請沖罩事假的時候必須具備充分的理由才能通過事假審伏行批,否則也是很難請到事假的,而且每個事業單位請事假的扣除標准都不太一樣,具體標准還是要根據單位的規定判斷。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員工請事假的工資扣除標准並沒有明確的國家規定。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❸ 事業單位事假怎麼扣工資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的,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
(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處。
事業單位一年請假不得超過20天。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請事假的理由及程序是什麼:
1、工作人員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
2、事假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按工作人員管理許可權審核批准,由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