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去企業打工掙錢養家嗎
任何人退休之後都可以在工作掙錢,而且很多人更不需要在退休之後工作來養家糊口,因為機關事業退休人員的工資是很高的,而且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也是很高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之後有他們的目的,也會把更多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但這樣對身體的傷害是很大的,同時也很難對自己身體進行恢復,他們的退休金是足夠養育子孫後代,所以他們無需到企業打工。
很多人在退休以後不幹活反而會有一種失落感,所以就會到其他的企業單位工作,這也是一種很好的退休生活的態度。但是還有一些人退休之後想要享受生活,這也是可以的,所以每一個人對待退休之後的生活態度是不同的,所以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想法進行考慮、選擇。
『貳』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允許在外兼職嗎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肯定是不允許在外兼職的,但是這個不允許,是由於單位知道你在外面有另外一份工作,所以會不允許。但如果你是一名創作者,比如說你在業餘生活期間可以在網上進行創作,不管是文學類的還是別的方面的創作,這些都屬於你合法的收入。只要這種工作不影響到正常的工作單位是允許的,但是單位明令禁止的是你在外面還有另外一份工作,拿另外一份薪水,並且甚至要去另外那個工作上班的地方上班。這種情況肯定是明令禁止的。因為事業單位也屬於國家編制范圍內的一種大公務員范疇。
『叄』 事業單位的人員可以在空閑時間兼職嗎
可以,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可以兼職。自收自支人員受《勞動合同法》調節,可以自由利用自己的業余時間。
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規定》,事業單位人員在下屬企業或者其他企業兼職。在取得原單位同意後,可以保留崗位、工資待遇,在企業兼職。可以選擇在原單位領工資,或者在兼職企業領取報酬。
兼職期間取得發明、專利等,必須同原單位協商利益分配,不能認為個人收入與單位無關,因為兼職期間,單位為個人保職保薪,正常考核,個人收益也是在單位支持下才取得的。兼職年限一般為兩年或者三年,期滿後,可以申請繼續兼職,或者也可以視個人意願自主擇業或者自主創業,與原單位解除關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肆』 事業單位的幹部,是不是都不能在外面兼職或經商
根據最新政策,在所有事業單位的幹部中,只有高校和科研院所專業技術崗位的科研人員,經單位批准後,才能在工作崗位上創辦企業,以開展「雙創新」活動,其他什麼也做不了。
綜上所述,只有少數特殊機構的幹部可以辦企業,其他人員不得辦企業,違者將面臨紀律處分。
『伍』 事業單位員工可以兼職嗎
事業單位的員工能不能做兼職取決於該兼職的性質,有的兼職是可以做的,但是有的兼職是不允許做的,不允許做的兼職主要是一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以及在其他的單位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兼職,包括自己注冊辦企業,或者是在一些營利性機構中擔任職務以及掛靠自己的證件等等都是不允許的。當然還有一些兼職是可以做的,比如寫作、理財或者是做自媒體等一些兼職,利用自己下班的時間或者特長來做一些兼職,只要不會和自己本職工作產生交集或者是影響到本職工作就可以。
當然雖然有的兼職可以做,但是一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這類人員是比較敏感的,大家如果想要做兼職在合法的范圍內進行,不要違反事業單位或者是公務員管理紀律。
事業單位員工可以兼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