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進一步推進教育,衛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衛生事業單位為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需求,穩步進行了各項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對於進一步的推進和深化改革,可以做到如下幾點:
一、深化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l、深化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十五大精神為指導,
認真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從服務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滿足人民群眾衛生需求出發,以優化衛生人才資源配置,提高衛生服務質量為核心,理順政事職能,下放管理許可權,引入競爭機制,搞活用人制度,為推進衛生改革和促進衛生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2、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力爭用3至5年或更長一點時間,逐步建立起符合衛生工作特點的政事職責分開,政府依法監督,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由擇業,科學分類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體制,基本建立起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結構合理,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運行機制。
3、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須堅持的原則是: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標准;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
二、改革衛生管理體制,優化衛生人力資源配置
4、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以區域衛生規劃為指導,根據本地區的衛生需求,逐步優化衛生人力資源的配置。衛生事業單位要以衛生部制定的編制原則或有關部門核定的編制標准為依據,合理配置各類人員,根據業務需求和工作量控制人員總量,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
5、衛生事業單位要以「精簡、高效」為原則,按照規定合理設置內設機構。內設機構不要求統一,不要求上下對口,對職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要精簡合並。醫療機構可根據醫療任務需求,自行設置業務科室
6、衛生事業單位實行並完善院(站、所)長負責制。要建立和完善任期目標責任制,明確院(站、所)長的責、權、利。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監督保證作用,依靠職代會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建立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實行產權制度改革的試點單位,經批准可探
索試行理事會(董事會)決策制、監事會監管制等新型管理制度。要嚴格執行離任審計制度。
7、積極推進衛生事業單位後勤社會化的改革,實行適合衛生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的後勤管理模式。具備條件的後勤部門應從單位中剝離出去,成為面向社會的獨立經濟實體。暫不具備條件的後勤部門要實行單獨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在醫療機構相對集中的大、中城市,多家醫院的後勤部門可聯合組成後勤服務集團。
三、改革衛生事業單位的用人制度
8、實行聘用制。按照公開招聘、擇優聘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單位與職工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單位與被聘人員的責、權、利,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各類不同人員的特點實行相應的聘用辦法,打破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務終身制,實行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在聘用人員中,對優秀人才和技術骨幹可採用不同的聘用辦法,實行不同的聘期,給予較高的聘用待遇,相對穩定一批技術骨幹。還可根據工作需要採取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方式,聘用部分兼職技術骨幹。醫療機構要根
據醫療工作的特點,制定兼職管理規定,加強對兼職人員的管理。
9、衛生事業單位要進行科學合理的崗位設置。崗位設置要堅持按需設崗、精簡高效的原則,充分考慮社會的需求、單位的發展、人才結構和人才培養等多種因素。可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一部分關鍵崗位。要明確崗位責任、任職條件、聘用期限,做到職責明確,許可權清晰,條件合理。根據主管部門制定的崗位設置原則及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要求,依據自身承擔的任務,自主決定高、中、初
級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同一單位各個科室結構比例不要強求統一,崗位設置要有利於學科的發展及社會對衛生服務的需求。
10、改革衛生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制度。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嚴格幹部管理許可權的前提下,引入競爭機制,改革單一的委任制,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實行聘任、選任、委任、考任等多種選拔任用方式。建立健全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對任期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任用、獎懲掛鉤。
11、衛生管理人員實行職員聘任制,逐步建立符合衛生事業單位行政管理特點的崗位序列和體現管理人員能力、業績、資歷、崗位需要的工資待遇。衛生事業單位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可以採用直接聘任、招標聘任、推選聘任、委任等多種任用形式,推行任
前「公示制」。
12、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要以深化職稱改革、推行執業資格制度為切入點,實行從業准入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科學的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機制。要按照評聘分開、
強化聘任的原則,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在政府人事部門的政策指導下,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聘 任工作的需要,負責組織實施衛生行業專業技術資格的評
價和認證工作,逐步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的社會化衛生 人才評價體系。
13、衛生事業單位中的工勤人員實行合同制。衛生工
勤人員要在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規范工人技術等級考核, 提高素質的基礎上,根據其職業工種、技能等級、實際能 力等條件,可採用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定期考核等辦
法,規范工勤人員進、管、出環節。
14、加強聘後管理,建立和完善崗位考核制度。對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核,並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晉級、分
配、獎懲和解聘的主要依據。要根據醫療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特點,制定能量化的考核要素,建立健全適合 各類不同人員的簡便、易操作的考核評價體系。
15、建立解聘、辭聘制度。衛生事業單位要通過建立解聘、辭聘制度,使單位能按照規定的程序解聘職工,職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辭聘,暢通人員出口,增加用人制
度的靈活性。對醫療機構等衛生服務部門中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較差,但又不夠解聘條件的人員,可實行誡免制
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予以解聘。
16、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衛生事業單位需要補充人員時,要公布缺員崗位的用人條件和職責,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應聘衛生技術崗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或規定的資格條件,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參加應聘進入衛生技術崗位工作,已在衛生技術崗位的必須轉崗。在實行聘用
制中,對新進人員採取新人新辦法,實行人事代理制。
四、改革衛生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機制
17、衛生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製度的改革要按照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結合衛生工作知識密集、 腦力與體力結合、高風險等特點,在逐步推進管理體制改
革的條件下,進一步搞活內部分配,擴大各事業單位的分配自主權,根據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精神,建立起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
18、根據衛生事業單位的性質、特點及發展需要,結合經費自給率和財政支持強度,對不同類型的衛生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工資管理辦法。 對於主要依靠國家撥款的衛生事業單位,要實行有控制的單位工資總額包干形式,並在工資總額包干范圍內,對活的工資部分進行重新分配。對於國家定額或定項補助的衛生事業單位,可在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政策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額,自主確定各類人員的內部分配辦法。對於有條件的、經費完全自給的衛生事業單位,應在堅持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本單位勞動生產率增
長幅度原則的前提下,確定工資分配辦法。
19、探索新的分配機制。積極開展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改革試點,研究探索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方法和途徑。根據不同崗位的責任、技術勞動的復雜和承擔風險的程度、工作量的大小等不同情況,將管理要素、技術要素、責任要素一並納入分配因素確定崗位工資,按崗定酬。拉開分配檔次,向關鍵崗位和優秀人才傾
斜,對於少數能力、水平、貢獻均十分突出的技術和管理骨幹,可以通過一定形式的評議,確定較高的內部分配標准。
五、建立衛生人才流動機制,妥善安置未聘人員
20、衛生事業單位要積極做好改革過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做好未聘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未聘人員要以內部消化為主,採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組織和支持未聘人員以各種形式開展服務工作;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
積極採取措施,興辦、開發新的服務項目和領域;要通過轉崗、交內部人才交流中心託管等方式分流安置未聘人 員。同時,積極探索各種有效的社會化安置方式。
21、運用市場機制,調整衛生人才結構,促進衛生人 才合理流動。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衛生廳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申請建立衛生人才交流
服務中心。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要積極配合衛生事業單 位人事制度改革,為衛生專業人員和其他衛生工作人員在 行業內或行業間流動提供服務。要針對未聘人員的實際情
況,為分流人員安置提供信息和指導,組織舉辦各類崗位 技能培訓班,鼓勵未聘人員面向社會爭取再就業。地方政 府和有關部門應加強對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管理。
衛生事業單位可將未聘人員向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申請託管,由人才交流中心、單位和託管人員簽定協議,
明確三方責任及有關事項,對未聘人員集中管理,以減輕衛生事業單位冗員負擔。
六、加強對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
22、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領導,高度重視。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宏觀管理和指導,衛生行政部門要發揮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保證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23、衛生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要注意與衛生改革的其他措施相配合,統籌規劃,分步實施,互相推動。要
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要在抓好試點、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全面推開。
24、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到廣大衛生人員的切身利益,一定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安定團結。組織、人事及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對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監督管理,及時協調處理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現的人事爭議,依法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要認真研究和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促進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化。
25、本實施意見適用於醫療、預防保健等衛生事業單位。衛生教育、科研單位可參照教育和科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