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補多少個月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
(1)因公犧牲的,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40倍;
(2)病故的,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20倍。
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死亡後,撫恤金發放、補貼的標准:
一:因公犧牲的事業人員:按本人當月退休金的20個月的標准發放;
二:因病亡故的事業人員:按本人當月退休金的10個月的標准發放;
三:喪葬費發放的標准,屬於公亡的:5000元,屬於病亡的:4000元;
四:遺屬生活困難、補貼標准:
①:遺屬是非農業人員的:一個人的、每月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90元;
②:遺屬是農業人員:一個人的、每月17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五:事業單位的人員、因公亡故的,其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喪失勞動能力、可享受因公死亡者生前工資的40%的待遇;其他遺屬,可享受30%的待遇;因公而死亡的人員,其遺屬是孤寡老人、或孤兒的,在上述待遇的基礎上、再加補10%的生活補貼費;
按照事業單位的不同類型,區別普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而不同。
一、死亡撫恤金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死亡撫恤金,是發給退休死亡人員直系親屬中由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具有撫慰性質的資金,一次性支付。
二、死亡撫恤金發給標准
(一)普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普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為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20。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發給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40。
目前是20個月
事業死亡撫恤金還可觀,哪企業人員又是怎樣發放的呢?
❷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除了拿20個月的工資,還能領到什麼
根據相關規定:事業單位的的退休人員死後能拿20個月的基本退休金,還有5000元的喪葬補助和撫恤金,如果配偶無工作每月還有遺屬補助。其次就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和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都可以繼承;如果是事業單位"老人"也就是2014年10月以前退休人員,則沒有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
撫恤金有四部分:(1)40個月基本工資;(2)3個月全工資;(3)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4)喪葬費800元。由財政承擔。
除此之外對於遺屬還可以領到遺屬補助。兩個標准:城鎮居民每月290元;非城鎮居民每月270元。這個需要到人社局申請。
事業單位的在職、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退休人員非公傷性去世,可享受喪葬費、5000元一8000元不等的費用,到社保部門領取;
二:遺屬可繼承死者、沒有領完的「職業年金」余額,到原單位領取;
三:遺屬可繼承死者、醫保卡上沒用完的余額資金;
四:遺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未成年弟妹)可享受撫恤金,為死者本人工資〈退休金)的20個月的待遇;
五:死者的遺屬(供養人、撫養人),可享受生活補貼:城鎮戶口人員、每人每月250元一290元不等,農業戶口人員、每人每月220元一250元不等;
以上的標准、各地不一,均以當地為准!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以後死亡的,按照死亡原因有不同的撫恤金政策,同時還有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余額、喪葬費、職業年金等可以領取。
1、事業單位撫恤金標准
事業單位人員死亡撫恤金分兩種標准, 一是 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是 事業編制人員病故的,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在職死亡)或基本離退休費(退休死亡)。在職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2、 注意事項
一定要區分不同死亡原因 ,因為撫恤金差額很大 ,另外注意退休費是基本退休費不是現在發放到手的工資額,可能需要扣除一些津貼等非基本退休費項目。
你好,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病故後,除了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外,還有 喪葬補助金 和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而且,若是2014年10月之後退休,還有 養老保險、職業年金、醫療保險 的 帳戶余額 等。
這個的官方名稱是「 一次性撫恤金 」,其標準是全國統一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該退休人員是 因公犧牲 的,撫恤金的標准會翻倍,即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
喪葬補助金是指用於有關裝殮和遺體告別等各項費用的補助,其標准由 所在地區自行制定 ,一般都在幾千元不等。
以我所在的浙江省為例,標準是4000元,而隔壁江蘇省的標準是6000元。
這筆補助的發放對象僅針對特殊人群,不是所有人都能拿到。
顧名思義,補助范圍為 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生活確有困難的親屬 ,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只有這些親屬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未成年、無勞動收入,才能申請領取遺屬補助。
遺屬補助的標准也是由各地自行制定,以我所在的浙江為例,符合條件的遺屬每人每月是1335元。
2014年,我國進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
因此,在病故之前,如果 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 的 個人帳戶余額 沒有領完,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同理,如果 基本醫療保險 的個人帳戶余額在看病時沒有用完,也可以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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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南京應該是6000元。如果配偶沒有固定收入,還可以申請遺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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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事業編死亡後可以領取多少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19】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❹ 公務員、事業人員、國企,喪葬費、撫恤金、遺屬補貼有多少呢
最先要改正一個錯誤觀念,並不是僅有公務人員身亡後才有撫恤金等補助,依據《社會保險法》的要求,只需是交納了社保的中國公民身亡後都是有相對應的補助。自然,國家公務員、事業編制、企業員工的補助標准會出現顯著的不一樣。此外,死亡方式不一樣,補助標准也不一樣,因工身亡的補助標准顯著高過病故或非因工身亡。
第一,介紹一下公務員病故後的補貼標准。國家公務員(參公人員)病故後,撫恤金的標準是全國各地統一
比如,2021年因工身亡,能夠取得43834×20=876680元,略低國家公務員,高過事業編制。
2、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本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
比如,浙江省2020年員工月平均收入為5960元,能夠取得35761元。
3、供奉家屬撫恤金(遺屬補助)依照員工自己薪水的一定佔比發送給由因工身亡員工死前給予關鍵收入來源、無工作工作能力的家屬。標准為:另一半每月40%,別的家屬每個人每月30%,獨居老人或是棄兒每個人每月在以上標準的基本上提升10%。
❺ 事業單位人員去世後補發多少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去世員工家屬領取的錢叫撫恤金,不叫補償金。事業單位員工去世,其配偶或子女可以領取撫恤金,撫恤金的標准分三個檔次:
(一)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二)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40個月的基本工資;
(三)榮獲烈士稱號的,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80個月的基本工資。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3、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❻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補多少個月
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死亡後,撫恤金發放、補貼的標准:
一:因公犧牲的事業人員:按本人當月退休金的20個月的標准發放;
二:因病亡故的事業人員:按本人當月退休金的10個月的標准發放;
三:喪葬費發放的標准,屬於公亡的:5000元,屬於病亡的:4000元;
四:遺屬生活困難、補貼標准:
①:遺屬是非農業人員的:一個人的、每月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90元;
②:遺屬是農業人員:一個人的、每月17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五:事業單位的人員、因公亡故的,其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喪失勞動能力、可享受因公死亡者生前工資的40%的待遇;其他遺屬,可享受30%的待遇;因公而死亡的人員,其遺屬是孤寡老人、或孤兒的,在上述待遇的基礎上、再加補10%的生活補貼費;
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
根據《 社會 保險法》和巜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參加職工 社會 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養老金個人賬戶內的余額可以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還可以領取到一筆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但由於這一塊沒有全國統一的政策,所以具體的金額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
以中部地區的江西省為例:
當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死者的直系親屬(合法繼承人)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通常為3個月)帶著死者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身份證、退休證、社保卡以及繼承人的身份材料證明,到參保地的社保局去報告。社保局接到報告後,首先會辦理一個養老金停發,然後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正常情況下,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辦理好所有手續,通知死者合法繼承人去領取下面幾筆錢:
1、死者個人賬戶內的全部余額;
2、5000元的喪葬費;
3、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養老金額20個月標準的撫恤補助金。
另外,死者配偶如果沒有穩定生活來源的,經社保局核實後,每個月可以在社保基金中領取到一筆不低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生活費,一直領取到死亡為止。
按照事業單位的不同類型,區別普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而不同。
一、死亡撫恤金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死亡撫恤金,是發給退休死亡人員直系親屬中由逝者生前供養人員具有撫慰性質的資金,一次性支付。
二、死亡撫恤金發給標准
(一)普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普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為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20。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發給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逝者生前最後一個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額x40。
由於 歷史 淵源復雜,我們國家的相應撫恤制度也是並沒有統一。
比如說工傷保險的撫恤制度是按月發放,而養老保險的撫恤制度是一次性發放。
目前,養老保險撫恤制度只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擁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只有相應的喪葬補助待遇。
撫恤待遇制度中,企業職工一種標准,事業單位人員一種標准,機關公務員一種標准。
事業單位的撫恤待遇標准,是依據2008年人社部《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明確的。實際上仔細劃分的話還是可以分五類的:
第一,參公的事業單位的人員按照公務員標准執行。
第二,工傷的一次性撫恤金待遇,按照工傷標准執行。
第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按照當地規定執行。
第四,從2004年10月1日起,因公犧牲的標准為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費。
第五,因病非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費。
基本離退休費 的標準是按照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包括歷次國家按規定增加的基本的退休費之和。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一般是按照基本養老金來發放了。
2021年9月開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的喪葬撫恤標准開始實施。一次性撫恤金根據繳費年限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的當地去世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是,退休人員退休以後又會根據領取養老金的時間,每領取養老金滿一年減少一個月的發放時間。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事業單位是沒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及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的。隨著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時間的不斷推移,由於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可以繼承。相信有關喪葬、撫恤待遇標准會有所改變的。
目前是20個月
新政策由2o2l年9月執行,企業越來越低,倒扣出現負數,最低發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