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擬聘人員公示後還有擬錄用人員公示嗎
有。
是的,擬聘用人員公示是招聘工作中最後一步,公示期滿,就是正式聘用了。在公務員公示期間,如果有人對公示人員有異議,在公示結束後會進一步審查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為七天。當公務員公示期過了,都會被錄取,其實很少能看到未能被錄取的情況。除非有足夠證據證明該考生有不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情況。公務員上崗的第一年是見習期,期滿考核合格後方能進行公務員登記和定級,這才是真正的公務員。
擬聘用,就是目前還未被聘用但正准備聘用的。擬為研擬或預備、計劃的意思,聘則為聘僱,聘用等語意,將其結合起來以擬聘來概括計劃聘用,或研擬聘用的意思。
Ⅱ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什麼意思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
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成立聘用工作組織,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組織由聘用單位分管負責人及其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會員代表組成。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還應當聘請有關專家參加。
人員的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會議集體決定,聘用工作方案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事業單位聘用制
Ⅲ 什麼是聘用人員
聘用人員一般指聘用制人員。
人員聘用制是事業單位的一項基本用人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通過實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適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和不同崗位特點,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監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3)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山東省出台《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補充幹部實行聘用制暫行規定》授權「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從全民所有制和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工人、非農業戶口的國家不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及其他具有一定專長的人員中聘用幹部。」這里實際上把招聘幹部和本單位工人聘干混為一談。同時規定「聘用人員解聘、辭聘後,不保留幹部身份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