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政事業單位保運轉類項目是指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
保運轉類項目,
一般是指基本支出,
包括:
一、商品服務支出(公用經費);
二、工資福利支出(人員經費)。
② 辦公室行政工作包括哪些具體工作
行政工作主要包括後勤工作、文檔工作、企業文化活動的策劃和組織以及上傳下達和配合其他部門工作的開展。
一、後勤這一塊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宿舍管理:安排、預定員工宿舍,員工宿舍衛生和安全方面;
2、食堂管理:安排員工就餐、餐卡的派放以及食堂衛生管理等;
3、車輛管理:行政車輛鑰匙、司機和派車等;
4、倉庫管理:公司辦公設備和其他物品的出入庫管理等;
5、辦公用品的申購。
二、文檔工作主要包括文件的請示批復、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公司文件的整理和分類存檔等。
三、企業文化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平時策劃和組織員工參與公司組織的文化活動,豐富企業文化和員工業餘生活,提高團隊凝聚力。 上傳下達就是傳達上級指示,反饋員工建議,在領導和員工之間起到一個溝通橋梁的作用。最後一個配合其他部門工作,主要是在各部門之間起到一個協調溝通的作用,以及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行政方面的工作。 以上講到的是行政這一塊的工作,具體的根據職位不同,職責范圍也會有所不同。
③ 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哪些項目
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進行登記、注冊、審驗、仲裁、鑒定、檢驗、培訓、考試、頒發證照等,有費用支出,確需收費補償的收取登記費、注冊費、審驗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培訓費、考試費、證照費等;特許使用國家資源、公共資源進行經營性活動的收取特許權使用費;對污染或損害環境的收取環境補償治理費。
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准備事項有哪些:
1、做好年終盤點工作,對企業的資產及債權進行盤點核對,對清理出來的需報批的財產損失,連同年度內發生的財產損失,及時准備報批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報批。主要包括:
①因自然災害、戰爭、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為管理責任,導致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存貨、交易性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的損失;
②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的壞賬損失;
③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因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而確認的財產損失(注意各項目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的情形,要充分利用);
④因被投資方解散、清算等發生的投資損失(不包括轉讓損失);
⑤按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各項資產評估損失;
⑥因政府規劃搬遷、徵用等發生的財產損失;
⑦國家規定允許從事信貸業務之外的企業間的直接借款損失。
2、檢查有無應計未計應提未提費用,在12月份及時做出補提補計,做到應提均提、應計均計。
①檢查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情況,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情況,對漏計折舊、漏計攤銷的予以補提補計。
②檢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計提情況,這兩項費用是法定的可以按計稅工資比例進行稅前扣除的費用,是企業的一項權益,應計提。工會經費不繳納的不用計提。
3、查閱以前年度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資料(最好建立納稅調整台賬),查找與本期納稅申報有關系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未彌補虧損;
②納稅調整事項,如未攤銷完的開辦費、廣告費等。
4、對年度賬務進行梳理,整理本年度發生的納稅調整事項,做到心中有數。能通過賬務處理的,最好在年度結賬前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准,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三)項所稱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並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④ 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哪些項目
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進行登記、注冊、審驗、仲裁、鑒定、檢驗、培訓、考試、頒發證照等,有費用支出,確需收費補償的收取登記費、注冊費、審驗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培訓費、考試費、證照費等;特許使用國家資源、公共資源進行經營性活動的收取特許權使用費;對污染或損害環境的收取環境補償治理費等項目。
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分類:
1、按收費對象分為
涉企收費、涉農收費、其他收費等三類.
2、按收費性質分為
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等二類.
行政性收費定義:
指根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在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職能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的費用.
事業性收費定義:
指根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特定服務時,收取的費用.
管理許可權分為:
中項中標收費、中項省標收費、省項省標收費、其他收費等四類.
1、中項中標收費指中央審批項目、中央制定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中項省標收費指中央審批項目、省(區、市)制定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3、省項省標收費指省(區、市)審批項目、省(區、市)制定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4、其他收費指省(區、市)審批項目、省(區、市)委託下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按收費類別分為:
行政管理類收費、資源補償類收費、鑒定類收費、考試類收費、培訓類收費、其他類收費等六類.
1、行政管理類收費
行政管理類收費指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行使國家管理職能時,向被管理對象收取的費用.其中,"證照類收費"指國家行政機關根據社會、經濟、技術、資源管理的需要,依據法律、法規和省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定製發各種證件、牌照、簿卡而收取的工本費.主要包括注冊費、登記費、手續費、審驗費、審查費、簽證費以及各種證照收費.
2、資源補償類收費
資源補償類收費指開采、利用自然和社會公共資源,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的費用.主要包括無線電頻率佔用費、水資源費等資源類收費和特許權等無形資產使用費;排污費、水土流失防費、林地補償費、社會撫養費等補償和治理類收費.
3、鑒定類收費
鑒定類收費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從事檢驗、檢測、鑒定、檢定、認證、檢疫等活動而收取的費用.主要包括檢驗費、檢測費、鑒定費、檢定費、認證費、檢疫費等.
4、考試類收費
考試類收費指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或省級政府文件規定組織的考試,或實施經人事部批準的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以及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職業資格考試而收取的費用.
5、培訓類收費
培訓類收費指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開展強制性培訓活動而收取的費用.
6、其他類收費
其他類收費指上述五類收費以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法律依據:
《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以下簡稱「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依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准,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收費標准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制度。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的價格、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收費標准。未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審批收費標准。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包括中央駐地方單位,下同),以及全國或者區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實施收費的收費標准,由國務院價格、財政部門審批。其中,重要收費項目的收費標准應當由國務院價格、財政部門審核後報請國務院批准。除上款規定的其他收費標准,由省級政府價格、財政部門審批。其中,重要收費項目的收費標准應當由省級政府價格、財政部門審核後報請省級政府批准。
第九條 申請制定或者調整收費標准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制定或者調整的收費標准方案、依據和理由,預計年度收費額或者近三年年度收費額、調整後的收費增減額;
(二)申請制定或者調整收費標準的成本測算材料;
(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四)收費單位的有關情況,包括收費單位性質、職能設置、人員配備、經費來源等;
(五)對收費對象及相關行業的影響;
(六)價格、財政部門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申請人應當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五條 行政管理類收費,即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在行使國家管理職能時,向被管理對象收取的費用,收費標准按照行使管理職能的需要從嚴審核。其中,各種證件、牌照、簿卡等證照收費標准按照證照印製、發放的直接成本,即印製費用、運輸費用、倉儲費用及合理損耗等成本進行審核。證照印製費用原則上按照招標價格確定。全國統一印製,分散發放的證照,應當分別制定印製證照和具體發放證照部門的收費標准。
第二十三條價格、財政部門審批收費標準的決定,以公文形式發布。主要內容包括:收費主體、收費對象、收費范圍、計費(量)單位和標准、收費頻次、執行期限等。
⑤ 行政事業類項目包括哪些
您好!政府出資用於公共事業的,以非營利為主,不向社會公眾收取費用的項目都屬於行政事業類項目,例如學校、醫院、公園、老年人活動場所、少年宮等等,謝謝閱讀!
⑥ 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企業單位。
1、行政單位
城建局、交通局、房管局、公、檢、法、司、稅務等部門、煙草局、審計局、發改委、市長、林業局等。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
⑦ 2011年國家取消的3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哪些項目
取消的3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哪些項目:
一、教育部門
1、中小學閱讀圖書評審費
二、公安部門
2、往來港澳小型船舶查驗簿收費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3、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
四、交通運輸部門
4、運營車輛二級維護檢測收費
5、運營車輛綜合性能技術等級評定(檢測)收費
五、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6、衛星轉發器信道費
六、農業部門
7、農葯改變劑型登記費
8、水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費(人工馴養、繁殖動物資源保護費)
七、文化部門
9、音像製品防偽標識費
八、衛生部門
10、疫情處理費
11、衛生質量檢驗費
九、海關部門
12、施封鎖成本費
十、稅務部門
13、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14、營業執照副本收費
15、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收費
16、合夥企業分支機構年檢收費
17、個人獨資企業登記、變更登記和年檢收費
18、私營公司分公司年檢收費
19、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者設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變更登記費
20、籌建企業注冊登記費
21、分公司年檢收費
22、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年檢費
23、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年檢費
24、國際注冊手續費(商標注冊申請)
25、國際注冊手續費(續展注冊申請)
26、國際注冊手續費(轉讓注冊申請)
27、國際注冊手續費(變更注冊申請)
28、國際注冊手續費(延展注冊申請)
29、國際注冊手續費(商標申請基礎翻譯費)
十二、林業部門
30、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人工馴養、繁殖動物資源保護費)
十三、檔案部門
31、科學技術檔案信息資源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