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昭通事業單位考試,有什麼加分政策
1.優秀運動員加分
對我市優秀運動員,依照《昭通市人事局 昭通市文化體育局
昭通市教育局關於對昭通市優秀運動員就業升學給予政策性優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號)精神執行,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交由市教育體育局出具的證明及相關資料。
2.革命烈士的子女和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資格審核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並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3.定向招聘村幹部加分
(1)任職年限加分:截止2019年4月1日,年齡在40周歲以下、連續任職滿4年以上,且在任的村幹部可以報考定向招聘村幹部的崗位。每續任滿一年的加0.5分,累計不超過7.5分。任村幹部(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期間,任職年限可以合並計算。
(2)表彰加分:在任職期間受省部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或授予榮譽稱號的加10分,受省級部門或市委、市政府表彰或授予榮譽稱號的加8分;受市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表彰或授予榮譽稱號的加6分;受縣級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
2014年11月10日以後獲得的市級及市級以下的表彰獎勵不予加分。
多次受表彰的按對應的表彰部門從第二次開始每次分別省以上加4分、市加3分、縣加2分。同年內同時符合省級以上表彰、市級表彰和縣級表彰加分的,選擇分值高的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以上政策累計加分不超過15分。
4.以上第3項的加分政策只對報考定向招聘村幹部的人員加分,村幹部報考其它崗位不加分。以上三項政策不累計加分,只能選擇其中最高一項進行加分。
符合1、2項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必須於2019年5月5日至7日帶齊相關資料到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申請加分,符合第3項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必須於2019年5月5日至7日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相關加分材料,並按照後續有關通知的要求和程序過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後進行加分,加分結果將在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示,在規定時限以外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受理。
2. 事業單位招考:哪5種人報名就加分
事業單位招考,雖說沒有公務員考試那麼火熱,但因為同樣是國家正式編制,也有很多人爭相報考。在事業單位招考中,如果你具備這5種身份,考試中是加分項,吃財政飯的希望更大。
優秀學生幹部
在讀書期間評選為優秀學生幹部,有時也是可以加分的。筆者當年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校級三好生加3分,省級三好生加5分。現在,很多地方事業單位招考,仍然有對三好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的加分規定。因此,每年上大學,都有一部分大一新生爭著去競班幹部,有些人確實是出於公心,有些人則是早早為自己將來考事業單位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