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工齡工資怎麼算
一、工齡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弊輪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不管是在事業單位,還是在其他一般的單位,單位在發放工資之前,需要先依法計算職員的工齡,然後判斷法律是否強制性規定必須要按照工齡來給職員加工資,若是有強制性規定的,那麼就需要依法發放工資。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構成是怎樣的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昌歷。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准和實施范圍。(尚未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租迅信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Ⅱ 事業單位工齡工資怎麼算
工齡工資每一年加多少,具體標准如下:
1、連續工作滿一年50元/月;
2、連續工作滿二年100元/月;
3、連續工作滿三慶禪年150元/月;
4、連續工作滿四年180元/月;
5、工作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30元/月,十年封頂。
而管理人員工齡工資標准為:
1、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辦公室人員100元/月;
2、連續工作滿一年b級以上管理人員100元/月;
3、連續工作滿一年a級以上管理人員150元/月;
4、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助理人員200元/月;
5、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汪返項目經理級人員250元/月;
6、連續工作滿一年的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300元/月。
事業單位工齡工資計算標准;
1、這次調整工齡津貼標準的范圍是實行結構工資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
2、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其工齡津貼標准由現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調整為1元。工齡津貼按本人實際工齡計發。3、已達到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屬於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批准繼續工作的,可以按實際工齡計發工齡津貼;其餘均按本人達到國家規定離退休年齡時的工齡計發工齡津貼。4、相應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待遇,具體辦法是:對參加了1985年譽陵塵工資制度改革的,按本人離退休前的實際工齡和調整後的標准計算原工齡津貼數額,納入離退休費基數。對未參加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的,按本人離退休前的實際工齡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標准增加離退休費基數。
【法律依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企業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計算之,如曾離職,應自最後一次回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動工作者,其調動前後的本企業工齡,均應連續計算。但解放前確因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具有確實證明者,其本企業工齡,始得連續計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業工作,曾經被迫離職又回本企業工作者,如有確實證明,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後,並經勞動保險委員會批准,其離職前與回本企業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作本企業工齡計算。
(三)解放後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及調派前後的本企業工齡,應連續計算。解放前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派國內外學習業務者,如有確實證明,除學習期間不計工齡外,其調派前與回本企業後的本企業工齡,得合並計算。
(四)解放後因企業停工歇業或縮減生產,其工人職員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至其他企業工作者,其調派前後的本企業工齡,應連續計算。被遣散的工人職員在該企業復工復業或擴大生產時,仍回本企業工作者,其遣散前與復工後的本企業工齡,應合並計算。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Ⅲ 事業編工齡工資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
1、連續工作滿1年,每月的工齡工資為五十元,換句話說,一年加五十元。
2、連續工作滿2年,每月的工齡工資為一百元,相當於還是增加了五十元。
3、連續工作滿3年,每月的工齡工資為一百五十元,一年加了五十元。
4、連續工作滿4年,每月的工齡工資為一百八十元,一年加了三十元。
5、從滿4年開始,以後每增加1年,工齡工資加三十元。
6、事業編工齡工資10年封頂,不再增加。
7、事業編工齡的計算,通常在每年5月份左右進行,要求必須要滿12個月以上,才能調整相應的工齡級別,換句話說,每年的5月份或5月份之後入職的事業編員工,不享受工齡級別的提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Ⅳ 事業編工齡工資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工齡工資由單位根據規章制度自行約定,法律沒有金額限制。一般情況下工齡工資計算標准:
1、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整。
2、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
3、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整。
4、連續工作滿四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80元整。
5、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30元整。累計十年封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