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事業單位的帳薄和憑證要保存幾年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長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10年、30年兩類。
(1)永久保存: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保存30年: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及其他復雜性賬簿)、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3)保存1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
(4)其他:固定資產卡片賬於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
會計憑證是記錄企業經濟業務發生、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每個企業都必須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並在會計憑證審核無誤後進行賬簿登記。
會計憑證按其編製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又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最初發生之時即行填制的原始書面證明。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按照經濟業務的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是登入賬簿的直接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