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銷除事業編制要經過哪些程序
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在職員工,由單位有關行政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經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後,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辭退手續、發給本人《辭退證明書》,並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資料擴展
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
人調發[1992]18號
頒布時間:1992-10-16發文單位:人事部
第一條 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單位用人自主權,優化人員結構,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是單位的一項權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經法定程序單位主動解除與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之間的關系。
第三條 單位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教育無效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辭退:
(一)連續兩年崗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不服從組織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在一年之內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單位進行撤並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絕組織安排的;
(三)單位轉移工作地點,本人無正當理由不願隨遷的;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五)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程序和社會秩序的;
(七)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但不夠刑事處分的;
(八)違犯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九)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符合開除條件的,按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單位不得辭退:
(一)因公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婦女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員在休假期間的;
(四)患絕症、精神病及本專業職業病的;
(五)符合國家規定及其他條件的。
第五條 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單位有關行政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經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後,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辭退手續、發給本人《辭退證明書》,並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第六條 當事人接到《辭退證明書》十五日之內,可向當地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地尚未成立仲裁機構的,由被辭退人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辭退按《辭退證明書》確定的時間執行。
第七條 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發給被辭退人員辭退證。辭退費上單位在其辦完有關手續後一次性發給,並將《辭退費發證證明》存放本人檔案。辭退費發放標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滿五年(含見習期)的,發給本人當年基本工資(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之和,護士加護齡津貼,中小學教師加教齡津貼,後下同)總額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發給本人當年基本工資總額的65%.
(三)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當年基本工資總額的75%.已實行待業保險的地方和部門,不發給辭退費,被辭退人員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第八條 辭退費從單位事業費中列支。
第九條 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被辭退後一年內到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三資」企業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幹部身份;被辭退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到私營企業工作或被辭退後一年之內找不到接收單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幹部身份。
管理被辭退人員人事檔案的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其幹部身份的審定工作。對保留幹部身份的,應將《被辭退人員幹部身份》存入本人檔案。
第十條 被辭退人員的人事檔案,有關單位應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調發[1988]5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補充通知》(人調發[1989]11號)進行移交、接轉和管理。
第十一條 被辭退人員到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時,由接收單位向管理其人事檔案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出具《被辭退人員接收函》,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被辭退人員接收函》,向接收單位出具《被辭退人員進行介紹信》和《工資轉移證》,並將被辭退人員的人事檔案轉交接收單位。
第十二條 被辭退人員在沒有另外獲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內允許繼續居住原單位住房,具體居住時間和收費標准,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辦理;當地政府沒有規定的,可按單位與個人簽訂的協議辦理;未簽協議的,單位與個人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被辭退人員被辭退後不得泄露國家機密不得損害原單位的經濟權益和技術權益違者責令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嚴格依據本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辭退工作,嚴禁負責人濫用辭退權。對借辭退進行打擊報復的,應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 被辭退人員不得無理取鬧,糾纏領導,擾亂工作秩序伺機報復,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工人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辭退證書》、《辭退費發放證明》、《被辭退人員幹部身份證明書》、《被辭退人員接收函》、《被辭退人員工作介紹信》、《工資轉移證》的式樣附後(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印製。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⑵ 怎樣退出編制
教師退出機制是對中小學及幼兒園的考核不合格、違反師德或因其他原因等配畢不能完成教師任教任務的教師,予以退出教師體制。我了解到的教師的退出渠道包括待崗、轉崗、離崗退養和解聘四局埋種方式,下面給你說說,也請諸位評判一下看看我理解的對不對。一、待崗待崗就是等待學校或教育局安排工作的狀態。一般來說,待崗期間會降低工資支付標准,但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簡單來說和低保相似,就是有個最低生活保障。二、轉崗轉崗就是因不適桐賣螞合教學崗位而轉到其他事業單位崗位上,當然這個得雙方領導同意,一方不同意都不能轉。如果教師有能力考公務員,也是可以的。三、離崗退養教育局會對接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年老體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實行離崗退養。離崗退養期間會按一定比例發給工資。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正式退休手續,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四、解聘這個不用說了,肯定是觸碰教師紅線了,否則不至於解聘。解聘後自謀出路就可以了。考核評價老師的結果是教師退出機制的重要參考標准,在考核評價中要「多元化」評價老師,切忌「一刀切」「唯成績論」等荒唐做法,更要確保考核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使得教師退出機制能夠真正的篩選出一批負責任、能力強、師德正的優秀教師。
⑶ 行政編制與事業編制有何不同編制如何取得
身激前為一個在體制內從事公務的人,可以肯定地說,會經常聽到或碰到涉及編制的事情。那麼,什麼是編制呢?又怎麼分類呢?又有些什麼說法?下面,我給大家簡單地解讀一下。
1.什麼是編制呢?所謂的編制,其實是指 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的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的人員數額和領導職數 。這就是編制的基本含義。最簡單的理解,即:一共多少人,其中領導有幾人。也可以理解為人員限額。從這個定義看,有幾個 要點 :由專門機關依法核定,即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核定;類型包括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相應地編制也就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人員數額,即總人數和領導人數。
在實際工作中,編制總是與機構相聯系。所謂機構者,不同類型的機關或單位是也。
2.行政編制具體指哪些人呢?原先的行政編制僅指各級政府下屬部門的工作人員編制數量,其依據是原《國家公務員條例》。2005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擴大了公務員范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主體為公務員,另有少量行政編制的工人,兩項合計數即為行政編制數量。
公務員, 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公務員的特徵包括: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具備這些特徵的人員也應該納入公務員法管理范圍。
為此,國家確定的公務員實施范圍包括:中國共產黨各級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各級行政機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各級監委機關;各級審判機關;各級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各級機關。當然,這些機關中的工作人員除了少量行政編制的工人之外,全部為公務員。即:上包括黨和國家領導人,下到鄉鎮的行政編制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任務只有一個,依法履行公職。
因此,可以很通俗地說,公務員都是「官」,從最低的二級科員,到主任科員,縣處級職務,直到黨和國家領導人,都有相應的職務和權力,並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享受職級待遇的公務員也一樣,在什麼崗位,有什麼權利,也享受相應的待遇。
目前,我國公務員總人數700多萬人。
3 .事業編制包括哪些人呢?概括地說: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 社會 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 科技 、文化、衛生等活動的 社會 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的類型極為龐雜,但以教、科、文、衛系統人數最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該使用事業編制。大體分為三類: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體,提供服務性、公益性、知識密集性的 社會 服務,專家、教授、高級技術人員主要出於這一群體。事業單位一般由行政機關領導,為行政機關的下屬單位。實際上,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它具有半官方性。
從這個角度看,事業單位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稱為玩知識、玩技術的人,以其知識和技術服務 社會 ,服務國家,是國家重要的智力支撐者和培育者,是國家的寶貴財富;而管理人員則為事業單位領導者和管理者,是「有權的後勤官」。
據報道,我國目前事業單位總人數3100萬人。
4.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區別大概有以下幾點:1)單位性質不同。前者是國家機關,後者是 社會 服務組織;2)任務不同。前者負責國家事務的組織、管理、指揮,後者是 社會 公益性的科、教、文、衛的專業服務提供者;3)編制不同。前者使用行政編制,後者使用事業編制;4)經費來源有所不同。雹橘前者完全財政撥款,後者多為財政撥款,也可以自籌一部分,如醫院;5)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有所不同。前者多為公務員工資待遇,也有少量行政工人工資,後者以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待遇為主,輔以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工資,兩者的工資序列完全不同。
5)編制源鉛團如何取得?概括地說:不論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編制是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依照不同單位承擔的工作任務,通過法定程序 核定 的。編制是單位的法定人數。超過核定的編制人數是超編,少於核定的人數叫缺編。在機構改革中,往往隨著職能的劃出劃出,也必然伴隨著編制的縮減或擴大。但無論增減,都必須經過機構編制管理機關的批准。否則,即違反規定,財政部門也不能撥付相關經費和人員工資。
同時,應該指出:就一個機關或單位來說,隨著工作任務的增減,經過機構編制管理機關的批准,也可以增加或減少人員編制數量,並非始終一成不變。
編制是通過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而進行選拔的。
1、經費來源不同。
事業單位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提供教育、 科技 、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 社會 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公務員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2、升遷不同。公務員除了熬年頭,即工齡長薪級工資漲,就只能升職才能漲薪水。
而事業單位,除了熬年頭,升職之外,還可以通過職稱聘用來漲工資,比如中級職稱相當於正科工資。就說你專業扎實,你收入也不必你上司少,甚至還高。
3、公務員升遷機會大,而且可以一直升,直到頂。事業單位基本都是行政機關下面的二級單位,所以升遷機會很少,因為職數少。
4、單位性質不一樣
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 社會 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 科技 、文化、衛生等活動的 社會 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侵刪】
對於體制外的人員來說,可能體制內的人員都是公務員,並不清楚還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區分,其實兩者的區別非常大。
行政編制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公務員 ,這是體制內最好的一種編制,上到國家領導人,下到鄉鎮領導,都是行政編制,一般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科員和辦事員。
而事業編制 則是事業單位人員所使用的編制,公立學校和公立醫院都是事業單位,還有一些政府部門下屬機構,比如財政局下屬的國庫支付中心、自然資源局下屬的國土資源交易評審中心等。 事業編制的崗位主要分為三種 ,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 其中管理崗位 分為1-10級,對應的是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 專業技術崗位 分為1-13級,其中1-7級為高級職稱崗位,8-10級為中級職稱崗位,11-12級為初級職稱崗位,13級為員級崗位; 工勤崗位 分為5級,其中1級為高級技師崗位,2級為技師崗位,3級為高級工崗位,4級為中級工崗位,5級為初級工崗位。
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區別主要有:一、行政編制提拔比事業編制更容易 。同個地區行政單位的級別大多高於事業單位,並且相對的領導職位也會更多。
二、行政編制的收入更高 。國家規定行政編制能夠享受車補,而事業編制大多數都是沒有的。
三、行政編制更穩定 。事業編制在改革中可能會失去編制,而這時行政編制的人完全不需要擔心的事情。
所以說行政編制總體上是更好的 。而不論是行政編制還是事業編制, 想要獲取的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參加考試 ,每年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各省的公務員考試和各個地市、單位的事業單位考試。對於在校學生還可以參加 選調生考試 ,這個得到的也是行政編制,或者參加一些地方的 人才引進 ,能夠獲得的平台會更好。
行政編制是指黨政機關使用的編制。黨政機關中,幹部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工人使用的是工勤編制。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等法制部門中,使用的行政編制,被單獨稱為「政法專項編制」,其實質也是行政編制。使用行政編制的一定是幹部,其身份為公務員。其他使用行政編制的,還有人大、政協機關,以及群團機關。在縣區基層,由於機構和編制所限,部分人民團體機關為參公事業單位,使用的事業編制。
事業編制是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使用的編制,按財政供養模式分為全額、差額和自收自支編制。由於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了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一般對應使用的是全額、差額和自收自支編制。由於改革後,生產經營類改企,公益二類剝離管理職能改企,因此,差額編制向全額編制過渡,自收自支編制也會隨生產經營職能改企,要求於2019年6月底前全部取消。事業單位以公益服務職能為主,除鄉鎮衛生院等部分機構外,其他單位編制使用以全額事業編制為主。同樣的,中小學公辦教師使用的編制,被稱為「教育專項編制」,專供中小學教師使用。在事業單位,幹部和工人使用的都是事業編制,只有崗位區別,沒有編制區別。
無論是黨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有正式職工才能取得編制使用的權利。根據人事管理條例,除已經取得編制的職工外,新進人員要想取得編制,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或者省考事業人員考試。其餘獲得編制的途徑很少,只有特殊人才引進,或者是特崗教師、公費師范生、三支一扶等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經地方人事部門批准轉正後,方可使用編制。
行政編制與事業編制的區別大去了,可以說是正規軍與雜牌軍的區別,從多方面來分析對比一下看看。
一、編制的取得。
無論行政編制、事業編制的取得,由本級機構編制部門根據該機構性質、職能、定員呈報上一級機構編制部門,經上一級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執行。
無論行政編制、事業編制,是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給該機構的,機構編制部門對編制實行實名制管理,具體落實到該機構相關工作人員名下。
二、使用不同編制的機構性質,職能不同。
使用行政編制的機構,為黨政群團機關工作機構;工作人員為國家公務員,履行行政職能 。
使用事業編制的機構,為政府舉辦的基礎公益性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提供 社會 服務,雖然是政府舉辦,但不是政府工作部門;工作人員為事業單位「全員合同聘用制」員工。
三、不同的編制,管理寬嚴度不同。
黨政群團機關使用行政編制,國家機構編制部門予以嚴格編制控制。
使用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照經費來源不同而寬嚴不一,其中經費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相對寬松。
四、使用的編制不同,而機構單位經費來源不同。
使用行政編制的黨政群團機關,經費由財政全額供養。
使用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按照經費來源渠道不同,分為財政全額撥款、財政差額(定額)撥款、經費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四個類型。
五、使用不同的編制,從而使工作人員身份不同。
使用行政編制的黨政群團機關工作人員,為國家公務員,執行國家公務,非經國家及地方公務員公開招考,不能取得公務員身份。
使用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公益性服務工作,分為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聘用制」。
六、使用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暫 時尚 有一個特殊類型。
這個使用事業編制的特殊類型的事業單位,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習稱參公事業單位,完全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具有行政職能;說白了,就是公務員在事業單位工作,執行國家公務,使用事業編制,財政全額供養。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除外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將不再保留而取消。
六、事業單位正在進行分類深化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只保留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兩個類型事業單位。
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將轉全部轉制為企業,退出事業單位序列,事業編制收回,事業編制將大為減少。
僅供參考。
行政編制與事業編制有何不同?編制如何取得?
我認為,要回答這個問題,自己最起碼在 體制內 工作過。
2015年到2020年11月,我在我們當地局機關下做 臨時工 ,整整做了5年,雖然沒有編制,但是多少還是對體制有所了解。
2020年11月,我通過事業編考試成功上岸,成為一名 事業編制 在編人員,我們單位也有行政編、事業編,當然也有臨時工。
行政編,顧名思義,就是我們國家黨政機關使用的人員編制,當然其中還包括一些黨派和 社會 人士,也可能會有行政編。這是國家對 行政機關 單位使用的宏觀手段,而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行政編,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擁有行政編的人的工資以及單位的日常開支,都由 行政經費 開支。說的通俗點,就是有行政編的人,吃的都是國家飯,你的一切費用都由國家幫你承擔。
擁有行政編的人,我們稱其為 公務員 ,所以我們判定一個人是否為公務員,只要看他的編制是否行政編就可以了。
事業編制,是國家為了 滿足 生產、 社會 、文化、教育、醫療等各種需要而使用的編制,一般科研、醫療、教育、衛生等部門,使用事業編制的比較常見。
事業編,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經費由 國家事業 開支。目前,事業編制大體可分為 四類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其本質上是為事業編,但是待遇、晉升等參照公務員,也受公務員法的管理;全額事業單位,其財政全部由財政部門負責;差額事業單位,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另外的待遇與單位的收入掛鉤;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實和企業差不多,待遇與經營狀況息息相關。
事業編制,有的單位和人員還是 比較多 的,而且工資待遇、晉升提拔也相對要比公務員差一些。
作為我們普通人而言,如果想要獲取行政編或者事業編的話,一般都是需要通過統一的 招錄考試 。比如,我們國家每年都會舉行一次國家公務員考試,你通過了就能獲得行政編,每個省又會組織省級公務員考試。當然,其中可能會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崗位,這些崗位的編制實際是事業編。
另外,每個市、縣,甚至某些單位,也會定期舉行 事業單位 考試,難度總體上要比公務員低,通過後就可以後的事業編制。
那麼,除了考試以外,還有其他方法能獲得編制嗎?有是有的, 但是不多 ,比如軍轉幹部,就是軍隊退役下來去地方工作,就能獲得編制,還比如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新冠疫情中有些醫護人員,因為工作能力出色、貢獻大而定向轉正。
進入行政編制的意味著你是國家公務員,如通過了選調生考試就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享受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如醫療、晉級等。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不用我說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全由自己單位的收入來支付。比如你進入一個一個風景區的管委會工作,可能就是屬於這種類型。第二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負擔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單位的收入負擔。我的理解像人民醫院之類的單位就是這樣的。第三種就是你的工資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負擔,這種的事業編制就從形式上和公務員是一模一樣的了。
現在講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最大的區別:行政編制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你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股級。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也就是說,你如果是行政編制,那你就是「走」級別的。而事業編制,名義上是國家幹部,實際上還是工人身份,「走「的是職稱,比如你幾年以後是初級工,幾年以後是中級工,幾年以後是高級工。學校老師是最典型的事業編制。而且最重要的是事業編制的人員不能當領導幹部。
想進入行政編制只通是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每年都有國家的和省的公務員考試。要注意,現在只有地級市才有權力組織公務員考試,也就說縣級市的鄉鎮或單位來招聘的話,一定是事業編制的。
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主要的不同在於工作單位的主體不同。
行政編制主要為我們普遍意義上的公務員編制,事業編制就是我們常說的事業單位編制。
普遍意義上的公務員編制就是主體的財政等是由國家財政才承擔的,事業單位的的財政大家應該也都稍稍聽過一些,比如事業單位改革,也就是說事業單位的財政承擔對象是有進行過調整的,事業單位財政由公共財政承擔。
編制如何取得?
那就是參加公務員招聘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務員考試大家都知道會分為國考和省考(市考、區考),事業單位是全年都在招聘的。所以想要取得編制的話就參加這些考試吧,報考自己符合報名條件的考試和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