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防火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哪些
1、用火用電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及其消防安全掌握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Ⅱ 防火巡查、檢查包括哪些方面
防火巡查、檢查包括(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並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是消防安全檢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檢查相關安全制度、措施是否落實的有效手段。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