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理解公共事業管理與環境的辯證關系
理解錯誤,
是環境決定了管理,而不是管理決定了環境,
這里沒有辯證關系.
Ⅱ 公共管理事業的重要性
當今社會的人們越來越認識到,高質量的公共生活是高質量的人類生活的重要基礎,而高質量的公共管理是高質量的公共生活的重要保障。在公共管理研究方面,現有的社會科學如公共經濟學等已經作出了舉世矚目的貢獻。根據現有的公共經濟學理論上,為人類的需要而生產的所有物品,都可以分為兩種物品:私益物品和公益物品。私益物品的特性是其質量相對易於衡量、只能由一個人消費、易於排除未付費的人、個人一般可選擇消費或者不消費、個人一般可選擇物品的種類和質量、對於物品的付費與需求和消費密切相關,私益物品的配置決策主要依靠市場機製作出。私益物品的例子非常多,比如蘋果、服裝、住房等。
Ⅲ 如何深入理解公共事業
首先,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提高了公共管理的績效。在政府作為公共管理唯一主體的前提下,由於政府對公共事務的管理不存在競爭壓力,加之行政效率的測度十分困難,政府效率的低下和充斥整個公共管理領域的官僚主義就難以避免。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則意味著對公共事務的治理權將在多個相互競爭的主體之間進行競爭,競爭能促進公共管理績效水平的提高。
其次,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有利於淡化官僚體制中的「官本位」意識。政府在作為唯一公共管理主體的前提下,幾乎壟斷了對所有公共資源的支配權,這種對公共權力的獨占性是形成「官本位」意識的根本原因。而公共管理主體多元化的實現則意味著政府不再是公共資源的唯一支配者,同時公民通過各種途徑分享公共權力、參與公共事務的治理等,也使他們對公共權力有了更理性的認識,「官本位」意識也將隨之淡化。
最後,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也有助於克服政府機構不斷膨脹的趨勢。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不僅不會減少,而且還會越來越多樣化和個性化。所以,政府規模和政府職能范圍將不斷擴張,政府機構和人員的膨脹就不可避免。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則意味著即使出現了新的公共服務和產品需求,政府也可以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交由其他社會組織來承擔,這樣社會及公民新的公共服務需求就不能成為政府擴張規模的借口,政府機構和人員的膨脹也有可能最終得到遏止。
由此看出,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趨勢不僅是理論上的突破,也是對現有公共管理格局的重新認識。關注並探討在對公共事務的有效治理中不同治理主體各自的定位、分工和相互關系,以期形成政府、非政府公共組織、社團、社區、企業甚至個人共同參與公共事務治理的嶄新格局,從而克服政府作為唯一公共管理主體所產生的種種弊端,有利於為公民提供更多、更高質量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
Ⅳ 怎樣全面理解宏觀公用事業管理的基本內容
宏觀公共事業管理以公共事業范圍內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求與供給的宏觀平衡為目標,圍繞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其基本職能的發揮主要涉及有以下內容:
1、對公共事業范圍內公共產品和服務這一特殊「市場」進行預測。其中包括全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總需求和總供給的趨勢預測,各類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求量和供給量預測,等等。
2、制定和分析公共事業范圍內的社會指標,如教育方面的某一年齡階段中某一學歷的比例、社會價值方面的公共整體的生活滿足程度、環境保護方面的空氣污染指數,等等。一方面作為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須的基礎,另一方面通過發布社會指標及相關信息,指導和引導公共產品生產和公共服務提供投資方向和產品流向。
3、制定有關公共事業的公共政策。即法律、政策、計劃、方案、程序安排等。這其中,既包括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品種、數量(常常以發展計劃和確立公共項目來表現)的方針、政策和計劃,也包括全社會公共事業范圍內如何生產和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基本規范的制定和安排。
4、根據所確定的公共事業管理的目標,進行一系列旨在提高管理效能的不是針對具體公共產品而是針對機構內部運行和機構外部環境的組織、協調和控制工作。
Ⅳ 如何理解文學的價值與功能
文學的價值和功能是非常好的,有鼓勵人民啊奮斗,找到奮斗的目標和緩解人民的緊張的情緒都很有作用。
Ⅵ 請問如何理解公共關系的功能請舉例說明。
公共關系的基本功能是指公共關系在組織生存、發展過程中獨特作用與影響。公共關系的功能是多元化、多層次的,可分為直接功能和間接功能。
一、直接功能
公共關系的直接功能是指其直接對組織生存、發展帶來的影響與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導向作用,二是增強組織實力的作用。
1.導向作用
市場經濟要求組織迅速完成轉軌變型,公共關系的導向作用能加速這一過程的實現。
(1) 組織觀念導向。 公共關系為組織設計並培養獨特的企業精神、組織文化、組織哲學和組織方針,使組織能順應形勢,在競爭中有精神支柱,發揮組織的整體勢力和優勢。
(2)組織政策導向。公關理論的導入,為組織制定經營政策、質量政策以及多種有效措施增添了新鮮內容,使之更具生命力。如珠海重獎有功科技人員的政策就對組織吸引人才產生了巨大的效應,極大地增強了組織的優勢和競爭能力。
(3) 組織行為導向。 公共關系對組織的員工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對組織自身整體行為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這對於改善組織的經營作風、工作效率,提高組織的工作質量與服務質量都很有意義,有利於為組織贏得良好的信譽。
(4)組織形象導向。公共關系的主要任務是為組織塑造形象。公共關系將爭取公眾的活動變成一項自覺、科學的系統工程。如運用公關技巧提高組織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科學地進行組織形象設計、定位、確立,為組織創造巨大的無形資產。
(5)組織輿論導向。公共關系將組織放在信息社會之中去考察它的生存與發展,利用各種傳播媒介與手段來傳播組織形象,傳播組織的觀念與政策,贏得公眾的理解與支持。在現代信息產業迅速發展的社會中,社會輿論正在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關系的五種導向作用相輔相成,構成一個完整的導向系統。它對組織在發展中創造良好環境,減少前進阻力、適應社會環境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可以說,在競爭中通過導向作用去最大限度地爭取社會公眾的這種公關功能,是其他管理手段和功能所無法比擬的。
2.增強組織實力的作用
強大的實力是組織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基礎,公共關系作為組織競爭中的一大資源,若能合理開發利用,可以產生巨大的能量,有效地增強組織實力,創造無形資產,促進有形資產積累。
二、間接功能
公共關系的間接功能是指公共關系對其功能對象(社會、組織、個人)所發揮的一種間接作用。間接功能主要表現在公共關系對個人和社會的作用兩方面。
1.對個人的作用
公共關系對個人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促進個人觀念的更新。
(2)促進個人知識的更新。
(3)促進個人能力的提高。
2.對社會的作用
公共關系主要用於對組織內外環境的監測與調試,在這一過程中,組織的主觀能動性必然會對社會環境產生影響,主要表現在:
(1)優化社會經濟環境。公共關系可以幫助組織爭取最好的經濟效益,引進大量先進管理科學技術,提高組織的整體素質,同時促進組織經濟的橫向聯合、協調發展,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繁榮。
(2)優化社會互動環境,凈化社會風氣。社會互動是指社會橫向關系,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的交往和相互作用。公共關系引導社會樹立新觀念,提倡雙贏,並首先從我做起,引起社會互動,為凈化社會風氣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3)優化社會心理環境。公共關系可以通過創造良好的環境與氛圍,培育健全的社會心理,通過利益調整與心靈溝通,達到和諧發展,從而使社會環境得到優化。
Ⅶ 如何理解公共事業管理過程
公共事業管理過程是對公共事務和社會事務的處理過程,它包括決策,執行,監控三個子過程.公共事業管理過程,以公共問題出現為開始,以決策為前提,以執行為基礎,以監控為手段,形成一系列完整的管理過程.
Ⅷ 什麼叫公共事業企業,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服務性。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如教育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為社會培養合格的勞動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文化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修養和道德水平;衛生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醫療服務;科技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揭示自然和社會規律,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等等。缺乏這些服務支持,或服務支持系統不健全,生產力發展就會受到制約,並影響社會穩定。經濟愈發展,社會愈進步,對服務功能的要求標准也愈高,范圍也愈大。服務性,是事業單位最基本、最鮮明的特徵。 (二)公益性。事業單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會效益,同時,有些事業單位在保證社會效益的前提下,為實現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社會服務系統的良性循環,根據國家規定向接受服務的單位或個人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政管理等。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 (三)知識密集性。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雖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科技文化領域的地位,對社會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此外,事業單位在各類社會組織中是較為活躍的部分,其組織形式、服務手段、人員結構、活動方式等,會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各項體制改革的深入,不同程度地發生相應的變化。 事業單位同其他社會組織的區別主要有兩點: 一是設立的目的不同。設立事業單位的目的是為了向社會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務,這些服務都是經濟、社會發展必需的,是公眾生活不可缺少的,並不以盈利為目的;設立企業的目的是為了在競爭性領域中獲取利潤;設立社團的目的是為了不同的社會群體表達自己的合法意志;設立黨政機關的目的是為了實施政治領導和行政管理。因此,事業單位的設立目的同黨政機關、企業、社會團體有很大的區別。 二是在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國家機關、黨派團體是政治體制的一部分,在政治體制運行中發揮著各自不同的重要作用;企業是在經濟領域進行競爭性經營活動,通過創造物質財富,滿足人民的物質需求,並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事業單位主要是在科、教、文、衛等領域中,從事社會服務,滿足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對政治體制的運行、生產力的發展以及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起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支持保障作用。 此外,區分事業單位與民辦非企業單位,要從舉辦主體和資金來源等特徵進行綜合分析。其中,是否利用了國有資產,是一個重要區別。民辦非企業單位是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而事業單位是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需要指出的有兩點:一是「利用國有資產」沒有數量和比例的限制;二是它既包括國有有形資產,如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等具有實物(或用貨幣計量)形態的資產,也包括國有無形資產,即不具有實物形態但能為事業單位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如專利權、土地使用權等。 所謂的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企和私企。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它的特點是自收自支,通過成本核算,進行盈虧配比,通過自身的盈利解決自身的人員供養,社會服務,創造財富價值。企業單位的登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企業單位進行勞動仲裁。
Ⅸ 公共關系的組織功能與社會價值
公共關系是一種組織活動,而不是個人行為,因此,組織是公共關系活動的主體,是公共關系的實施者、承擔者。我們在理解公共關系時,特別要注意這一點,不要把一些個人的行為也說成是公共關系。如某公司總裁以個人名義向野生動物基金會捐款,這是個人行為,而不是公共關系;但當他以公司的名義捐這筆款時,我們便可把這種行為理解為一種旨在提高組織(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擴大組織影響的公共關系行為。
為了使公共關系活動的針對性更強,在公共關系學中,我們一般把組織分成四種類型。
(1)盈利性組織。這些組織以盈利為目的,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如工商企業、旅遊服務業、保險公司、金融機構等。
(2)服務性組織。這類組織不以盈利為目的,而以服務對象的利益為目標,包括學校、醫院、慈善機構、社會公用事業機構等。如學校的首要公眾是學生,其目的則是教書育人;慈善基金會的宗旨就是更好地為社會弱勢群體或那些需要幫助的特定公眾提供服務。
(3)公共性組織。通常是指為整個社會和一般公眾服務的組織,如政府、軍隊、消防部門、治安機關等。這類組織的目標是保證社會安定,不受內部不良因素的影響和外來干涉。
(4)互利性組織。這是一種以組織內部成員間互獲利益為目標的組織,這類組織追求的是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互惠互利,如政黨、工會組織、職業團體(學會、協會、研究會等)、宗教團體。
公共關系對社會組織起作用的同時,也促使了社會環境的優化,促進了社會的和諧。主要表現在:
促使社會互動環境的優化。社會互動是指社會上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的交往和相互作用。公共關系涉及群體與群體、群體與個人以及社會人際問的互動,它通過溝通社會信息、協調社會行為、凈化社會風氣來實現對社會互動環境的優化。
促使社會心理環境的優化。西方心理學家預言,21世紀對人類威脅最大的不是洪水、戰爭,而是心理疾病。公共關系提倡人們通過交往擺脫孤獨和隔閡、恐懼和憂慮,從而促使社會心理環境優化。
促使社會經濟環境優化。公關倡導公平競爭,使營利性組織爭取最好的經濟效益,從而帶動整個社會經濟繁榮。
促使社會政治環境優化。通過建立民主政治,樹立「民本位」思想,增強社會管理人員的公僕意識和人民群眾的土人翁意識,滿足人民群眾參與社會公共事務決策和管理的願望。
Ⅹ 如何理解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的多元化
公共事業管理的方法,是公共事業管理主體聯系公共事業管理客體並作用於公共事業管理客體的方式,是執行公共事業管理職能的手段,是實現公共事業管理目標和完成公共事業管理任務的途徑。公共事業管理的方法是一個由多種方法或手段構成的方法體系,而要實施對各種公共事業客體的有效管理,就必須採用合理有效的方法,這是公共事業管理行為本身不可缺少的方面。當代公共事業管理的方法選擇是與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和方式的基本取向和發展趨勢密切相關的,因此,必須在把認識公共事業管理方法體系的基礎上,把握當代公共事業管理管理方式的基本發展。
一、公共事業管理基本方法的概念和分類
在當代,隨著公共事業的發展和社會科學技術的進步,公共事業管理的方法手段的內涵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以往單一的方法已成為豐富的方法體系。
1、公共事業管理方法的概念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當代公共事業管理的內容已大大超過了以往,如在我國,不僅有傳統的科、教、文、衛、體,以及傳統的公用事業等,而且還包含了計劃生育管理、環境保護等,尤其是,隨著經濟體制改革而深入的政府管理方式改革,對公共事業的管理正發生從對象本身的運行規律出發的變化,在方式方法上已從主要依靠直接的管理方式,憑借行政的方法管理,轉向了直接與間接並存,多種方法綜合發展。這樣,當代公共事業管理基本方法的概念,相當程度上一是一個方法的體系。
因此,所謂公共事業管理方法,是公共事業管理者行使公共事業管理職能,實現管理目標的手段與途徑的總稱,是將公共事業管理者的管理行為有效地傳導到管理對象上去以實現特定管理目標的各種中介環節的總和,這一中介包括各種物質技術條件、技術手段以及管理模式等。公共事業管理方法是一個豐富而復雜的方法系統。
2、公共事業管理方法的分類
在現代公共事業管理中,通常用的管理方法分類,是將公共事業管理的基本方法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剛性方法,一類是柔性方法。
所謂剛性方法,就是公共事業管理機構憑借其所擁有的特定權力,對公共事業對象所實施的強制性管理手段。公共事業管理的主體系統是公共權威,即政府部門等,因此,它擁有必須的權力實施強制性的管理。例如,在幾乎所有的國家,由於水、電、煤氣、公共交通、郵電通訊等是關繫到公眾基本生活的公共產品,因而不管是政府直接經營還是交由私營部門經營,但其價格都是由政府統一制定的或價格的變動必須通過政府批准;又如在我國,所有地下資源都屬於國家財產,由國家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和處置,其它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處置,這樣,地下資源就強制性地交由政府管理。必須注意的是,剛性方法不等於行政方法,只要是憑借權力帶有強制性的管理手段,如法律手段、經濟的等等都屬於這一方法體系。使用強制性管理手段,必須有法律條文、行政規章等等強制性的法規作後盾。否則,強制性手段是無法實現的。
所謂柔性方法,主要是公共事業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採用說服、信息傳播、解釋、勸說等軟的方式來進行管理。由於公共事業管理是與公眾基本生活和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管理,是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管理,它涉及到人們的共同利益,需要人們共同參與,柔性的方法也是符合管理的對象特點的基本方法,而且,在公共事業管理中,不僅有許多地方都要採用柔性手段,且越是中、低層的管理柔性手段使用的得越多,因而在現代公共事業管理中,相當程度上,柔性方法是主要的管理方法,也是一個國家公共事業管理水平高低的一個主要標志。
剛性管理方法和柔性管理方法不是對立的。在許多情況下根據需要,兩者可以結合並用,或是柔性方法為主剛性方法為輔,或是剛性方法為主柔性方法為輔。具體地應採用哪種手段並以哪種手段,應根據實際情況,視公共問題和具體對象的性質、特點而定。
剛性方法和柔性方法各自都是一個方法體系,包含豐富的內容或形式。
二、剛性方法的主要形式
公共事業管理的剛性管理方法主要有以下諸種形式:
1、法律管理方法
公共事業管理的法律方法,是指公共事業管理主體根據公眾的根本利益及其對公共事業發展的需要,通過立法,運用有關公共事業的法律法規來確定公共事業領域里的行動規范,調整公共事業領域內各活動主體之間圍繞公共服務所產生的公共關系,處理公共矛盾,解決公共問題,懲辦違法行為,以維護公共事業活動基本秩序和關系的一種管理方法。
公共事業管理的法律方法本質上是法律范疇,具有以下的特點:
第一、普遍的約束性。有關公共事業活動的法律法規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定,並以國家的名義頒布施的,因而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它要求所有公共事業活動的參與者都必須嚴格遵守,依法執行,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第二、嚴格的強制性。有關公共事業活動的法律法規一經制定,便依國家機器的強制力力量,要求所有公共事業活動的參與者不管主觀上願意與否,都必須遵行,不得違背,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明確的規范性。有關公共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作為法律的一種,都是用嚴格的語言,准確闡明一定的含義,而且每個條文的解釋權都有明確的規定。這樣,它規定了公共事業活動參與者的應有的權益、責任和義務,同時也明確了違反或遵守該法規應受到制裁或保障方式,從而為公共事業活動參與者提供了基本的活動依據和准則,即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所以,它具有明確的規范性。
第四、相對的穩定性。有關公共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所調整的對象大多數是抽象的一般的人,有關規定在相同情況下可以反復運用,而且它是對最一般、最普遍的問題作出的規范,所以,它的制定往往很慎重,必須經過相當的時間和一定的立法程序,而一經確立頒布,也就能在較長的時間內保持不變,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因此,作為一種法律法律管理方法是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管理自身及其公共事業中的各項公共事務,實現公共事業管理活動制度化、法治化,保證公共事業在法制軌道上運行的最基本的途徑。
在公共事業管理中,法律管理方法的形成首先由直接從事公共事業管理機構提出法案,經由立法機構批准,形成對某些公共事業活動的法律法規,然後由相關的公共事業管理機構進行強制性管理的。因此,涉及法律手段來規范和管理公共事業的主體是廣義的政府,即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
立法機構是在確定有關公共事業管理法律法規上承擔公共事業管理職能的。
有關公共事業管理的法律的執行主要由執法機關去進行的,即不僅通過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發揮法律法規在規范公共事業管理活動中的導向作用,而且更主要的是對公共事業領域內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活動主體進行依法懲處,就此而論,執法機關更主要的是對公共事業活動實行事後管理。
法律方法是行政機關即直接進行公共事業管理的機構的主要管理的方法之一。這主要表現在行政機關對公共事務的管理涉及以法律為依據去實現管理目標的問題,也就是說法律是管理的手段和准繩,相應的,管理行為就多了一層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即依法行政的要求。同時,行政機關還擔負對管理對象執行國家有關公共事業法律進行檢查,即法律監督的任務。
在現代公共事業管理中,要加強公共事業運行的法律管理,必須注意兩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制定、健全有關公共事業活動的法律法規體系。這一法律法規體系既要包括對管理主體行為進行規范的,也要包括對管理客體進行規范的。如我國目前急需確立的有非政府組織內部的組織、財產關系等民事問題的法律,另外象《城市公共交通法》、《城市公共設施保護法》、《城市公共秩序管理法》等也要確立。
二是有關公共事業活動的法律法規要有內容上的完整性。要對公共事業管理各個方面的管理組織、管理目標、管理程序、管理方式、違章行為的判定、處罰標准等都作出明確的、可供操作的規定,從而使公共事業管理機構(包括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和事業單位等)及公民都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業不可以做,哪些事做了會產生什麼後果,自己要負哪些法律責任,從而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
2、行政管理方法
公共事業管理的行政管理方法,主要是指通過行政命令(利用公共機構相互間的行政隸屬關系和管理許可權)和公共政策,按照行政方式來組織、指揮、調控和監督,對公共事業活動進行直接干預和控制。行政管理方法是傳統的社會事務管理方法。
公共事業管理的行政管理方法具有如下的特點:
第一、權威性。行政方法是通過國家賦予的權力,發布一定的規范性文件來實現國家對公共事業管理。由於發布這些規范性文件的是國家行政機關,因而一經發布就要求公共事業領域內活動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這種權威性實際上也是強制性,只是相比較法律管理方法的強制性來說,行政管理方法的強制性相對弱一些。
第二、直接性。運用行政管理方法管理公共事業,通常是按照行政系統、行政層次、行政區劃的上下級隸屬關系來進行的,通過行政系統的這種隸屬關系對調節對象的直接作用來達到管理目標,沒有迂迴的過程。
第三、時效性。公共事業管理的行政管理方法一般針對比較具體的問題作出較為具體的規定。因為這些規范性文件主要是在特定的時間內,針對特定的公共事業管理對象而制定的,所以,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這些規范性文件往往失去效力。
前面有關部分中我們已指出,行政管理方法是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對事業進行管理的基本方法,它作為一種強制性手段,通過行政層級和事業單位實際上作為行政機構附屬的關系,往往在社會事務管理中形成「軍令如山倒」之勢,雖然取得了成績,但也對事業的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傳統的事業向公共事業的轉型,隨著管理方式從以直接為主轉向間接為主的變化,行政方法的運用總體上被減少了。但是,由於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公共管理職能,且行政管理方法本身具有權威性、直接性的特點,往往具有能強制並見效快的功能,因而在不少情況下行政管理方法仍然是大有作為的。而且,由於許多行政決策可以由公共機構自行決定,因此,它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地位將日益重要。
運用行政方法對公共事業進行管理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即狹義的政府,有時也包括一定的經過授權的非政府組織如我國的某些事業單位。這一管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政府及政府的專門進行公共事業管理的部門通過制定和發布行政命令、政策、規定、條例等,即通過制定狹義的不包括法律在內的公共政策來對公共事業活動進行管理。一個國家或社會一定時期內的公共事業如何發展,公共事業領域內的各活動主體如何協調,公共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分配和消費方式如何結合,等等,都需要由政府根據公眾的需求及變化發展趨勢,以及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制定出相應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發布有關的命令、條例等,予以調控和管理。一般來說,行政命令、政策等行政方法,都是以令行禁止的形式實現其公共事業管理職能的。這實際上是由政府(狹義)高層公共事業管理機構制定相關公共政策對公共事業管理實施過程。
二是專門承擔公共事業管理職能或兼及公共事業管理責任的政府行政機關,通過行政監督來督促公共事業領域內活動者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等。在國家的各項有關公共事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命令、條例等公布後,各級負有公共事業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即履行各自的職責,加強行政監督,以保證這些方針、政策、命令、條例等的貫徹實施。這一行政監督主要包括物價監督、質量監督、稅務監督、審計監督等。從事這一管理任務的主要是中、低層公共事業管理行政機構。通過這一監督,督促公共事業活動的參與者在國家政策、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活動。
三是承擔公共事業管理的行政機關通過運用行政方法對公共事業活動中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查處。這一查處即通常所說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輕重視其違法違章的情節而定。在公共事業管理中通常採用的行政處罰包括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罰款、責令停止公共服務活動以及取消活動資格等。
3、經濟方法
公共事業管理的經濟方法,是指國家利用一定的經濟手段影響公共事業活動參與者的經濟利益,以保證公共事業的發展按國家意志進行的一種管理方法。經濟手段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的,但不如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那樣強烈。從對管理客體的作用方式來看,經濟方法主要是通過物質利益的誘導來協調公共事業活動中的各種關系,屬於間接調控方式。
公共事業管理的經濟方法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間接性。這主要是指公共事業管理所使用的經濟方法並不是通過對管理對象直接下達命令而體現的,而是通過杠桿的作用,經過迂迴的過程達到調節目標。
第二、誘導性。即國家利用經濟杠桿的作用來體現公共事業管理機構鼓勵參與公共事業活動的組織從事哪些方面的活動,或者鼓勵或禁止公眾從事哪些活動或不能從事哪些活動。
第三、靈活性。這主要是指同一經濟杠桿對不同的對象具有不同的誘導力,從而也就具有不同的管理效果。
公共事業管理的經濟方法在實際中運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宏觀層面。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價格、稅收和信貸三大經濟杠桿進行公共事業活動的調節管理。在現代市場經濟國家中,實際上都存在著市場定價和國家定價和國家指導價等價格形式,而國家定價和國家指導價主要就是集中在公共事業領域中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方面,因此,價格杠桿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作用,主要是通過國家定價和國家指導價隨著公共需求和公共供給能力變化而產生的變化,來調節、適應和滿足公眾對公共產品和服務需求。信貸是通過利率的變化對公共產品的供給產生影響。稅收則是通過一定的公共產品和服務確定相應的稅種、稅目和稅率、對參與公共事業活動的組織的活動進行調節,從而調節公共事業的發展的。
此外,在宏觀層面還有財政因素。財政作為一種負稅收,是一種特殊的經濟手段。我們已經指出,在現代社會,雖然公共事業領域內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提供已經多元化,但公共財政仍然是整個經濟基礎,因而財政對公共事業活動的直接投入的變化,也必然對公共事業活動產生影響。一般來說,現代公共事業管理中,財政的調節和控製作用表現在政府供應、補貼等方面。
所謂政府供應,即政府通過財政預算提供商品和服務,這些商品和服務主要是道路、教育、衛生及社會福利等。這些內容還包括轉移性支付,即政府最終並不是經費的最終使用者,而是通過再分配將經費從某一納稅人階層轉至另一納稅人階層。大多數政府行為是通過直接供應得以實現的,並直接體現在政府預算中。
所謂政府補貼,在公共事業方面主要體現為政府對從事公共事業領域內公共產品生產的私營部門進行補貼,如對私人公共汽車公司和對私立學校的補貼等。私營部門可提供特定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但政府須給予其一定的資助。雖然有部分基金是公共的,但政府也對私營部門進行具體行政管理活動,主要是監控其是否將補貼真正用於所定項目。政府補貼大大提高了公共產品的產量並為政府對這些產品的價格控制和平衡打下了經濟的基礎。
二是微觀層面。主要是針對公共事業管理中的一些具體事項,利用物質利益誘導作用,鼓勵或禁止公眾的活動。一般來說,對某些期望的目標和事情,公共機構可以利用經濟手段如獎勵來調節和控制,對某些非預期性的事情,公共機構也可以利用經濟處罰或其他經濟方式來加以阻止和挽救。如在對公共設施或公共財產的維護中,可以對破壞者處於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