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拖欠職工工資怎麼辦
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一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按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為每月一千元,但用人單位卻只支付給勞動者九百五十元,則屬於未足額發放工資,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❷ 事業單位,公立醫院,工資被拖欠,怎麼辦呢
發現單位有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工資並給予賠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2)事業單位如何拖欠工資擴展閱讀: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四條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應當及時立案。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電話。對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引起的群體性事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迅速會同有關部門處理。
❸ 事業單位拖欠職工工資怎麼辦
事業單位拖欠職工工資可以按照如下辦法維權:
1、勞動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經勞動監察大隊不能處理的,勞動者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人事仲裁向單位追討工資和賠償,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確定單位的義務,如果單位還不履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