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報名時怎麼區分那些崗位是行政編制哪些事業編制
若該崗位執行國家職能及政治體系管理職能的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國家檢察機關、黨派機關、政協機關、人民團體所使用的人員編制,列為行政編制。
事業編制就是指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有些行政機關也有事業編制,主要是指司機、電工、炊事員、鍋爐工等後勤人員。該編制是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或脊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編制是明檔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
(1)什麼事業單位劃入行政編擴展閱讀:
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最大的區別:行政編制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衫槐滲,你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股級。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也就是說,你如果是行政編制,那你就是「走」級別的。
事業編制,「走「的是職稱,比如在醫院,你幾年以後是住院醫師,幾年以後是主治醫師,幾年以後是副主任醫師。學校老師是最典型的事業編制。
㈡ 鄉鎮改革後行政與事業編制如何劃分
鄉鎮的黨政事業單位和政府機關設置了行政機構,其中包括一些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相關的機關辦公室,以及紀委武裝部等,整體都是使用行政編制,工作人員大多數都是公務員身份,除此之外的就是一些相關的事業單位,使用的就是對應的事業編制。1、變化比較大的單位:主要是新成立的一些機構,和職能變化較大的機構,對應鄉鎮要有職能承接,事業單位變化較大,新成立的比如應急管理,變化較大的如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林業草原等,要麼將職能從原來的站所中剝離出來,單獨成立對應事業單位;要麼隨縣上部門職能調整,鄉鎮站所職能進行調整、合並。
2、變化較小或者沒有變化的單位:鄉鎮的社會事務中心、經濟事務中心、公共衛生中心、財政所等站所,在前幾年的機構改革中,已經基本改革到位,承擔的職能也比較穩定,或者只是在內部分工進行調整。比如社會事務中心、經濟事務中心、公共衛生服務中心等,承擔的職能側重點不斷調整,工作重心有所變化,但總體原則不變,單位性質不變。3、鄉鎮事業單位變化,機構、編制性質不變,個人身份不變:雖然幾經變化,機構名稱、規格、職能、隸屬關系等都發生了變化,但事業單位屬性沒有變,個人身份和工資待遇大體不變,事業編制性質不變。原來的事業單位,依然是事業單位,隨著參公事業單位的改革,更沒有了參公的可能性。事業編制依然是事業編制,也沒有更多的行政編制進行置換,倒是以前正式職工和退役軍人中使用差額、自收自支編制的,會置換成全額事業編制。
㈢ 行政單位有那些事業單位有哪些行政、事業編制怎麼區分
用簡明的話說:各級政府組成部門的單位,就是行政單位,其一把手要通過同級人大常委會來任命。如:省級政府的組成部門有:公安廳、財政廳、計劃生育委員會等,市縣級政府的組成部門是以局來稱呼以上單位的。而事業單位是與企業相區別的,就是不直接進行生產的單位,一般是指學校、醫院、研究所、報社等單位。兩者都有編制,但行政編制一般與公務員的編制相掛鉤,事業編制主要是從供給上對人員的進入進行控制。
㈣ 事業編轉行政編制政策
法律分析:國企和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形式調入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或四級調研員以上職級,置換為行政編制即公務員。具有一定級別的領導職務也可以轉任行政機關領導職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六十九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
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和參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和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
第七十條 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並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調任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㈤ 什麼是行政編制哪些屬於行政編制單位
進入行政編制的意味著你是國家公務員,如通過了選調生考試就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享受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如醫療、晉級等。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不用我說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全由自己單位的收入來支付。比如你進入一個一個風景區的管委會工作,可能就是屬於這種類型。第二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負擔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單位的收入負擔。我的理解像人民醫院之類的單位就是這樣的。第三種就是你的工資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負擔,這種的事業編制就從形式上和公務員是一模一樣的了。
現在講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最大的區別:行政編制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你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股級。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也就是說,你如果是行政編制,那你就是「走」級別的。而事業編制,名義上是國家幹部,實際上還是工人身份,「走「的是職稱,比如你幾年以後是初級工,幾年以後是中級工,幾年以後是高級工。學校老師是最典型的事業編制。而且最重要的是事業編制的人員不能當領導幹部。
想進入行政編制只通是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每年都有國家的和省的公務員考試。要注意,現在只有地級市才有權力組織公務員考試,也就說縣級市的鄉鎮或單位來招聘的話,一定是事業編制的。
㈥ 事業編可以轉為行政編嗎
法律分析:由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除了考試之外,還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渠道,實現轉編: 調任的前提是在國企或者事業單位要取得副科級以上的領導職務,且任職滿兩年及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調任行政單位擔任副科級領導職務時,將事業編制轉為行政編制,也就是公務員編制。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㈦ 哪些單位屬於事業單位哪些單位屬於行政單位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與行政機關是有區別的,這里主要是財政上的概念。
㈧ 行政編制究竟是什麼行政編單位有哪些
行政編制是我國黨政機關使用的人員編制,包括國家機關、各黨派和部分社會團體使用的人員編制,其經費由行政經費開支。
行政類事業單位有供銷社、糧食局、機關局、移民局、地震局、發展研究中心、公積金中心、社保局、房產局、檔案局等。
事業單位可以分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行政類事業單位,是指完全、主要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的事業單位,目前省市縣三級此類事業單位正在改革,要求將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行政機關行使。
事業編制和行政編制區別:
1、級別不相同
在行政編制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你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股級,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你如果是行政編制,那你就是「走」級別的。而事業編制,名義上是國家幹部,實際上還是工人身份,「走「的是職稱,比如你幾年以後是初級工,幾年以後是中級工,幾年以後是高級工。
2、身份不相同
進入行政編制的意味著你是國家公務員,如通過了選調生考試就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享受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如醫療、晉級等。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不一定要求是公務員,而進入行政編制的要求是必須要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
㈨ 能不能由事業編直接轉成行政編的公務員呢
在體制內,雖然事業編也稱得上是「鐵飯碗」了,但與公務員相比,無論是發展前途、工資待遇,還是社會地位和影響力,都有較大差距。而實際上,現在的事業編人員,很多都是學歷不比公務員低、能力不比公務員弱,表現不比公務員差,那能不能由事業編直接轉成行政編的公務員呢?
比如調入市級以上擔任處級領導職務,必須聘任副高以上職稱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任市級以上擔任科級領導職務,必須聘任副高以上職稱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任縣區擔任科級領導職務,必須聘任中級以上職稱3年以上,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無論是管理崗還是專技崗調任,程序上都沒有問題,關鍵是要找到接收單位,這就需要強大的外部助力,不是自己符合條件就可以調任的,否則很多人早調了。
4、公開選拔。這種方式以前很流行,這兩年已不多見,但在局部范圍內仍然存在。比如某地公開選拔一名副處級領導幹部,那麼除了公務員符合條件的科級幹部可以報名外,很多事業單位的管理七級職員、專技副高以上職員都可以報名,選拔成功後即可登記為公務員,成功置換身份。
總之,無論哪種方式,要實現都不容易,有能力、有人脈都是基礎,還需要等待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