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身份轉到事業單位後怎麼處理
公務員被調到事業單位任職,公務員身份肯定是要被取消的,而且要求寫一份主動放棄公務員身份的承諾書!因為,事業單位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其他人員調往事業單位後,也必然使用事業編,絕不會再另行編設其他編制。
但事業編制人員,往往容易被調到行政單位任職。如事業編制單位有能力的領導,或教育系統有能力的校長和教師等。根據組織需要考核後,很容易調到鄉鎮基層任職。從事業編制轉為行政編製成為國家公務員。
減輕財政負擔,國家實行非常嚴格的編制管理公務員調到事業單位任職,是否會被取消身份,這個還真不一定。在級別大的機關,通常以單位屬性來定身份;在縣以下單位,通常調動是不影響身份的。
雖然中組部對嚴禁混編混崗的情況有明確規定,但是因為各個地方存在一些特殊情況和困難,有時候也沒有辦法嚴格落實。
但是有一點是明確規定的,那就是公務員或者事業編制人員如果去國有企業任職,那麼他必須放棄公務員或者事業編制身份,這一點通常各個地方落實的還是非常到位。
❷ 事業編異地調動程序
法律分析: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事業單位調動程序如下:
1、接收單位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現單位的負責領導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調出並加蓋公章;
2、由接收單位提交用人申請書給上級主管部門的負責領導;
3、接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
4、調入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向調出單位發出調動函;
5、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調入單位報到;
6、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原來工作單位的財會部門辦理工資遷移手續;
7、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新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六十九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和參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和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
第七十條 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調任人選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並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調任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第七十一條 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其他工作性質特殊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上級機關應當注重從基層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
❸ 公務員異地調動有什麼方法
1、同省異地調動公務員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2、想要異地調動公務員,只有兩種,一個是遴選,另一個是如果往省會調,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調入所在行業省級機關。
3、如果接收單位確實需要你這個人才,可以破例把你調回來(你懂的)。首先接收城市的接受單位需要開具商調函,然後會調取你的檔案進行審核,審核之後會開具公務員轉任表,這也是最難的,你的接收單位要同意,同時,你想調入的城市的人事局必須也要同意(難度相當大)。兩個都同意之後,你就可以拿著公務員轉任表到你現在的單位蓋章,然後到你現在城市的人事局蓋章(想蓋章必須是局一把手同意,難度可想而知)。如果蓋章都完畢,下一步你就要把轉任表送到接收單位,等著接收單位上報人事局,等待人事局下達調令(3-6個月)。然後就是靜靜等待,等待接收城市人事局和編委溝通編制,上報市政府辦公會同意後,人事局就可以下調令了。拿到調令之後你就可以調轉工資關系和養老保險,公積金關系了。都完事後就徹底調回來了。
以下就是公務員調動的相關程序和手續:
1、向你將要調入的單位提供書面申請,若所調入單位同意接收,就會向你所在的單位發出調檔函;
2、審檔通過後,調入單位會向調入人事部門提交材料,包括:增人計劃卡(編制單)、轉任函件(主要包括轉任理由、單位編制和職位空缺情況、擬任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選調方案等)、《調動審批報告》;
3、確定調動人員之後,調入人事部門向調出人事部門發《公務員商調函》,審核擬調人員有關材料,包括:個人檔案、現實表現、體檢表、調出單位填寫的《公務員轉任審批表》、《工資轉移介紹信》、《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
4、通過審核後,調入方人事部門向調出人事部門發《公務員調動通知》;
5、調入人持《工資轉移介紹信》和調出人事部門開出的《行政介紹信》到公務員管理科辦理報到手續後到調入單位報到,調入單位到市人事局工資科、市編委辦辦理工資及入編手續;
6、遷戶口要持《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及有關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
7、轉任人員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由於公務員的調動的程序比較復雜,難度較大,因此,建議有此想法的新錄用公務員,尤其是想要跨地區、跨部門調動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與其費了大精力去操作調動程序而不知結果怎樣,還不如腳踏實地在現工作中安心「改造」, 只要自己發揮出了特長,也會讓自己的職業發展前景更為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