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利類水利水電工程可以考的崗位有哪些
水利水電工程職業規劃:
1.設計單位 比如水電設計院 主要在辦公室畫圖紙。
2.施工單位 比如水電建設一線單位。
3.監理單位 比如對監督施工和設計質量等。
4.業主單位, 比如大家熟悉的三峽集團五大發電集團華能 、華電、 國電 、中電投 、大唐,兩大電網公司國家電網 、南方電網等。
5.公務員及事業單位 水利部 水利局等。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著重培養從事大中型水利水電樞紐及其建築物(包括大壩,水電站廠房,閘和進水、引水、泄水建築物等),以及工業用水工建築物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和科研方面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學習與研究方向包括水文水資源、水環境、水工結構、水力學及流體動力學、工程管理等,發展趨勢是與信息技術、可靠度理論、管理科學等新興學科的交叉與融合。
這個專業就業還是比較樂觀 但可能有部分畢業生,工作環境不太理想,主要在野外,郊外等,可能無法留在城市工作。當然如果不想在野外 郊外工作,那就需要提高自己學歷和職業技能,包括拿一些相關的資格證等。
2. 水利部下面有哪些部門
(一)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規劃計劃司。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央水利建設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司。起草水利法律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部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
(四)財務司。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中央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五)人事司。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六)水資源管理司。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
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國家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
(七)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八)水利工程建設司。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指導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九)運行管理司。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十)河湖管理司。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范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十一)水土保持司。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審核大中型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
(十二)農村水利水電司。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
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協調牧區水利工作。
(十三)水庫移民司。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審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協調推動對口支援工作。
(十四)監督司。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五)水旱災害防禦司。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
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十六)水文司。組織指導全國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含水位、流量、水質等要素)監測工作,負責國家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
(十七)三峽工程管理司。組織提出三峽工程運行的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指導三峽工程運行調度規程規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三峽工程運行安全。組織三峽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承擔三峽後續工作規劃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十八)南水北調工程管理司。協調落實南水北調工程有關重大政策和措施。組織南水北調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和工程驗收有關工作。制定南水北調年度供水計劃並組織調度實施。指導監督工程運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南水北調後續工程前期和建設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地方配套工程建設。
(十九)調水管理司。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大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二十)國際合作與科技司。承辦國際河流有關涉外事務,承辦國際合作和外事工作,擬訂水利行業技術標准、規程規范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2)水利水電事業單位有哪些南京擴展閱讀:
歷史沿革: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決定撤銷電力工業部和水利工業部,設水利電力部。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六次會議決定撤銷水利電力部,分別設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
1982年機構改革將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合並設水利電力部。
1988年4月,七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確定成立水利部。
1988年7月22日,水利部重新組建。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水利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水利部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將水利部的有關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將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為優化水利部職責,將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並入水利部。
3. 中央水利部下屬有那些水利部門
機關司局:
辦公廳 規劃計劃司 政策法規司 水資源司(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
財務司 人事司 國際合作與科技司 建設與管理司
水土保持司 農村水利司 安全監督司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直屬機關黨委 中央紀委監察部駐部紀檢組監察局 離退休幹部局 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局
下屬單位:
序號 部直屬事業單位 地 址 郵編 區號 微波 辦公室
流 域 機 構
1 長江水利委員會 湖北省武漢市解放大道1863號 430010 027 9131 82828245
2 黃河水利委員會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路11號 450003 0371 93710 66022160
3 淮河水利委員會 安徽省蚌埠市東海大道3055號 233000 0552 9141 3093719
4 海河水利委員會 天津市河東區龍潭路15號 300170 022 9161 2327
5 珠江水利委員會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天壽路80號 510611 020 9171 87117780
6 松遼水利委員會 吉林省長春市解放大路4188號 130021 0431 9151 85607066
7 太湖流域管理局 上海市虹口區紀念路480號 200434 021 9181 65425171
在 京 單 位
8 水利部綜合事業局
宣武區南線閣10號 100053 010 63204495
水利部綜合開發管理中心
宣武區白廣路二條16號水務大廈3層 100053 010 63203463
水利部水資源管理中心
宣武區南線閣10號 100053 010 63203733
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
海淀區玉淵潭南路3號水科院C座 100038 010 63205460
水利部水土保持監測中心
宣武區南濱河路27號院貴都國際中心A座 100053 010 52231301
水利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中心
宣武區白廣路2條2號 100053 010 63202692
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中心
海淀區復興路甲一號 100038 010 63204390
水利部水利建設與管理總站
海淀區復興路甲一號 100038 010 63204357
水利部沙棘開發管理中心 海淀區復興路甲一號 100038 010 63204358
9 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宣武區白廣路2條2號 100053 010 63202423
10 水利部水庫移民開發局 宣武區南線閣10號 100053
010
63203347
11 水利部南水北調規劃設計管理局 海淀區玉淵潭南路3號D座 100038 010 68781209
12 水利部機關服務局 宣武區白廣路2條2號 100053 010 63202077
13 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西城區六鋪炕北小街2-1號 100120
010
62387584
14 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 海淀區復興路甲一號 100038 010 68785301
國際泥沙研究培訓中心 海淀區車公庄西路20號 100044 010 68786575
15 中國水利報社 海淀區玉淵潭南路3號C座 100038
010 63205200
水利部展覽音像製作中心 海淀區玉淵潭南路3號C座 100038
010 63205079
16 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西城區三里河路6號 100011
010
68317638
17 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 海淀區玉淵潭南路3號 100038
010
63205081
18 中國灌溉排水發展中心 宣武區廣安門南街60號 100053 010 63203366
19 水利部預算執行中心 宣武區白廣路2條2號 100053
010 63202359
20 中國水利學會 宣武區白廣路2條2號 100053
010 63202163
京 外 單 位
21 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 江蘇省南京市廣州路223號 210029
025
85828113
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資源研究所 江蘇省南京市廣州路225號 210029
025
85828500
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中心 江蘇省南京市廣州路223號 210029
025
85828187
22 國際小水電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136號 310002
0571
87079113
23 水利部三門峽溫泉療養院 河南省三門峽西 472143
0398 3866007
24 中國水利博物館 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水博大道1號 311215
0571
86660678
25 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 河南省鄭州市紫荊山路68號 450000
0371
65362118
4. 水利局下屬單位有哪些
以重慶市水利局為例,
局直屬事業單位包括:
1、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2、重慶市水利局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中心
3、重慶市水利工程管理總站
4、重慶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5、重慶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
6、重慶市水資源管理站
7、重慶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
8、重慶市河道管理站
9、重慶市水利發展研究中心
10、重慶市防汛抗旱搶險中心
11、重慶市水利信息中心
局直屬企業單位包括:
1、重慶市水利水電發展總公司
2、重慶市水利電力建築勘測設計研究院
(4)水利水電事業單位有哪些南京擴展閱讀
重慶市水務局的職能: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重要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
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按許可權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及以上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准。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全市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重慶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承擔全市河(庫)長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及重慶市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重慶市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排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
負責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等工作。承擔重慶市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縣(自治縣)的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擬訂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准和規程規范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負責水利對外交流、合作等有關涉外事務。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市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准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