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有哪些分別是什麼職業
一、現有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
1、教育事業單位
高等教育事業單位、中等教育事業單位、基礎教育事業單位、成人教育事業單位、特殊教育事業單位、其他教育事業單位。
2、科技事業單位
自然科學研究事業單位、社會科學研究事業單位、綜合科學研究事業單位、其他科技事業單位。
3、文化事業單位
演出事業單位、藝術創作事業單位、圖書文獻事業單位、文物事業單位、群眾文化事業單位、廣播電視事業單位、報刊雜志事業單位、編輯事業單位、新聞出版事業單位、其他文化事業單位。
4、衛生事業單位
醫療事業單位、衛生防疫檢疫事業單位、血液事業單位、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衛生檢驗事業單位、其他衛生事業單位。
5、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托養福利事業單位、康復事業單位、殯葬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6、體育事業單位
體育競技事業單位、體育設施事業單位、其他體育事業單位。
7、交通事業單位
公路維護監理事業單位、公路運輸管理事業單位、交通規費徵收事業單位、航務事業單位、其他交通事業單位。
8、城市公用事業單位
園林綠化事業單位、城市環衛事業單位、市政維護管理事業單位、房地產服務事業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事業單位、其他城市公用事業單位。
9、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
技術推廣事業單位、良種培育事業單位、綜合服務事業單位、動植物防疫檢疫事業單位、水文事業單位、其他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
10、信息咨詢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咨詢服務中心、計算機應用中心、價格信息事務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經濟調查隊、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11、中介服務事業單位
技術咨詢事業單位、職業介紹(人才交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事業單位、經濟監督服務事業單位、其他中介服務事業單位。
12、勘察設計事業單位
勘察事業單位、設計事業單位、勘探事業單位、其他勘察設計事業單位。
13、地震測防事業單位
地震測防管理事業單位、地震預報事業單位、其他地震測防事業單位。
14、海洋事業單位
海洋管理事業單位、海洋保護事業單位、其他海洋事業單位。
15、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環境標准事業單位、環境監測事業單位、其他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16、檢驗檢測事業單位
標准計量事業單位、技術監督事業單位、質量檢測事業單位、出入境檢驗檢疫事業單位、其他檢驗檢測事業單位。
17、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專利事業單位、商標事業單位、版權事業單位、其他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18、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
19、其它類
如環保事業單位,某某工程項目指揮部等。
二、事業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事業單位崗位等級是根據崗位性質、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對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分別劃分通用的崗位等級。
事業單位的職位都是由當地相關部門進行制定的,一般都是當地缺什麼職位的人員,則統一進行考試,從而錄取,有水務站、服務站、扶貧中心、農牧站、社保所、食品監督管理處等等,一般剛去都是科員。
(1)湛江海關下屬的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考試
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編制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目前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 ,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
參考資料:事業單位考試-網路
② 廣東省 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參公管理」即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員稱為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如團委、科協、婦聯等人民(群眾)團體,因其使用行政編制,但無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還有一類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此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史志辦、漁政監察大隊、城管執法局、勞動監察大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金融辦、旅遊局、關工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社保局、供銷社等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員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和公務員沒有區別。目前來看,隨著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凡進必考」政策的實行,參公管理和公務員幾乎沒有實質區別,但是具體到各省市有不同的政策。如有的省份允許參公人員和公務員相互交流,有些省份則暫時不允許逆向交流,還有部分省份是有條件交流,比如符合學歷、年齡、進入渠道等多種條件下可以直接交流到有編制空缺的黨政機關。目前《公務員轉任規定》正處於調研階段,還未成形,暫時還沒有統一的關於公務員轉任(含參公人員轉任)的統一具體規定,但是此項規定出台已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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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事業單位有哪些職位和部門
什麼是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2、411號令),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機構,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1、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採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於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財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
3、自主事業單位
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一種主要形式,由於不需要地方財政直接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鬆對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不斷膨脹的趨勢。
④ 海關下屬單位有哪些
法律分析:海關總署是中國海關的領導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的正部級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海關。海關總署機關內設15個部門,並管理6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社會團體和3個駐外機構。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海關總署派駐紀檢組監察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 第六條 國家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領導機制,統籌協調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項。國務院發展改革、財政、商務、金融管理、海關、稅務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指導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關工作。國家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制,創新監管模式。海南省應當切實履行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全力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