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編執法人員怎麼辦
事業編製法人員如下處理:
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隸屬市場行政管理部門兼管,具有行政執法職能,人員多數為事業編制,對於該隊伍能不能參公國家沒有硬性規定,只是強調有條件的地方應納入參公管理。但實際當中,因地方上公務員編制極為有限,不可能把所有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全部轉為參公管理,能不能參公,這要看地方重視不重視和有沒有閑余編制了。
Ⅱ 市場監管局工勤人員如何改革
事業單位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
在改革背景下,管理人員一般不受影響,技術人員有相關技術傍身,即使受到影響也不至於無處可去,而工勤人員就比較難,一旦事業單位改革,將不再設置該崗位,實行合同制或者第三方公司承包,按照企業方式管理。
Ⅲ 城管局是事業單位,有可能機構改革會納入公務員序列嗎
可能性很低,現在很多機構還在合並的,很多單位需要進一步轉化為事業單位!
不過也不一定。看一看十八大以後的中央改革就可以見端倪!政治局常委都減少2個了!
據消息人士透露,體制改革的方案已經出台並開始徵求各方面意見。此方案對中國現有的27個國務院組成部門要進行大幅合並成大部。而大部制的改革同時要配合事業單位的改革一並進行,事業單位根據其職能,一部分轉變為企業或民間團體,一部分則轉變為行政機關,同時並入政府組成部門。其方案主要調整內容有:
一、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調整
1、國家發改委進一步收權,轉變發改委職責。徹底取消發改委對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的職權,逐步將其主要職能轉變為宏觀規劃的制定和研究。將發改委全稱改為國家發展與改革規劃委員會。
2、撤銷科技部。將科技部的科研規劃和管理方面的職能並與教育部,將教育部改為教育科學部。
3、把科技部經濟領域的科技管理職能並入工信部。將工業和信息化部改成工業與信息技術部。
4、撤銷國土資源部。將國土資源部的資源管理職能並入環保部,組建環境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的土地規劃與管理職能劃入住建部。
5、撤銷鐵道部。將鐵道部並入交通運輸部,在交通部下組建鐵路運輸管理局,負責鐵路建設規劃、鐵路運輸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將地方鐵路局改制為鐵路運營企業集團,實現鐵路運輸市場化。
6、撤銷水利部。將水利部與農業部合並,組建大農業部。
7、撤銷計劃生育委員會。將計劃生育委員會與衛生部合並,組建人口與衛生部。
8、將審計署與監察部合並。重新定名為監察審計部。
9、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民政部合並。重新定名為社會工作部。負責就業、社保、社會救助、社團注冊方面的事務,將原民政部的行政區劃調整審批的職能劃入發改委。
10、基本保持外交部、國防部、商務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人民銀行。
11、為保證貨幣政策的獨立性,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屬於國務院組成部門,而是獨立的國家機構,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平級。
12、國家安全部降格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改名為國家安全總局。
13、將國家民族委員會、國家宗教事務局與國務院僑辦、港澳辦、台辦合並。重新組建並定名為國家和平統一委員會。
二、國務院直屬機構的調整
1、撤銷國家稅務總局。將原國家稅務總局職能並入財政部。在地方則取消地方稅務局。
2、撤銷國家工商總局、質監總局、安監總局和葯監局。將原國家工商總局、質監總局、安監總局與衛生部下屬的葯監局合並,重新組建並定名為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
3、撤銷國家廣電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體育總局。將原國家廣電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體育總局並入文化部。
4、撤銷國家統計局。原國家統計局並入發改委。
5、撤銷國家林業局。原國家林業局並入農業部。
6、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原知識產權局並入教育科學部。
7、撤銷國家旅遊局、文物管理局。原國家旅遊局和文物管理局並入文化部。
8、撤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國家宗教事務局與國家民委合並;國務院僑辦、港澳辦、台辦並入,重新組建並定名為港澳台僑和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9、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家防腐局並入監察部,成為監察部下屬的國家局。
三、國務院辦事機構調整(擬取消的國務院辦事機構)
1、國務院僑辦、港澳辦、台辦一同並入港澳台僑和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國務院法制辦並入司法部。
3、國務院研究室的規劃職能並入發改委,文件起草職能並入國務院辦公廳。
4、國務院新聞辦、國家檔案局並入國務院辦公廳。
四、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
1、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並入國家發改委。
2、新華社實行企業制度改革。
3、合並地震局和氣象局。組建地震與氣象研究中心,定義為官辦科研機構。
4、中科院、工程院和社科院不再作為事業機構,轉制為官辦科研機構。
5、合並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組建國家金融業監督管理總局,成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之一。
6、撤銷電監會,成立新的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能源監督管理總局。
7、將社保基金會和自然基金會進行企業化轉制。
五、國務院管理的國家局調整
1、將國家信訪局劃歸司法部管理。
2、將國家糧食局劃歸農業部管理。
3、撤銷國家能源局。將能源開發規劃職能劃入環境資源部,將能源價格監管職能劃入新成立的能源監督管理總局。
4、中國民用航空局改為國家民用航空局。
5、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劃入新設立的國務院直屬機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6、將煤監局並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如此,國務院機構將發生巨大變化,新形成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有原來的27個減少為18個,分別為:
1、外交部
2、國防部
3、國家發展與改革規劃委員會
4、國家民族與宗教事務委員會
5、社會工作部
6、教育科學部
7、工業和信息技術部
8、公安部
9、監察和審計部
10、司法部
11、財政部
12、環境資源部
13、國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4、交通運輸部
15、農業部
16、商務部
17、文化部
18、人口和衛生部
國務院直屬機構僅有6個,分別為:
1、國家海關總署
2、國家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總局
3、國家金融業監督管理總局
4、國務院參事室
5、國家安全總局
6、國資委(國務院特設直屬機構)
Ⅳ 以前的工商局現在叫市場監管局有事業編制嗎還是自收自支嗎
工商局裡確實有事業編制,比如消協和勞協都是事業編制,不允許自收自支,現在是收支兩條線
Ⅳ 新疆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編什麼時候轉參公事業編
新疆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編轉參公事業編在2020年10月底。參公事業單位和參公人員的整合:原工商局、質監局、食葯監局等下屬事業單位中承擔行政職能的參公事業單位,其職能一並整合到新組建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承擔,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原機構承擔這些行政職能的參公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連人帶編劃轉到局機關,繼續承擔職能和業務辦理工作。這部分人員隨職能劃轉後,要由局機關進行調整消化,用行政編制進行置換,人員由參公人員過渡為公務員。這一工作要在2020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由於機構改革中行政編制不另行增加,整改工作難度極大,因此各地都會考慮從精簡原則出發,盡可能少地劃轉參公人員,以避免為今後的整改工作造成極大困難。
Ⅵ 市場監督管理局纖維質量檢測中心事業編會改企嗎
目前沒有官方消息表明市場監督管理局纖維質量檢測中心事業編會改企。
原則上經營性事業單位都改制為企業,但是改制的根本目的和劃分原則是為公眾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具體改不改制可以關注官網了解具體信息。
市場監督管理局纖維質量檢測中心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國纖維質量相關工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