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二類事業單位(無編制,經費自理)
二類事業單位,是指應具備以下條件: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按照政府確定的公益服務價格收取費用,其資源在一定區域或程度上可通過市場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機構、非營利醫療機構等。
根據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功能特點,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被細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
公益一類:在公益性事業單位中,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
公益二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2. 什麼是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履行的是執法監督和社會一些管理職能。如部門所屬的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行政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部門撥款發工資,一般是全額財政撥款。
2、行政事業單位: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統稱,因為中國特有的政治體制,經常是行政和事業單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門如房管局、規劃局等,有的地區是行政單位,但有的地區是事業單位,所以老百姓統稱政府部門為行政事業單位,很多地方政府發文也以此為統稱,如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縣屬行政事業單位等。
拓展資料
行政職能也稱行政功能、公共行政職能或政府職能,是指狹義的政府即國家的行政機關,依法對國家社會生活各個領域進行管理所具有的職責和作用。行使行政職能的目的是實現國家行政機關的價值觀念和協調有關部們的利益關系。主要涉及政府管什麼、管到什麼程度、發揮什麼作用的問題,是行政職責和行政功能的辯證統一。廣義的政府還包括軍事機關、司法機關等。
行政職能的內容涉及政府行政系統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進行管理的全部活動,諸如外交、國防、公安、財政、金融、工業、農業、商業、文化、教育、科技等,它們構成政府行政管理的工作范圍。
3. 事業編,還有前途可談么
別的我就不解釋了,我拿我自己的親身經歷說一下吧!我13年本科畢業,14年考入事業編,縣級漁政執法,單位比較混亂,我剛到單位,單位由參公轉為事業編,這樣油補也沒有了至少500,剛進入單位是管理崗九級,但是別的同時都走的職稱,16年我也開始轉走初級職稱,初級基本工資沒變化,19年,有消息稱執法單位又要轉公務員,正好我們地區事業單位開始職級並行試點,我又轉回了管理崗九級,怕走職稱,變為公務員後吃虧,哎國家一時一個政策,我們現在都是迷糊的,也不知道怎麼弄好,反正現在走管理崗到退休能熬到副科級(虛職),前途反正一眼就望到頭了。
事業編最擔心的就是失編失業。但也要分清楚,是行政單位的事業編,還是事業單位的事業編,或者是自負盈虧單位的事業編,這三種類型的事業編,他們的發展方向是不一樣的。
行政單位的事業編,看起來有點像當年的偏科生,他們往往在某個領域或者幾個領域,不斷地鑽研,常見的就是業務的能手。他們由於種種原因,距離真正的行政編還差了一步。
什麼是業務能手?那就是不論業務的復雜程度和難度,在規定的時間裡面,通過單人或協作的方式,把業務完成,並且附議率接近零,重復投訴率接近零,這樣就算是業務能手。
當然也有極少部分人,以事業編的身份,在行政單位從事帶有IT性質的技術工種。在學生時代,「偏科」確實是貶義詞,可是,在 社會 工作實踐當中,這類人才的表現確實太突出了,他們在行政單位裡面被人拿「負責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這樣尷尬的、略帶歧視性的稱謂來給自己定義,就像《中國合夥人》裡面給我一個最印象深刻的地方:拿一頓餃子打發付出了勞動的英語補課老師。
所以我預測,行政單位的事業編,特別是在某一專業領域有突出表現的人,他們會往真正的行政編去靠攏。這也是留住人才的一種方式。
這次改革受影響比較大的就是事業單位的事業編,比如高速路的收費員。他們的業務,比行政單位的業務要簡單多了,但他們也為了事業付出過寶貴的青春,不能抹殺人家對事業的貢獻。那麼,怎麼改,才能讓他們能夠獲得最妥善的安置?
一般來講,有領取補償金解除勞動關系的,也有通過考試被安排到其他崗位的。這就需要根據各省的情況來作特別分析。
以某省為例,他們的改革主要是針對承擔部分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的改革。比如說,把一些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乾脆並入行政機構。這樣做以後呢,一些原本的事業編,就會直接轉成行政編。當然也有很少一部分單位超編了……你懂的……
最後說一下自負盈虧單位的事業編,我想這個大家應該也比較了解,就是把事業編變成與單位直簽合同。
不過你想啊,既然能自負盈虧,最壞的也就是賺多拿多,賺少拿少,總不可能在這個當口,讓勞務派遣介入吧?
一提到勞務派遣,人人都有氣啊。
事業編制人員將來的改革方向,就是「全員聘用制」,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從目前的事業單位管理模式,以及事業單位改革,有三點可以證明這一方向:
1、部分省市試行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管理: 就目前的改革試點來看,已經有許多省市開始實施聘用合同制管理,只不過有點流於形式。事業單位合同制管理,實行三年一簽,或者五年一簽,也有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一次是三年,第二次是五年,第三次就是無固定期期限合同。在實行了聘用合同制管理的省份,第一次簽訂合同非常正規,第二次就作作樣子、走走形式,甚至不簽,默認為無固定期限。
2、縣管校聘: 除事業單位全部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外,有的省份推行了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這也是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的另一明證。實行了「縣管校聘」的省市縣已經有很多,包括北京、上海、廣東、山東、浙江、福建、黑龍江、吉林、四川、雲南、陝西等,有的是全省統一實施試點,有的是在部分市縣試行,有的是在縣區基層實施。范圍不同,進展不一。
3、高校和縣以上公立醫院取消編制: 根據2017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規定,縣上以公立醫院和高校和改革方法,是取消編制使用,保留事業單位屬性,實行聘用制管理。高校和縣以上公立醫院的分類改革任務,已經在陝西、北京等省市實施試點工作,將於2020年底和其他事業單位一樣,全面完成事業機構改革任務。屆時,高校和縣以上公立醫院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是全國范圍內的統一政策,也是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在某一行業統一實施的典範。
在推行「全員聘用制」管理之後,事業單位將分為兩類,一類是行政執法和極少數承擔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將依照新《公務員法》第112條規定,繼續參公管理。其他承擔公益服務職能和行政輔助職能的事業單位,都將實行聘用制管理,包括管理崗位人員在內。事業單位將大大瘦身,後勤輔助等職能,將盡量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鐵飯碗」變成了「瓷飯碗」,「大鍋飯」變成了按勞分配、績酬對應,真正實現能者多勞,多勞多得,徹底改變事業人員「慵、懶、散」的局面,實現「優化服務、提質增效」的改革目的。
事業編有沒有前途都是相比較而言的,同級別管理崗位的事業編的人員確實沒有公務員的待遇好,但是有些事業編技術崗位人員的工資比同級的公務員工資還高,中央、省直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待遇絕對比市、縣級公務員的工資待遇高。下面我們來比較一下:
1. 對於管理崗位的事業編人員, 級別的劃分跟公務員一樣,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6月1日,新《公務員法》實行職級並行以後公務員的級別劃分跟這個就有所不同了);在同一個地市,管理崗位事業編的待遇比公務員低的不是一星半點,我有一個同學在南方某市的財政局工作,他專門算過,管理崗位的事業編與公務員的基本工資、薪資工資、五險一金繳納基數都不相同,工齡相同級別相同的管理崗位事業編人員每月工資比公務員大概少拿1000元左右,而且公務員有車補,事業編沒有車補;公務員有14個月工資,事業單位只有13個月工資,這樣算下來,工齡相同級別相同的管理崗位事業編工資平均每月比公務員少2000左右。而且,我想大部分事業編人員都是管理崗位的吧,這類人員沒少幹活,有些甚至比公務員乾的還多,但是待遇這么低,確實有點不公平。
2. 技術崗位的事業編人員,也就是走的職稱。 高級職稱(1到7級)、中級職稱(8到10級)、初級職稱(11到13級),據我了解,中級職稱8級就跟公務員正科級待遇差不多了,有些甚至比公務員工資還高,而且有些專家比如農科院的一些專家,享受的還有市級、省級甚至國務院的津貼補助,雖然他們沒有車補,但是算下來比公務員的工資還略高。
3. 對於教師這個行業。 幼兒園、小學、初中的教師工資水平確實不高,但是高中老師的工資水平可不低呀,因為高中不是九年義務教育,有課時費,監考、出題都有錢的,據我了解,河南大部分地市級高中老師的每月課時費都在1000元左右,而且教師也是走的職稱,一般高中老師雖然高級職稱不好獲得,但是工作5—10年左右弄個中級職稱還是沒問題,差不多相當於公務員科級的待遇,雖然教師也沒有車補,但是教師還有寒暑假,總體說起來,高中老師的待遇水平跟公務員不向上下。大學院校的老師更是沒法比,特別是職業技術學院呀、大專院校、本科院校呀,課少工資還高,教授不是一般的多,教授級別的工資都相當於公務員縣級幹部的待遇了。對於教師這個行業,工資待遇最低的就屬農村鄉鎮教師和幼兒園、小學、初中老師了。
4 . 某些財政差額補貼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比如每個地方政府都有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雖然叫公司,但是實際上是政府部門,代替政府搞一些投資建設項目,下屬有很多比如叫市政公用建設開發公司、路橋建設公司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等,基本全部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或者財政差額補貼事業單位,這類單位人員的工資絕對不低,我認識一個在河南某地市城投公司下屬財政差額補貼事業單位上班的朋友,他就是一個科員,但是他每月到手的工資比公務員科級幹部還高1000多,公積金每月能交2000左右,他們單位有自己的收入,他就說了:我們這都是正當來源、建設工程項目、收租,這都是我們的經費來源,我們把相關資金嚴格按照規定上交給政府了,但是我們還有結余呀,結余那麼多錢幹嘛用呀,肯定要給大家發工資呀。這次機構改革,他單位要改成企業了,他們單位的人員都很高興,因為以前不管怎麼說還是一個事業單位,還歸政府管,有些津貼福利不能發,但是改成企業以後,想怎麼發錢怎麼發錢,工資肯定比以前還高。
5. 不同地區工資都有差異。 這個就沒必要多說了吧,省直事業單位的工資待遇雖然不一定比省直公務員的工資高,但是怎麼著也比市、縣公務員的工資高吧。比如省住建廳下屬的什麼工程質量服務中心是事業編,不說一定比市住建局的公務員工資高,但是起碼也不相上下,因為省會城市的工資水平肯定要比地級城市的工資水平高呀。據我了解河北省住建廳下屬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比著邢台市住建局的公務員同級別工資還高將近1000元呢。
所以,事業單位技術崗位、高中高校教師、醫生、某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省直事業單位人員這些都是很有發展前途的。當然了,你如果是市、縣級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偏遠鄉鎮農村的教師,那待遇真的不是太好,發展前途確實堪憂。
事業單位比著公務員還有一個福利就是。我記得山東省聯合多部門發布了《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3年內,不僅保留人事關系,基本工資照發。公務員可沒有這待遇呀,公務員是絕對不能經商或者兼職的。
目前事業單位正在改革,未來兩三年的改革將會影響幾千萬人的工作生活。要說事業單位有沒有前途,也要動態的去看待這個問題。
國家提出,2020年要完成事業單位改革,那麼怎麼改?
大方向是先分類,後改革。有別於之前的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以後將從機構本身的性質出發,全部劃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生產經營類。
那麼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的前途有什麼影響?那要看改革後單位的待遇。除極少數事業單位轉為行政單位,成為公務員外,公益一類將完全參照行政單位的待遇進行安排。公益二類則是剝離部分市場職能後,相關單位整合成立綜合性服務機構。市場經營類單位則直接改為企業。
因此,事業單位改革不是要消滅事業單位,而是改革優化。塵歸塵,土歸土,正本清源,改革完成後,每個單位,每個事業單位人員都會有自己的歸宿。
事業編還有前途可談么,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事業編分管理崗、技術崗、工勤崗!我就從這三個崗位談談我的看法:
管理崗:有一到十級,分別對應公務員辦事員到部級職級,在鄉鎮和區縣級單位,大家到九級職員到頭了,只有極數人可以升到八級職員到事業副科,據說廈門正在搞事業單位管理崗改革,九級職員跟公務員一樣,九級職員到十二年,就可以享受八級職員待遇,期待全國推廣!
專技崗:有一到十三級,比管理崗有盼頭,在有職數的情況下,考上職稱,就能聘,不像管理崗,到了九級職員,基本到頭了,我身邊好幾個專技崗同事,都中級職稱了,正在向副高職稱努力!
工勤崗:一到六級,普通工到高級技師!大都是轉業士官為主,身份是工人,可以轉管理崗或專技崗,但身份不能轉,且限制較多!晉升領導幹部,是不可能的!慢慢敖年資,晉升職級更實在!
事業編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到底好不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還是看背景,有背景就是個慢慢上的事兒,就不說了。沒背景就一隻基層或科級到頭。一直被人驅使到退休,任何事都只能答應,敢違抗一次就被記住了。記住:沒有理由!看著好混,其實很痛苦。別以為走形式就容易,走好了,也不易!而且就這樣也不一定就保險。還學習的該考試的,你一樣不能落。出了成績是在領導的帶領下,出了錯誤就變成欺上瞞下,擅自做主!這些只是規矩。還要學會很多的與人相處的知識,你以為和領導近就是好事兒?這些都還好辦,關鍵是等你的青春被榨乾的時候,你真的就像被榨過汁的甘蔗一樣。 個人建議:更他們一起干,乾的時候多觀察,多學習,多給自己留資源。邊干,邊豐滿自己的羽翼。可以不出來干,但不怕出來干
首先,單純從編制性質上討論有沒有前途是沒有意義的。編制是對單位而言的。行政機構使用行政編制,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各類編制,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行政管理機構的不同性質,採取不同辦法進行管理。不可混用。
事業單位,行政支持類、 社會 公益類、經營開發服務類三類事業單位。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具有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事業單位,對具有行政職能劃入機關,對事業單位承擔的沒有法律法規授權依據、擅自延伸轉移的行政職能,要予以取消。 社會 公益類事業單位是為 社會 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分為公益一類,如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等機構,公益二類如普通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等,公益三類具有公益屬性,在國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過市場實現資源配置,如廣播電視、黨報、黨刊等機構,這類單位實行經費自理。經營開發服務類事業單位,進行轉轉企,進入市場。
行政支持類,通過改革一部分轉為行政,人員過渡為公務員。一部分剝離行政職能,回歸公益服務。
事業單位人員實行全員聘用制。競爭上崗、擇優錄用。簽訂聘用合同,依法享受勞動報酬、 社會 保險、福利待遇以及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受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任務情況進行年度考核。享受工資行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等待遇。事業單位還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 探索 參與收益分配,比如技術入股、創收提成、年薪制等,獲得實際貢獻收益。
總之,不同的事業單位人員好好規劃還是很有前途的
事業單位改革將事業單位劃分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經營類事業單位。要說事業編是否有前途還是與你所在單位有絕大關系。
最有前途事業編是行政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都會轉行政單位,人員轉公務員或者參公。待遇比以前事業單位多了車補,職級並行,公務員年終獎,這可是一筆不小收入,發達地區年終獎一項就有五六萬元,頂得上事業單位人員一年工資了。
其次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也是這次事業單位改革留下的中堅力量。工資雖然不及行政類事業單位,但是全額財政,工資能及時足額發放。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中的縣級以上醫院和高校工資待遇更好,不亞於公務員收入。
最差的就是被砍掉的經營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以後命運是轉企,人員也一塊劃企,人員工資與單位效益直接掛鉤,這部分事業編可能就是題主所說最沒前途的事業編。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祝你好運!!!
2019年廣西事業單位考試已經開始報名,目前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廣西11個地市共招9587人,然而報名第一天不少考生還在猶豫事業單位值不值得得報考。從想成為公務員這個角度來說的話,非常值得的。
2019年廣西公務員招錄考試的職位中,首次出現了面向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崗位,這部分崗位只有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對於想要成為公務員的人來說,這樣限制能夠減少不少競爭者,增加自己能夠成為公務員的機會。
2019年廣西事業單位改革接近尾聲,不少事業單位的部門、崗位都進行了重新調整。按照其他省份的改革趨勢,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可能面臨事業單位轉為國企,或者並入行政機關的情況。如果是後者,考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將有機會通過考核成為公務員。考核的難度與競爭情況都遠遠低於公務員的統一招錄考試,因而考事業單位能夠增加成為公務員的機會。
4. 什麼是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
D選項。根據我國事業單位分類。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是指國家法律委託,只有政府才能舉辦的單位。廣播電視台具有一定的社會監督權力。A、B選項是面向社會提供普遍服務的單位,屬於純公益性事業單位;C選項的大中專院校不屬於基礎義務教育,即不是國家指定性任務,而是允許、提倡、鼓勵發展的公益事業,政府只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5. 事業單位的性質
一、事業單位的性質,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二、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1.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3.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6. 行政事業單位對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有什麼作用
事業單位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其范圍覆蓋各個行業,從業人員數量僅次於企業,是我國第二大社會組織。事業單位集中了我國大部分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事業單位因應於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面臨著一系列的問題,亟需以深化改革來解決,當務之急是明確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與思路。
關鍵詞:事業單位 改革 目標 路徑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的推進,加快事業單位改革的步伐也日益顯得迫切。事業單位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與發展的重要力量,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按照政事分開原則,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是繼國有企業改革、政府機構改革之後,中國面臨的又一項重要任務。」近些年來,各地方和部門紛紛進行了一些事業單位改革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整體上說,我國事業單位改革並未取得實質性的突破。顯然,如果不對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問題弄清,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改革也就很難順利推進並取得實質性進展。
一、我國事業單位現狀
我國的事業單位大多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主要提供教育、科研、文娛、醫療、體育等公共服務職能。產生於特定時期的我國事業單位,在鞏固國家政權,發展國民經濟,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作出過巨大成就,並將繼續發揮它獨特的作用。但傳統的事業單位隸屬於政府,是政府權力的衍生物,具有經費依靠國家財政、高度的社會福利取向、人員編制、機構設置行政化、典型的官辦官管官養等特徵。長此以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健全,與之相適應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具有明顯滯後性和復雜性特點,並且日益暴露出許多突出的問題。
有關專家認為,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存在的主要弊病表現為事業單位行政化。一是事業經費供給化,這種撥款方式使事業單位沒有預算方面的壓力,事業撥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需要,而不是事業產出的效果。事業單位一經設立,其幹部和人員由國家統配,經費由財政統包,任務由上級統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對效率低下的一種獎勵。二是事業運行機制的行政化。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在組織形式、管理方式、人事制度、社會福利制度等方面基本沿用行政單位的做法,政府部門往往採用行政命令、指示等手段來直接領導和管理所屬的事業單位,這種管理體制缺乏利益激勵和風險約束機制,使事業單位在服務的發展中完全處於被動的地位,完成指令而不是創造性地提供服務,便成為事業單位的主要使命,而自身由於自主權不到位,缺乏應有的生機和活力。三是領導體制模式化。目前,事業單位領導體制的模式較為單一,多數事業單位領導的任用都實行單一的委任制,這種領導體制當然便於政府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但缺陷也顯而易見:一方面,它難免造成權力向政府主管部門集中,抑制事業單位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性;另一方面,由於事業單位行政首長的權力只來源於上級主管部門,在事業單位內部難以形成橫向和自下而上的監督機制與民主決策機制,特別是隨著事業單位自主權的逐步下放,這種現象更易出現。
二、事業單位改革的目標選擇與改革取向
從目前來看,我國的事業單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仍然並將繼續佔有重要的地位。那麼,解決現有事業單位存在的諸多問題和弊端必須依靠改革,但改革的方向不是也不可能取消全部事業單位,而重點在於如何來劃分事業單位的類型以及如何對其進行調整和規范。這是在對事業單位改革進行目標設計時必須考量的問題。
中山大學王樂夫教授認為,按照事業單位承擔的功能,可以將事業單位的改革定位於三個方向:一是朝向政府的一極發展,二是朝向企業的一極發展,三是定位於在政府與企業的兩極之間。具體說來,就是將事業單位分為三類:一是行政執行類,二是企業化經營類,三是社會公益類。在這三類事業單位中,行政執行類事業單位可以有條件地逐步轉向政府機構;企業化經營類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發展狀況逐步確立企業法人身份;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因其自身的特殊性,既不能由市場包辦,又不能由政府包攬,因此可以保持事業法人的身份。
1、改革的目標選擇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最終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因此,對事業單位進行改革的目標選擇在於建立一個能夠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精簡高效、結構合理的現代事業組織體制,改革後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應當更有利於改善公共服務的質量、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盡可能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求。社會事業組織體制是指社會事業由誰來辦、怎麼辦的基本制度模式。因此,事業單位改革的實質是對現行社會事業體制的重組;對事業單位改革的目標設計,必須放在社會事業組織體制改革的宏觀背景下來考察。
因此,對事業單位的劃分首先要理清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重新界定政府職能,劃分事業單位的職權范圍,從而為事業單位的改革作好鋪墊。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認為應該把現在的事業單位分成三個類型:執行政府職能的法定單位,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公益單位,可以企業化運作的營利單位。這三個類型中,只有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公益單位基礎保持事業法人的身份,法定單位轉變成政府機構,營利性單位則變成企業法人。除了法定機構之外,所有單位都取消行政級別。法定機構執行政府管理和執法職能,完全由國家提供財政支持,它們可以根據所提供的服務收取適當的用戶費用,如護照的成本費或者罰款收入,但所收取的費用全部收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企業化的營利單位,政府不再提供財政支持,但是如果國家有科研、培訓等方面的項目,這些營利性的科研單位和教學培訓機構,可以參與競爭招標。提供公益性服務的公益單位,政府提供適當的財政支持,與此同時改革政府的撥款方式,提高公益服務機構的競爭性。
2、改革的目標取向
作為我國傳統的事業即非經濟非政治的社會事務服務和管理職能承擔者的事業單位,由於其在社會公共服務等方面所擁有的組織、人員和經驗等方面的優勢,從我國的目前非政府組織總體上水平不高等情況出發,通過深入的改革和發展,理應成為公共事業管理領域中的重要力量。這一改革發展的基本目標,就是事業單位的社會化以及運行的法制化和民主化。
(1)事業單位的社會化。事業單位的社會化有兩層基本含義,即社會事業社會辦和事業單位的資源配置與服務社會化。
其一、社會事業社會辦。社會事業即社會全體公眾的事業,也就是公共事業,因而社會事業社會辦,也就是公共事業社會辦。社會事業社會辦,就是指社會事業興辦的主體多元化,建立國辦、民辦和社會辦等多方興辦事業,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新格局。這是面對社會公眾需求日益豐富,新型公共事業形成,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家作為事業的唯一主體、以國家財政支持的事業體制難以為繼的必然選擇,也是新型公共事業的本質上是社會大眾的事務,最終必然落實到社會、由社會自我管理的要求。社會事業社會辦對事業單位的改革而言,最根本的就是事業單位與國家關系的調整和規范,對自身的性質重新定位,即要通過以政事分開為基本原則的改革,根據自身的性質和服務的基本內容,分清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與自身的責、權、利,正確確定和理順與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關系,成為在法律規范下從事社會公共服務和管理的自主活動的主體,而不再是政府的附屬機構。
其二、資源配置和服務的社會化。在傳統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中,由於國家是興辦主體並由財政支撐,不可避免地出現中央部門辦事業、地方政府辦事業、事業單位辦事業和國家企業辦事業的條塊分割、部門界限局面,各所有者通過行政手段配置資源,也只為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服務,不對其他部門、地區、行業服務,更不對社會服務。這是在資金緊張下的巨大的資源浪費。因此,與事業單位向真正的社會公共服務主體的轉化相一致,就必須打破事業資源的行政化分割與部門單位所有制,面向社會進行公共服務。
(2)事業單位運行的法制化和民主化。在傳統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下,事業單位通過接受行政指令等完成國家計劃,事業的發展主要取決於國家和政府領導人的重視程度,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民主監督,從而在實際中,各項事業的意義必須反復經常地強調,事業經費必須時時去爭取,事業機構的設立和撤消也變化無常,不能不對事業的穩定的發展產生消極影響。因此,隨著事業單位改變與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隸屬關系,成為獨立的進行公共事業服務與管理的主體,不再靠執行行政指令來運行,為規范其行為的合理,保證公共事業的發展,就必須加強公共事業立法,建立和完善包括科學技術立法、教育法、文化法、衛生法、體育法等方面的公共事業法律法規體系。同時,作為進行公共服務與管理的社會組織,事業單位不僅需要在其內部進行法律的基礎上民主化運行,更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社會的監督。
三、事業單位改革的路徑與措施
中央編辦主任李鐵林在致辭中指出,事業單位改革的任務緊迫,關鍵的原因有三點:一是事業單位改革作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部分,必須通過自身改革,為整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供必要的支持。二是事業單位作為政府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載體,必須通過改革,進一步增強自身活力,提高公共服務的有效性。三是必須通過事業單位改革,推動社會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1、調整事業單位改革的思路
國家發改委司長范恆山在公共服務部門改革國際經驗與中國事業單位改革國際研討會上說,從總體上收縮中國事業單位規模、調整結構,是推進改革的第一步,也是關鍵性的一步。為此,他提出改革四條調整思路:其一,能夠撤銷的,在做好相關善後工作的基礎上堅決撤銷;其二,目前已承擔政府職能且不宜撤銷的,應轉變為政府部門。公益性事務較少、可以改制為企業的,或者目前已從事大量市場經營活動,企業色彩比較濃重的事業單位,應明確轉變為企業;其三,把國家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減少到最必要的限度,依此原則。對現有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通過合並、重組形式進行整合;其四,不宜再由政府出資興辦、且有市場前途的事業單位,可通過招標拍賣的方式,讓渡給其他投資者。
2、根據政事分開原則,明確政府職責和事業單位職能
傳統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下,事業活動的非經濟性和非政治性以及政府職能擴大化導致政事不分的積弊已久,隨著人們對公共事業認識的深化,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因此,立足政事分開原則,合理劃分事業單位職能和明確政府職責是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基本點。政事分開,根本上來講,就是要改變過去國家包辦統攬事業,政府部門與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宏觀管理,事業單位自主解決具體事務。
明確合理的政府職責范圍,形成不同層級政府間的合理分工。根據毛壽龍先生說講:「政府應該扮演好四個不同的角色:作為政策的決策者應該確保決策的民主化,廣泛聽取民眾的意見,確實採取措施,避免決策失誤所帶來的資源浪費;作為公益物品的提供者在正確引入外資或者民營資本的同時應該要有一定的程序和條文,以保證程序的公開、合法,防止不法之徒政治尋租;作為管理者應該改革後的事業單位是公共型服務體系,而不是以前的政府權力的延伸,更不能憑借自己的權力對其進行壟斷;作為監督者應該廣泛動員公民及企業的參與,擴大事業單位的監督主體,在有效監督的同時降低監督成本。」
明確事業單位職能,合理劃分政府直接舉辦和間接究辦的事業邊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濟條件下,我們既不能沿用傳統舊體制下的事業界定標准——「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國庫支出」的社會組織,也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公共產品理論的界定標准——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兩個基本特徵的公共產品是界定國家公共財政支出范圍的標准。國家財政本質上是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形成的社會集中化的分配關系。凡是社會公共事務,均是政府職能范圍內的事務,都應由國家財政供給來辦。因此,社會共同需要就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界定事業單位職能范圍的根本標准。公共性是絕大多數事業單位的本質特徵,尤其是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等四大行業,直接體現著全體公民的公共利益、公共物品、公共需求、公共服務和公共監督。公共性的基本特徵表現為:資源和產品分配的公正性,收益或損失的社會性,提供服務的非營利性和非競爭性,所有權和財產權的不可轉讓性,組織行為的公開性和限制性,資助和消費的強制性。政府財政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是衡量事業單位公共性程度的基本標志。因此,界定事業單位職能范圍時,就應以社會共同需要作為界定的標准和依據。凡是具有公共性特徵的事務,就屬於社會公共事務,就應由國家來辦;凡是不具有這種特徵的事務,就不是社會公共事務,就不屬於國家事業單位職能的范圍。同時,即便是那些政府直接組織的行政支持類事業也需要進行體制創新,增強競爭活力和加強約束機制建設。堅持政事職責分開,政事編制分開,政事財務管理分開,政事機構分開,從而更好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界定我國事業單位職能,明確政府的職責。
3、規范事業單位改革的過程
改革對策和程序要民主化和科學化。所謂民主化就是在改革的策略選擇上要廣開言路,要有一個充分的互動和協商過程,打開社會上方方面面參與的渠道,不能搞少數人決策,要充分發揚民主。所謂科學化就是指改革的程序和步驟要考慮成本收益原則,要符合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最大化的價值取向。
要依法進行改革,把事業單位改革與公務員法的制定聯系起來考慮,要把公務員的范圍界定和職級劃分及中央與地方公務員的區別考慮進去。一般來說,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發達國家公務員制度,是按照服務本位,而不是按照權力本位來界定公務員范圍,把行政官僚和技術官僚都包括在公務員范圍之內,而技術官僚大多是在我國所謂的事業單位工作,並由財政支薪的人員。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大部分最終是由這些部門和人員來提供。我國行政支持類和公益類的事業單位就屬於這種性質。因此,在我國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要考慮把這部分人納入公務員隊伍,按照公務員法依法進行統一規范管理,以減少這些單位管理混亂和職位腐敗。
改革結果要符合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取向和我國政府的「以人為本」的社會發展戰略。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社會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也會增加,我國事業單位改革要充分注意到這一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著眼於提供高效優質的公共產品和服務。
此外,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思想、觀念轉變、文化認同、產權界定等問題都需要妥善解決。總之,事業單位改革是一項巨大的社會改革工程,需要不斷地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思考和妥善解決,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和制度改革創新,解決體制性障礙,才能不斷推進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