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局下面有哪些事業單位
公路管理局、航務管理局、地方鐵路管理局、運輸管理處、交通稽查支隊、交通戰備辦公室、交通信息中心、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機構,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芹雹、綜合科、財務科、計劃基建科、政嫌兆帆策法規科(執法監督科)等6個職能科室,共有市直交通事業單位8個。
其中,正縣級3個:市公路管理局、市航運管理局、市地方鐵路管理局,副縣級2個: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正科級3個:市交通戰備辦公室、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措施,擬定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2、根據全國、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全市國民經濟發展總體布局,編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3、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管理和運輸組織管理,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其它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軍事運輸。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公安與交通部門交通管理工作分工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關於公安部門與交通部門的分工
(1)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地城市、開放的旅遊城市和公安部門現在管理的城市,共計一百零五個(城市名單附後),其交通管理工作,包括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行車安全管理、處理交通事故以及對機動車輛的檢驗、駕駛人員的考試考核與發牌發證,由公安部門負責。
上述城市所屬縣的交通管理工作,仍維持一九八0年底以前的現狀,即原由公安部門管理的,仍由公安部門管理;原由交通部門管理的,仍由交通部門管理;原由公安、交通兩個部門共同管理的,仍由兩個部門共同管理。
(2)除第(1)項規定的范圍以外,凡設有交通民警的城市、縣鎮,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行車安全管理、處理交通事故的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機動車輛的檢驗、駕駛人員的考試考核和發牌發證,仍歸交通部門的監理機關負責。
(3)上述(1)、(2)兩項以外,所有城市、縣鎮、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均由交通部門負責。
(4)交通部門負責的城市、縣鎮、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監猜姿理機關在處理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時,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對觸犯法律需要執行行政拘留和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5)今後,在行政區劃變更、城市人口增長、開放新的旅遊點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分工時,須由交通,公安兩部協商同意並經國務院批准。各地不得自行變動分工范圍。
㈡ 縣級的政府事業單位(就是各種xx局)全部都有什麼
事業單位主要有統計局、環保局、葯監局、政務服務局、地震局、公安局、財政局、衛生局、工信局、交通局、教育局、農牧局、審計局、計生局、人社局、林業局水利局、城建局、糧食局、發改局等。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㈢ 縣級事業單位有哪些
縣級事業單位有:教育類事業單位、醫療衛生類事業單位、文化體育類事業單位、社會福利類事業單位、環保類事業單位。
一、教育類事業單位
縣級教育局、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等都是教育類事業單位,是縣級事業單位中最為常見的一種。這些單位承擔著教育培訓、科研、師資培訓等職能,是縣級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㈣ 市級事業單位有哪些
一、市級事業單位
市直事業單位單位有:
1.市政府組成部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局、科學技術局、外事辦公室、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局、監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林業局、商務局、文化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計局、環境保護局、物價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建設委員會;交通局、農業委員會、水利局、城市規劃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監察局與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序列;
民族事務委員會與宗教事務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文化局與新聞出版局(版權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市容管理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外事辦公室與僑務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3.市政府直屬行政機構7個:廣播電視局、體育局、統計局、糧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小企業發展局、法制辦公室。
4.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1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5.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1個:人民防空辦公室。
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以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不限戶籍;
6.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職業(執業)資格等條件。7.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體檢合格,並適應工作需要;
8.考生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符合資格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原件;
9.港澳台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市級事業單位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