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編制的公積金一般能有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分別為各5%-12%,同一單位實行同一繳存比例。事業性單位是國家的一種非服務性機構,事業單位也為職工繳納著住房公積,公積金繳納比例也要按照規定,單位和個人共同完成規定的交納比例。由於各地區的經濟情況不同,因此繳存比例也會存在差異,一些地區則規定了一個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的繳存范圍,由各公司自行決定具體比例,也就是說,部分地區可能無法達到百分之十二的繳存比例,而有些地區可能會超過此比例,因此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⑵ 事業編制公積金一個月多少錢
一、事業編制公積金一個月
事業編制公積金的月度金額要根據工資核算,國家規定事業單位公積金的存繳比例是5%到12%之間,而大多數事業單位的公積金都是按照最高12%來繳納的。舉個例子,基本工資4000,按照12%繳納的話,單位繳納金額是480,個人繳納480,那麼一個月公積金總額就是960。
二、事業編制工資構成
事業編制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績效、津貼補貼構成,除此以外還有五險一金。
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崗位工資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3.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像職務補貼、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信費、防暑降溫等等。國家制定、省制定、行業制定、單位制定的,都可以歸到這一類里。
事業編制公積金一個月多少錢
⑶ 事業編住房公積金一個月多少錢
正常單位的公積金比例的5%到12%
事業編的話公積金比例就是12%,一個月的公積金也就是工資的12%,再加上單位叫的那一半
⑷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多少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為工資的百分之10。
事業編制公積金的月度金額要根據工資核算,因為國家規定事業單位公積金的存繳比例是5%到12%之間,而大多數事業單位的公積金都是按照最高12%來繳納的。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公積金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滲穗家庭收入高低游談、是否已有住房,都神喊碰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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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多少
由於各地區的經濟情況不同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也會存在差異,一般來說,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為百分之十二,由單位和個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繳。
按規定,職工上年月均稅前工資為繳費基數。高於當地上年平均工資3倍的按平均工資3倍算,低於1/3的按1/3算。當然各地可能在執行政策上會略有區別,比如樓上說的他們單位只按80%確定基數。
繳納的時候,個人要負擔基數的12%,即這部分金額要從你的工資里扣除。單位同時為你繳納基數的12%。
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就是公司按照規定為你繳納的工資數,其中不包括自己繳存的,也就是說月繳存公積金的一半。比如工資是1500元+各種獎金福利=5000元,按照你底薪1500元給你省報公積金,比例如果是10%,則你公司替你交150元公積金,你每月工資還要扣繳150元公積金,你每月繳存的總公積金就是300元。這其中1500元就是基數。
根據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⑹ 事業單位公積金每月多少
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一般是按照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