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年終獎一般發多少
年終獎是事業單位對員工一年工作業績的肯定,到了年底員工都十分關心能拿多少獎金。現在很多人都羨慕事業單位,認為事業單位工作輕松,崗位相對穩定,福利較好。那麼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下面我就來告訴大家。
一、事業單位年終獎怎麼算?
如果已實行績效工資,就不能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了;如果還沒改革,可以在年度考核結束後發放給考核為合格以上的人員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一次性獎金。當年新入職的不參加考核,也不發放;當年退休的,按在職月份比例*基本退休金發放。
二、事業單位「年度獎金」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申報?
1、進行「年度獎金」申報時,必須填寫「當月發放工資金額」,該數字是作為判斷年度獎金計算的依據。如果實際當月有發放工資但在進行「年度獎金」申報的時候不填寫或填寫「正常月薪收入」為0的,則會導致年度獎金稅額計算錯誤造成少繳稅款。 (附: 年度獎金的計算說明)
2、「年度獎金」申報僅計算年度獎金收入的稅額,不包括正常月薪收入稅額計算。如果當月申報的收入包括正常月薪收入和年度獎金的,則正常月薪收入應另行按「正常月薪收入」進行申報。
3、「年度獎金」申報中所填寫的'人員「當月發放工資金額」應和「正常月薪收入」申報中填寫的金額一致。
三、事業單位年終獎什麼時候發?
1、事業單位年終獎發放時間一般是根據自然年,也就是跟隨一月的工資發放;
2、也有一些事業單位會將年終獎作為員工的春節過節費,在春節放假前發放;
3、還有一些事業單位為了防止員工年後跳槽,把年終獎拖到3至4月份後再發。
四、事業單位年終獎發放的背景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事業單位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部分組成。
B. 事業單位有年終獎嗎
根據規定,事業單位沒有年終獎一說。那麼事業單位年底就什麼都沒有嗎?
並不是的,事業單位除了工資、月獎金,年底會有這幾類福利,一是年底全額十三薪,二是精神文明獎,三是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獎,有的事業單位還有綜合治理、檔案管理、黨建等等這幾種獎項,不過這種獎項不是每個人都有的,而是需要根據大家的工作表現來評定的。十三薪的發放情況是和當地的財政情況掛鉤的,績效考核考核獎則根據個人的表現金額不等。
那麼,公務員這方面的福利待遇是什麼樣的呢?公務員主要就是年終績效考核獎(很多地區的精神文明獎、綜治獎等也是匯總在這個裡面發),十三薪,還有平時的一些補貼(車補、加班補貼等等)。
事業單位有年終獎嗎
C. 事業編績效工資一般能拿多少
01績效獎金如何發?多數地方是參照公務員標准進行發放,主要是按照職務和職稱等級發放
1、職務和職稱錨定公務員的標准。根據目前已經發放績效獎金的事業編同學透露,多地的發放標准都是參照公務員標准來執行,比如:管理九級參照科員標准,每月發放基礎績效1500元 ,專技10級參照三級主任科員,但略低於三級主任科員標准,每月發放1740元。
2.發放標准和當地人均績效表彰錨定。此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獎衡櫻敏金發放標準的前提就是當地公務員的人均績效標准,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 經濟發達縣區與落後縣區標准相差巨大,縣區與省、市標准相差巨大,如一些地區,A縣人均績效標准為2W7,B區人績效高達5W5,那麼同等職級、工齡的兩地事業單位同學,其每月基礎績效獎金發放標准將相差巨大,按照每月隨發70%的標准來測算,A縣事業編每月基礎績效發放標准將只有1575元,而B區事業編每月基礎績效發放標准將達到3208元。
3.每月發放基礎績效獎金為總額的百分之70除以12個月或者總額的三分之二除以12個月。目前各地事業編每月發放的績效獎金其實都是基礎績效獎金,標准為其績效總額的百分之70再除以12個月,當然也有一些地區的標准為為其績效總額的三分之二再除以12個月。舉個例子,如果你的年度績效總額為3W一年,按照總額的百分之70除以12個月的標准,你每月隨發的基礎績效則為:30000*0.7÷12=1750元。
02相比之前的考核項目發放獎金,績效獎金改革,每月隨發,是好事還是壞事?
1.總額下降。一句話,到手獎金標准更低了,但發放更加穩定。怎麼理解這句話,根據目前了解情況,各地事業編同學普遍反映,相對之前的考核項目發放獎金,現在的績效獎金總額明顯有一定的下降,很多地區降幅在20%以上。
2.發放標准更加穩定。雖然獎金總額下降,相比之前的考核項目發放,現在的每月隨發,獎金金額更加穩定了,不易受單位影響,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比如之前的考核,按照往年,你可以發放8個月的考核獎金頌帶,但突然一年你們單位某咐枝個人因各種原因被刑事處罰了,導致你們單位綜治被一票否決,文明被黃牌,這樣你這一年獎金最少有4個月或者5個月獎金無法發放,波動是非常大的,而現在每月隨月,即使單位再出現上述情況,最差也只是影響30%的獎金,不會出現獎金腰斬的情況。
03為什麼有的地方事業編都發基礎績效,而我卻沒有發?
目前,每月基礎績效能否如期發放,兩個原因影響,一是政策原因,二是當地財政原因。
1.政策原因,一些省份或者地區目前對於績效獎金改革的實施細則沒有下發,實施細則沒有下發,那麼發放基礎績效則無從談起,一般這些地區公務員、事業編都是沒有發放的。
2.當地財政原因。但凡是涉及工資待遇,一定離不開當地財政的保障,沒有當地財政的保障,一切待遇都是空談,目前很多縣區受各種原因影響,地方財政比較困難,對每月隨發基礎績效獎金無法充分保障,這樣就會出現,同一個縣區,有些駐縣區單位事業編發了基礎績效,而當地事業編則沒有發放。
D. 公務員有年終獎嗎年終獎大約是多少
公務員作為一份工作而言,其收入工資並不是很高,但是,因為其代表著國家行使公權力,因此為這份職業憑空增添了許多的色彩,而且由於其工作穩定,工資收入按時發放,因此,在整個求職者的眼中,仍然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好職業,同時,由於每個人身邊的公務員似乎過得都不錯,從而給大眾造成公務員收入很高的錯覺,事實上,公務員的工資收入並不高,網上所流傳的也基本接近真實,只是對於獎金部分,各地的差異比較大,那麼,公務員的年終獎都有哪些呢?大約有多少呢?
最後,公務員的年終獎金雖然看著比較多,但是如果和地方的經濟發展相結合起來看,其收入也大多在及格線之上。一般而言,公務員發年終獎目的就是為了讓其收入和當地經濟發展相適應,因此,也造成了各地公務員的實際收入大不相同的情況,不過,總體上來看經濟好的地區公務員的收入在當地並不佔優勢,而在經濟較為差的地區,公務員的收入反而在當地算是比較高的,這也是很多人選擇報考公務員的原因之一,畢竟,很多的大學畢業生都是從小縣城出去的,想要再次回到家鄉工作,能夠選擇的工作崗位十分有限,而公務員無論在收入還是工作強度上,都是比較好的選擇,而在繁華的城市,選擇考公務員的外地人則會減少很多,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收入不足以安家樂業。
E. 事業編有年終獎嗎
1.行政事業單位有年終獎,事業單位都有年終獎,發放對象是年度考核為職稱合格的正式在編在職的員工發放標準是悶改全年工資除以12個月的,以陵罩嫌在崗月數發放。
2.行政事業單位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履行執法監督和管理職能,比如交通局、房管局、稅務部門馮。
二、事業單位待遇標准
事業單位基本工資主要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津貼補貼+五險一金。
1.崗位工資:主要以所擔任的崗位職責以及要求為主,主要包括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不同崗位等級對應的工資標准不一樣。
2.薪級工資:主要以工作人員個人資歷以及工作表現為主,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不同的薪級對應他工資標准不一樣。
3.績效工資:主要為個人做出的貢獻以及實際工作成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分配主要與政策以及總量調控為主,按照有關規范以及要求自主進行分配。
4.津貼補貼:主要包括特殊崗位津貼和邊遠地區工資,主要是比較貧困的或者邊緣地區人員給予相應的補貼和苦、臟、累、險及其他特殊崗位的人員的津貼。
法律依據
《公務員法》第74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尺手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所以並不是每個公務員都能享受年終獎的。而事業單位其實是沒有「年終獎」一說的,一般是叫做13個月工資,收入主要就是:工資+崗位補貼+通訊費+出勤獎+獎金+過年過節費+平時福利,如果部門完成全年任務,還可以額外得到大約1000元的獎勵
F. 事業單位有年終獎嗎一般是多少
事業單位有年終獎嗎?G. 事業單位年終獎一般發多少
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
(2)事業單位在實行績效工資前,仍可以對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標准為當年12月份本人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中小學教師、護士提高10%)。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後,不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年終獎發放規則是怎麼樣的?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和小編一起去看看!
年終獎就是老闆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有的還包括了旅遊獎勵、物質獎勵等,是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獎勵,也是可給可不給的一個項目。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
年終獎獎金對於員工來說是一種物質獎勵。如果員工的績效優良,工作成績突出,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就應該給予獎勵,一來是對員工努力上的承認,二來激勵員工繼續努力工作,實現更佳的工作表現。年終獎在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發放形式,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紅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紅,有的是「雙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獎金。但是.企業在發放年終獎的時候考慮的並不簡單,有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獎勵員工們在一年當中所付出的勞動,但也有一些企業發放年終獎的時候是不得已而為之。
年終獎的計算
發放年終獎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自主行為,目前的法律、法規並無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規定。故一般來說,年終獎的計算應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約定或規章制度發放。當然,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均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發,也可以根據本年度的綜合經營狀況以及勞動者個人年度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
休法定假應照發年終獎
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均屬於法定假。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護法》、《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的規定,勞動者在休法定假期間應視為正常出勤並支付報酬,用人單位自然也就必須全額支付「年終獎」,而不得扣除。
提前離職該拿年終獎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確定的年終獎數額,那麼離職勞動者也應得到相應的年終獎。如果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都未規定年終獎,但事實上已發年終獎,用人單位也必須向離職勞動者發放,從司法實踐上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同樣會支持此類離職勞動者按照在崗時間,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未滿一年也有年終獎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年終獎或是用人單位已制定發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