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編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事業編制不是公務員
進入行政編制的意味著你是國家公務員,如通過了選調生考試就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享受著國家的各種法定待遇,如醫療、晉級等。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不用我說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全由自己單位的收入來支付。比如你進入一個一個風景區的管委會工作,可能就是屬於這種類型。第二種就是你的工資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負擔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單位的收入負擔。我的理解像人民醫院之類的單位就是這樣的。第三種就是你的工資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負擔,這種的事業編制就從形式上和公務員是一模一樣的了。
現在講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最大的區別:行政編制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你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股級。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也就是說,你如果是行政編制,那你就是「走」級別的。而事業編制,名義上是國家幹部,實際上還是工人身份,「走「的是職稱,比如你幾年以後是初級工,幾年以後是中級工,幾年以後是高級工。學校老師是最典型的事業編制。而且最重要的是事業編制的人員不能當領導幹部。
想進入行政編制只通是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每年都有國家的和省的公務員考試。要注意,現在只有地級市才有權力組織公務員考試,也就說縣級市的鄉鎮或單位來招聘的話,一定是事業編制的。這一點大家要清楚。公務員不用交養老金,所以退休後差別還是比較大的,就是說你如果是事業的,那你每個月發的工資中,會扣除養老金。而公務員不用扣。在部隊同樣級別,工資待遇基本相同,轉業以後,因編制不同,待遇也相差很大,有的待遇現在看不出來,將來退休工資可能相差一到兩千元,而這個差別並不是個人造成的,最大的區別在於人事管理許可權,更簡單地說,如果你是科長,你歸縣委組織部管,如果是辦事員/科員,歸縣人事局管。事業編制歸財政局管理。現在的鐵路警察不是公務員,還有一些一般法院的法警,檢察院也不是。就比如現在的協警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在機構性質上,雖然協警隊伍屬於財政補助性事業單位,但它不是一級授權執法組織。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許可權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工糾隊)的規定。協警則是公安局僱傭的,協助警察來處理日常雜務的人員。通常素質比較低,在各地都受詬病。現在公安系統已經在清理整頓協警人員了。
從名字看應該是協助公安執行勤務的,跟以前的聯防差不多,現而今都是些社會上的下崗待業人員(反正是些沒得耍事的)招集起來維護社區的治安,從大的環境來說,還是起了積極的作用,對社會還是作出了一定的貢獻的。
一個正式民警一般帶兩個協警員,現在警隊在做交警和巡警警務聯防就是交警負責白天巡警負責晚上。
② 公務員編制跟事業單位編制有什麼區別
一、編制不同
公務員編制,又稱「行政編制」,對應的是行政機關的正式員工。事業編制,對應的是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舉個例子,在行政機構上班,你擁有法律賦予的權利與應該履行的義務,而且是有職級,科長,處長等。
但是在事業單位,比如教育部直屬大學當大學老師,你不具備行政管理的權利,但是你擁有與工資掛鉤的職稱評級,如大學里的大學講師,副教授,正教授等等。兩個體系是不同的。
二、經費來源不同
公務員是行政編制,通過財政全額撥款。而事業編制的經費來源要多一些,分財政全額,差額撥款,自收自支這三種。所以公務員的工資和事業編制的工資是不具有比較性的,有高有低,比如醫院和學校,或者其他國家的事業單位,都擁有自己的收支體系。
三、晉升空間不同
相比較來說,公務員的晉升機會比事業編制要大得多。公務員,如果能力各方面都很出眾,就可以一直升,而且給出的職位也很多,機會也比較大。
相對來說,職位上升空間會更大。而事業編制基本都是行政機關下的二級單位,所以給出的職位比較少,升遷在一方面是靠資歷的,老的一批還沒有升上去,那新的一批只有等待。所以很多應屆畢業生一般都會把公務員作為自己報考的首選。
③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區別是什麼
事業編和公務員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事業編和公務員區別在於經費來源不一樣:公務員是行政編制,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分三種,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待遇、地位不一樣:這點在很多地方都有體現,在體制內的行政或事業單位中,行政編制地位最高、待遇最好,這里所說的待遇包括工資、福利、升遷機會。而稀缺程度也是依次遞減,行政編制最少、最稀缺,事業編制多。這兩種編制很占資源。所以國家嚴格限制其數量。
職能職責不同:理論上,公務員是」依法行政「的;而事業單位的全稱是公益性事業單位,部分事業單位也有公共服務、行政的只能,部分其實是企業行政的,鑒於此事業編制也是這些職能。
④ 公務員和事業編到底有哪些區別
一、編制不同
公務員編制,又稱「行政編制」,對應的是行政機關的正式員工。事業編制,對應的是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
二、經費來源不同
公務員是行政編制,通過財政全額撥款。而事業編制的經費來源要多一些,分財政全額,差額撥款,自收自支這三種。
三、晉升空間不同
相比較來說,公務員的晉升機會比事業編制要大得多。公務員,如果能力各方面都很出眾,就可以一直升,而且給出的職位也很多,機會也比較大。相對來說,職位上升空間會更大。而事業編制基本都是行政機關下的二級單位,所以給出的職位比較少,升遷在一方面是靠資歷的,老的一批還沒有升上去,那新的一批只有等待。所以很多應屆畢業生一般都會把公務員作為自己報考的首選。
四、工作方式不同
公務員是行政機構的主體,每天所需要的工作大多都是在和社會各方面打交道,提供服務。但是事業單位不同,相比起來要更加專注於某一領域。
⑤ 事業編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詳細點
好多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公務員什麼是事業編,有些人自稱通過事業單位考試考上了某某局,還有些人說公務員晉升比事業編好,甚至有些人把銀行等企業單位上班的也誤以為是公務員。這些以訛傳訛的誤解,都來自於分不清楚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區別帶來的想當然。
舉個例子:小趙、小李是同班同學,大學學的專業是臨床醫學。小趙通過省考考上了衛生健康局,身份是公務員;小李通過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考上了衛生健康局下屬的疾控中心,他的身份是事業編。這兩位同學學的專業一樣,也都進入了體制內,但是以後卻將是完全不同的人生。
到底為什麼呢?下面我用最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講一講這裡面的門道。
一、公務員和事業編的身份區別
(一)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通過國考、省考、選調生招錄。
(二)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通過事業單位招考或者事業編人才引進招錄。
這些官方定義因為用詞太「官方」,不容易理解,我們用不準確但好理解的大白話講講:
事業單位就是設置為公共事業幹活兒的,行政機關是負責管理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
二、公務員和事業編的工作內容區別
(一)公務員的工作
公務員從事綜合管理工作、行政執法工作和專業技術工作。覺得這還是太抽象了,看不懂對吧?再來通俗一點解釋:
1.綜合管理工作,就是大家印象中最普遍的公務員工作,一般就是制定政策、推進落實、督導檢查、行政審批等等。比如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製造2025》,福建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意見》,石家莊市政府出台《石家莊市數字經濟發展規劃(2020-2025)》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這些都是公務員的日常綜合管理工作。
2.行政執法工作,說到這個大家第一印象可能是城管在街上追逐小販,其實這個只是一小部分。我們日常接觸到還有很多,比如交警大隊的執法人員對違停機動車貼罰單,比如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對疫情期間亂漲價的商家罰款,比如生態環境局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對排污企業責令停產整頓,這些都是行政執法工作。
3.專業技術工作,這個在公務員群體里最少,跟老百姓也最遠,除了飛行器駕駛、船舶輪機等崗位,大家最熟悉的一般是法醫,他們勘察現場還有對屍體進行解剖出具屍檢報告這些,都是專業技術工作。
(二)事業編的工作
1.文化、教育、衛生
這個最容易理解,我們最熟悉的電台、電視台、報社、博物館之類文化單位,都是事業單位,他們的正式工作人員都是事業編(當然,他們也有下屬企業和企業身份人員)。幼兒園、中小學、高校之類的教育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是事業編身份。鄉鎮衛生院、醫院、疾控中心之類衛生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是事業編身份。另外,以前很多科研機構也是事業單位,現在大部分已經改制為企業,只有少數保留事業單位性質。
2.行政執法
前面我們提到了公務員有行政執法職能,事業編怎麼也有了呢?這是因為很多地方行政編(公務員)不夠用,需要委託下屬事業單位行使行政執法職能。比如一個縣的農業農村局,總共可能就十一二個行政編制。根本沒有能力進行執法活動,這時候,一般會下設一個農業農村執法大隊,委託其行使執法職能。行政執法隊伍因為歷史原因導致編制構成復雜,目前有事業編、參公、公務員三種身份,不同系統甚至不同地區都有不同。
3.社會管理與服務
我們平時到市民中心去辦事,去公積金中心辦事,去街道辦事處辦事,負責收材料蓋章制證的人員,相當一部分是事業編編(還有很多臨時工)。當然,也有很多單位的服務中心是公務員在做,這和上面的行政執法一樣,還是涉及行政編制是否充足的問題。
三、公務員和事業編的穩定性區別
公務員,是目前穩定性最高的體制內身份,一般很難被砸飯碗。以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為例,各系統幾十個行政單位合並、拆分、隸轉甚至取消,但是這些行政單位的公務員,沒有任何人丟身份或者丟飯碗。
事業編,這個是最復雜的。國家目前正在進行的事業單位改革最終目標是甩掉三千萬事業編制人員這個大累贅。事業單位不是行政機關,本來就是因為需要幹活兒設置的單位,後來異化為衙門,反而被人當做正常,這是不正常的。最近幾年的改革就是讓事業單位回歸正常。比如2018年機構改革中明確要求事業單位不得稱「局委辦」,很多名為某某局的事業單位(包括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都摘了帽子,這被稱為「局改中心」。比如高速公路管理局改為了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園林管理局改為了市政園林事務中心,房管局改為不動產登記中心等等。
其次,去編制化,各省已經悄悄搞了很多年了。大多數人沒注意罷了,學校醫院新進人員沒編制早已經是常態化,很多事業單位招考根本不提編制這個事兒,很多人考上後以為自己有編制,其實沒有編制或者編制不在個人。這個各地具體名義不同,有非實名人員控制數、報備員額制或者總量備案制等等各種表述,本質是一樣的。
最後,改革後事業單位一部分轉企業(設計院,檢測機構之類),一部分轉參公(社保中心,執法隊之類),一部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工作人員佔用編制但不擁有編制的員額備案制或者直接人事代理(比高校、醫院)。
四、公務員和事業編收入區別
收入是大多數人最關心的問題,一般來說事業編教師收入不低於公務員平均收入,這個在全國是可以基本落實的。一旦某地達不到公務員平均水平,當地教師一般就會馬上有上訪甚至其他更極端的行為。這導致很多地區教師收入是高於公務員的,以鄭州市為例,當地公務員年到手9萬左右,當地中小學老師年到手12萬左右。
醫院正式在編人員收入更是秒殺公務員收入,一般最少是當地公務員的2到3倍,這個大家都知道,就不用多說了。
那是不是所有事業編人員收入都高於公務員呢?答案是否定的。比如最常見的開發區管委會,既有公務員也有事業編。這種單位的同級別事業編收入一般只有公務員的80%左右。類似的還有各種承擔行政執法、社會管理與服務的事業單位,一般其正式人員收入也是略低於同級公務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