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是事業單位的一種。參公單位一般是公務員單位的下級單位或者執法機構,其管理制度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但人員屬於事業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編制。待遇與公務員一樣的,但是有時還是會被其他單位看成是事業編或者不是公務員。
參公事業編有哪些單位
參公事業編有不少,一般控制在事業單位總量的15%以內,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參公的事業編,主要分為以下三類單位中:
1、行政類的事業單位可能使用參公編
以前有些事業單位承擔了行政職能,為了更好開展相關工作,使用了參公事業編制,這次機構改革,提出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這類事業單位面臨了改革,改革完成後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2、群團組織可能使用參公編
少部分群團組織使用了行政編,大部分群團組織使用的是參公事業編制。這是全國相對比較統一的模式,群團組織雖然進行了一些改革和調整,但是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仍然依舊有關章程開展工作和履行職責,新的公務員法也還有參公的概念,這類單位一般會維持參公。
3、行政執法單位可能使用參公編
由於行政編制較為緊張,行政執法單位和人員數量較多,現在也有不少行政執法單位使用的是參公事業編制,現在正在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現在五大領盯簡如域先行推進。五大領域完成後,也可能涉及其他領域。這類單位維持參公的可能性也比較大。
參公和公務員的區別是什麼
1、編制上的區別
按照國家規定,公務員全部是行政編,事業單位則是事業編,而參公則比較特殊,它介於二者之間。目前在我國,絕大部分參公人員屬於事業編,但是一些參公單位(如總工凱啟會、共青團、婦聯等)屬於行政編制。
這是因為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職工卻沒有公務員的身份,而且編委會又不可能擴大行政編制數額,於是就出現了某些參考公務員管理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
2、名稱上的區別
參公人員的名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從廣義上看是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能算是正式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需具備兩個條件,一必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如果具備了這兩個條件,那麼經過本單位申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就可以報上一級政府人事部門進行審批,經過批准後這個單位叫做「參公單位」,但不叫「機關」。
3、待遇上的區別
參公單位一般是黨政機關的下級單位或者執法機構,它們的工資待遇跟公務員一樣,都是財政全額撥款,但因為大部分參公單位機構規格比黨政機關要低,因此薪酬漲幅的空間要相對小一些。
4、轉任上的區別
一般來說,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沒法轉任到行政編的。但參公單位卻比較特殊,它能與公務員進行轉任。從公務員單位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反之亦然。
在某些省份,參公人員想轉任到機關當公務員要看這個單位有無多餘的行政編,而公務員轉任則無此限制,這公務員轉任與參公轉任的區別。參公人員轉任比公務員轉任有難度,在某些情況下,參公人員轉行政編也要進行考試。
5、與普通事業單位的區別
參公單位與普通事業單位不同。在人事制度方面,參公單位實行公務員制度,普通事業單位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較大區別。
法律依據
《公務員法》
第五十九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對批評、申訴、控告、檢舉進行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七)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八)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九)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十)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一)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三)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咐缺四)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七)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八)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二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貳』 事業單位參公人員是什麼意思
事業單位參公人員其實指的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參公人員的錄用、考核、工資待遇、福利基本上與本地區公務員是一樣的,管理方式和公務員是一樣的管理,所以被稱為參公人員,可以說事業單位參公人員是介於公務員以及事業編之間的一種特殊的編制。
事業單位參公人員與普通事業編的區別
福利待遇方面:事業單位參公人員的福利待遇是比照公務員管理辦法管理的,所以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是一樣的,而普通的事業單位人員則享受的是事業編的待遇,一般來說參公人員的待遇會比普通事業編的待遇好一些。
職能方面:參公人員一般是在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共管理或行政執法職能的,而對於不參公的人員也就是普通的事業單位職工一般是以公益服務或者是技術支持等輔助性服務工作為主。
職位崗位:事業單位參公人員職位是按照公務員法執行職位的管理;不參公事業單位的人員一般實行的是崗位管理。
人員流動:事業單位參公人員可以向不參公的事業單位進行人員調動,但是相反的,普通的事業單位人員是不能向參公事業單位調動的。
招聘:事業單位參公人員的招聘一般是和公務員考試一起招聘的,有的單位直接是參公單位,招聘的時候會與公務員招聘一起,由省級統一安排招聘;而普通的事業單位,不是參公事業單位一般就是縣級安排招聘。
哪些單位是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可以分為三類分別是: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事業單位、行政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行政類參公事業單位。
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工會、婦聯、文聯、科協、團委、殘聯、黨校和檔案局等單位;
行政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包括交通局的交通執法,衛計委的衛生監督執法,農業局的農業執法,國土局的國土清理執法,環保局的環保執法等;
行政類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包括供銷社、機關局、糧食局、地震局、發展研究中心、移民局、公積金中心、房產局、社保局、檔案局等。
事業單位參公人員是什麼意思
『叄』 參公編制是什麼呢
參公編制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也就是說雖然不屬於公務員序列里的行政編制,但是和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
參公編制產的生原因可以追溯到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當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由於行政編制給予太少遠遠無法滿足需要,一些完全或者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里就產生了參公編制。
參公事業的特點
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
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參公人員基本可以無障礙地在事業單位與國家機關之間進行交流,從而有較大職業發展空間。因此,絕大多數事業單位都非常希望納入參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