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區別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適用單位主要有: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但在實際中,這個事業單位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質單位的人員混合使用。盡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為長期一樣的工作,往往連屬於企業編制的人員自己都會忽略了其身份。
從待遇上看,理論上說,兩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資標准/福利標准都執行不同的規定。這點在退休後的待遇就會更明顯。而在實際上,很多單位因為工作需要,特別是混合使用不同編制人員的單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樣,以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但這只是單位的搞法,換個領導也可以更改,或者有關領導機關要求改正也可以輕易地就改變了這種狀況。如果你想調動到另一個事業單位,你的企業編制肯定就不行了。當然,現在事業單位也搞聘用制,是簽合同的。但不管怎麼說,人事局管的就是事業編制的人員及他們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後,說說檔案,目前多數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對新進的人員,包括事業編制的人員已經在審查檔案後,交給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檔案的保管不能說明什麼問題。關鍵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從道理上是不同的。
一項調查表明,「體制外」人才普遍壓抑感強、壓力大,渴望得到社會認可和尊重。放棄人事、戶籍檔案從某大學出走,到寧波一家國營企業任職的楊博士坦言,由於傳統體制觀念作怪,「體制外」員工的地位不高,相應地「體制外」人才就有壓抑感。機關事業單位中「不在編」的群體,在目睹本單位的「在編人員」一個個有了自己的房子,升職或被授予重任、外派學習,雖然自己能力與之不相伯仲甚至更強,但卻因為不在「體制內」而不能享受。不穩定感、漂泊感油然而生,也可能在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不乏干勁的同時,卻也因缺乏可預期的上升通道而動力不足。
首先,必須承認的是,針對體制內、外的職工實行差別待遇、「內外有別」、對勞動者不能一視同仁的制度性歧視一直而且普遍存在。 基於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勞動關系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國有和集體企業的職工,也就是所謂的體制內的職工;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確立,大量的體制外職工出現了,如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工以及大量湧入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員,企業為了降低這部分員工的用工成本,對其實行差別待遇。後來各地還制定了許多針對這些體制外職工的規定,從而鞏固了這種制度性歧視。根據我國《憲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所有的勞動者都應當平等的適用勞動法的規定。但是在實踐中,許多勞動者不能得到平等保護,受到各種制度性歧視、非制度性歧視待遇。
❷ 事業單位員工和企業單位職工,退休之後有什麼不同呢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及企業單位的在職人員退休以後有什麼區別?那他們二者之間本質區別,我覺得便是退休金待遇的差異,作為一個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員工,大部分自身退休以後所獲得退休金的待遇收益,可達到自身在工作期間薪水待遇收入70%~90%上下,事實上它這一養老金的替代率相對性是非常高的。
❸ 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1、企事業單位,即企業單位及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一般默認指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2、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二、職能不同
1、國有企業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許可權劃分,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
2、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三、待遇工資
1、由於國企是自負盈虧,所以工資發放屬於國企自己管理,工資由國企自己發放,國家不給,如果企業的經營狀況很好,那麼國企員工和領導的工資就比較高。
2、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國企正式員工相比,收入上會比企業相對差一些,特別是一些大型央企比如電力、煙草的收入更是碾壓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但是相對的,企業的工作量和工作壓力肯定也不是事業單位能相提並論的。
❹ 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和企業單位職工退休有什麼不同
1、養老金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2、養老金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3、養老金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
企業人員養老金是按繳費工齡和繳費金額計算,並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的,每月實際得到的養老金比退休前的工資大幅減少。
事業單位的幹部編制不存在繳費,到退休年齡後在原單位退休,每月退休工資與退休前基本保持一致。
二者工資的主要取決於兩者退休前的工資待遇,退休前兩者工資待遇差別越大通常退休後差距也會越大。
(4)企業職工和事業職工有什麼不同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納採取掛賬繳納方式,退休時由財政一次劃撥記實,繳納基數為檔案工資和離退休費之和。企業養老保險繳納採取實額繳納方式,中間不得間斷,最少連續繳納15年,繳納基數為實發工資或者社會平均工資。
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繳納基礎上實行了職業年金制度,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4%,作為養老保險補充,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退休後待遇不降低。而企業繳納職業年金的寥寥無幾。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由本人繳費年限、退休、退職前崗位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企業退休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