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業服務中心屬於什麼單位
作為體制內人員,我按照我們地區的情況來回答你鄉鎮農業服務中心事業單位待遇如何吧。
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屬於事業性質,正股級單位,和鄉鎮其他部門待遇基本上沒有多大區別,就是多一個農葯防害補貼,根據專業技術級別來發放,人員編制全部都是事業身份,主要是專業技術崗,也有少量的管理崗編制。
鄉鎮事業編制人員一般分為 四種 。
教師和醫生 是屬於專業性較強的事業編制人員,一般是 專業技術崗位 ,走職稱晉升路線,雖說職務晉升很難,但有了職稱之後,工資待遇並不比鄉鎮一般公務員差。
第三種是 縣直單位派出部門 的事業編制人員,比如常見的自然資源所、市場監督管理所、司法所等,這些不屬於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屬於縣直單位的工作人員,部分是公務員編制,部分是事業編制。
這一類人員拿的是縣直單位的工資,也同時享有鄉鎮的偏遠地區補貼,總體來說會比鄉鎮政府同等級的工作人員工資高,卻不用承擔鄉鎮政府的掛鉤村工作和州則大型專項工作,也算不錯的工作崗位。
第四種就是 鄉鎮政府下設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人員 ,在鄉鎮機構改革之前一般指鄉鎮政府的七所八站(水利所、林業站、村建所、農業技術推廣站等),機構改革後全部撤銷重組,變成了五大服務中心。
法律依據: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范事中事擾春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規范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履職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各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及農業冊李棚綜合行政執法人員。
第三條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履職管理應當遵循職權法定、權責一致、過責相當、約束與激勵並重、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做到盡職免責、失職問責。
第四條農業農村部制定印發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並根據國家農業農村領域立法情況按程序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