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怎麼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遵循有利於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有利於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有利於減輕國家財政負擔的原則,通過改革試點,實現事業單位的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和制度創新,為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積累經驗,探索路子。
主要內容
1、推進生產經營服務型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試點。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事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將生產經營服務型事業單位改為企業,使之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2、調整事業單位布局結構的試點。按照總量控制、優化結構、區域覆蓋的原則,採取聯合、撤並、改組、轉讓等形式,調整布局結構,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規模效益和整體功能。
3、搞活事業單位運行機制的試點。本著「脫鉤、分類、搞活」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轉換事業單位管理機制、組織機制,引入競爭、激勵和風險機制,擴大事業單位自主權,增強事業單位活力。
4、加快國有事業單位戰略性改組的試點。要探索利用外資、合資、合作或股份制等多種形式舉辦和發展事業單位,實行事業單位舉辦主體和投資主體的多元化。要對國有事業單位實行戰略性改造、改組和調整,實現國有事業單位實現形式的多樣化。
事業單位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既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又關繫到廣大事業單位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在試點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改革試點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各級編制部門要認真做好政策指導、組織協調和其他各項服務工作,要加強與組織、人事、財政、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的協作,確保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❷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轉企單位或撤並單位人員會怎樣安置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有兩個方向,一是保留公益性質,二是改制為企業。
改制後人員去向有:
1、保留公益事業單位屬性的,其人員保持原狀不變。
2、改制為企業的,其人員流向有三:A、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這是指有正式身份的系統編制人員,包含辦理人員、專技人員、工勤人員等。
B、提早退休,交由社保局部包管。工齡滿二十五年以上的事業單位人員,在改制過程中可懇求提早退休;或許得了嚴重大年夜疾病的人員,其疾病類型在法則的病休范圍內的,可以懇求提早病休。其它當然不符合前提,但距離退休年事較近的人員,異常也能夠破格懇求。
C、自立擇業。主要對單位內的合同工、臨時工、人事代辦代理等臨時用工,在改制過程中,辨別不合狀況,給與照顧補助,由其自立擇業。事業單位系統編制人員也能夠根據本身懇求選擇自立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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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業單位改制手續辦理:
1、改制企業應當在一段規定的時間內為職工集中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事宜。
2、改制企業在與職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手續的同時,將一次性向職工付清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及其它各項應當清償的債務,職工拖欠改制企業的債務將相應扣除。
3、凡在規定時間之前與改制企業辦理完畢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手續的職工,改制企業可每人另行給予一定的獎勵。
4、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手續的職工,在規定的時間結束後改制企業將停止一切待遇,同時,改制企業將單方面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停繳各種社會保險及公積金,並將職工的檔案等資料交職工本人戶籍所在區、縣勞動行政部門。
日後對本人發生的一切費用,待本人願意辦理手續時,改制企業自應計補償中扣除。
二、推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
1、推進轉企改制。周密制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
轉制單位要按規定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依法與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變管理機制,並依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其國有資產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
2、完善過渡政策。為平穩推進轉制工作,可給予過渡期,一般為5年。在過渡期內,對轉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
在離退休待遇方面,轉制前已離退休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准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轉制後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有條件的轉制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要進一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❸ 事業單位改企業是怎麼回事
政府積極推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逐步改制為企業1985年3月,國家首先對科技體制進行改革,改變過多研究機構與企業相分離,研究、設計與教育、生產相脫節,以及軍民分割、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的狀況,促進研究機構、設計機構、高等學校與企業之間的協作和聯合。
在這一改革中,從事技術開發的研究機構有的並入企業,有的轉制為科研生產型經濟實體或與企業聯合的技術開發機構。國家圍繞發揮事業單位為經濟建設服務這一目標,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事業單位轉企、實行靈活的人事制度、工資制度和管理體制的政策措施。
事業單位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它們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❹ 事業單位轉企業的條件
在政府統籌規劃下事業單位才能改成企業單位,企業單位是以盈利為擾斗純目的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具備條件的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逐步向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過渡,改為企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制為企緩咐業後,事業編制予以核銷。個別事業單位銷知未改企,只是參照企業運行的,事業編制一般不予核銷。事業單位改企,編制核銷,並不意味著原有從業人員全部變成企業員工身份。
❺ 經營性事業單位怎麼轉為企業改制
現結合實踐經驗,針對經營性事業單位在轉企改制過程中涉及到的各個法律要點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夠對目前正在改制的事業單位有所幫助和啟發。 一、認真調查研究,進行可行性認證 擬改制的事業單位,應成立改制領導小組或改制辦公室,並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認真調查清楚改制單位的下列情況: 1、調查清楚改制單位的資產情況,包括房產、地產、流動資產、債權債務和財務狀況等; 2、調查清楚改制單位的經營狀況,包括經營范圍、市場前景、營銷網路等; 3、調查清楚改制單位的人員情況,包括已經離退休的人員、在職職工和臨時工的家庭、生活、工作、思想等情況; 4、調查清楚改制單位的遺留問題,包括遺留的債權、債務、工傷以及待處理的內外關系等問題;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對單位的性質、發展前景、市場競爭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諸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磨刀不誤砍柴工」,仔細認真的調查研究和一份有針對性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事業單位改製成功的第一步。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審批 律師在制定改制方案時要注意:改制方案要與現行的相關政策相吻合;要從改制單位的實際出發,具有可操作性;要充分考慮到改制單位職工的根本利益;要有利於改制轉企後的新企業健康發展。 改制方案主要由以下十部分組成。 1、改制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的設立情況、股東及投資主體情況、單位享有的財政稅收及優惠政策等情況。 2、單位資產經營現狀及處置,包括單位的總資產、負債、凈資產;單位現有的資產結構分類;社會管理性資產、社會公益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經營性資產的數量及負債情況;擬進入改制的經營性資產情況。 3、單位主營產品、產值、利潤等情況。 4、單位職工人數、年齡文化技術結構、在職崗位分布情況。 5、改制後單位組織形式的選擇。 6、單位職工安置補償方案。 7、單位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 8、改制後企業股本及股權結構安排。 9、改制後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與組織結構。 10、需要控股單位及政府支持的相關政策要求。改制方案涉及到職工權益的事項,應當聽取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對職工補償安置等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改制方案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國資監管部門審批。 三、清產核資、審計評估 清產核資是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的重要環節,耗費的人力、財力、時間最多。清產核資大體可分四步進行:首先,由改制單位自行組織清理資產;其次,請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改制單位的財務進行審計;然後,請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改制單位的地產、房產、流動資產等進行評估;最後,將改制單位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後,報國資管理部門審核。 四、確定改制後企業的形式 在轉制、改制過程中不能就改制單位的形態進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據各個單位的不同特點來決定其改制的形式。從改制單位的股權設置角度來說,也不能片面強調國有資本全部退出,而要根據各單位的不同情況,在鼓勵經營者持大股的前提下,有選擇的保留部分國有股份。 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常見的做法。比較適合於那些參股人數較少、企業資產不是很多的企業。改製成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從產權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有利於企業的經營層、主要經營者和業務骨幹持大股。 對於那些資產規模大、經濟效益好的單位,股份有限公司則是最佳的選擇。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我們認為有必要保留部分國有股份,同時也應積極吸收社會上的各種投資基金的介入。 對於職工入股願望強烈、人數較多的單位,可先實行股份合作制,逐步向規范的股份制轉化。不過股份合作制企業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發展出來的、獨具中國特色的企業組織形式,是向現代企業制度過渡的一種中間形態,一般不宜採用。 五、改制方案的實施 改制方案應按照以下五步實施: 第一步:公告轉讓項目。改制單位的國有資產轉讓項目,要委託產權交易機構,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或金融類或與改制單位業務相關聯的報刊和產權交易機構網站上,公開披露20個工作日,廣泛徵集受讓方。 第二步:確定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信息披露後,經公開徵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採取拍賣或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第三步:資產移交。把出讓的國有資產全部移交給受讓人,並辦理好資產移交手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涉及改制事業單位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應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經評估後,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授權經營的方式處置。 第四步:人員安置。對改制後國家不再擁有國有股份的,要依法解除原單位與職工的聘用(勞動)關系,並依法給予職工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職工改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對改制後國有股份仍處於控股地位的,在與職工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不給予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對改制時未聘人員或本人提出自謀職業,經單位同意而解除勞動關系的,按照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改制的事業單位中按規定提前退休的職工,應由本人和單位一次性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提前退休年限內的退休費、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 第五步:企業設立登記。事業單位改制為公司,應當依據出資各方簽署的設立協議和法律的規定繳納注冊資本,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然後由投資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企業注冊登記並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依法成立。 六、律師建議 1、建議和職工多溝通交流,充分發揮職工在改制過程中的作用。在改制過程中務必做好單位職工的思想工作,通過溝通交流讓職工真正理解改制的內涵,使他們主動參與到改制過程中來,保證改制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果這項工作做得不好,往往會影響改制的正常進行,甚至還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2、建議充分發揮律師在整個改制過程中的監督作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涉及到改制單位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處置方案的制訂、改制單位的股權結構設置、資產轉讓等行為,均應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確保整個改制、轉制流程的合法性。 3、建議在國資管理部門設立事業單位改制舉報專線,鼓勵群眾舉報改制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於在改制過程中隱匿資產的行為,或中介機構在承辦業務時同改制單位串通作弊、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等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流失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重金獎勵舉報人員,並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出自:北京會計師事務所
❻ 事業單位改企業事業編制怎麼辦
通過人事部門正式安置的工作人員,比如招考、大學畢業生安置、復轉軍人安置,以及事業單位正式人員調動、提拔等正規渠道進入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的人員,一種是隨著管理或者公益服務職能,劃轉到新的事業單位工作,根據新單位屬性,使用全額或者差額事業編制。
對於因工作需要,或者根據工作性質、職能的不同,也可能調離該單位,調至其他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國有企業。部分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單位改為企業後,因企業的性質決定不可能全部接收,則要對這些事業編制人員進行分流,分流的單位或者是行政事業單位,或者是其他國有企業。對於辭職的,單位也是喜聞樂見。但是爭議就是單位能否給一筆遣散費或者工齡買斷之類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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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判斷國有企業是否徹底改制的一個標志就是改制後企業的股權結構。從股權結構來講,企業持續發展需要哪些利益主體支持,就盡量爭取讓相關利益主體參與到改制中來。
因此,要從根本上實現企業治理結構的優化,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構建國有股(或者全部退出)、外部法人股(包括外資、民營法人)、內部職工股等在內的多元化的股權結構。
❼ 關於事業單位改企的問題
那要看你媽媽退休的年齡了,不同的年齡的解決方法不同。主要的要看你媽媽有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果到了,那這種做法是合法的,有相關依據,有著最終解釋權的。 如果聽不懂,那就詳細看看相關的法律依據吧,也許你就明白事業單位根據經費來源的不同,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又稱定額補助)、自收自支三類,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中包括了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由政府編制管理部門的批准設立與撤銷。 事業單位現行的退休養老制度與公務員大致相當,事業單位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退休時,退休金按本人原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俗稱「打折」,根據現在的政策規定,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退休金按原工資中的職務工資(或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兩部分為基數,根據工作年限長短分別按70%—90%計算,再加上各項生活補貼和職務補貼,一般情況下,退休金大約為本人退休前工資的90%以上,這也是比較典型的「待遇確定型」的退休金計發辦法。 在退休金的支付方式上,目前除部分市、縣組織試點外,我省還沒有建立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制度。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退休金主要還是實行財政供給或單位自行解決。 二、事業單位轉企的概況 事業單位轉制改企,是事業單位為適應市場經濟改革需要,實行體制改革的方式之一。轉制改企的內容大體涉及以下方面:一是應對市場經濟體制的變化,積極參與市場競爭,通過將事業單位改變為企業,由事業法人轉變為企業法人,可以獨立承擔各種企業法人行為的相關責任,取得融入市場的資格參與市場競爭;二是促使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和產權的多元化,事業單位過去都是國家獨投,產權與其所依附的機關之間關系比較復雜,產權不明晰,影響單位進入市場,改企後可以使產權進一步明晰,促使投資多元化;三是改革用人制度,將原來實行的人員編制管理改變為勞動合同管理,同時改革分配製度。 歷史上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一直沒有停止過,歷次機構改革當中均有事業單位成建制改為國有企業,但由於過去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在許多具體制度方面,包括產權制度、用人制度與分配製度等大體上是相同的,因此過去事業單位變成企業單位,多數都只是單純的改企,涉及轉換機制的內容不是很多。目前所說的轉制改企是自1999年以來開始的,已經實行轉制改企的有中央部屬和省屬的部分科研機構以及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正在實行轉制改企的有文化出版系統的事業單位,下一步將要改制轉企的還有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 三、事業單位轉制改企養老保險政策主要內容 顧名思義,事改企過程中的養老保險政策,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將轉為企業的原事業單位納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范圍,執行企業的養老保險政策。從1999年起,國家先後就中央部(委)所屬的科研、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文化事業單位轉制改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了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具體政策。省人民政府為推動我省事改企工作,根據國家的政策精神,於2004年批轉了我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我省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試行意見》,即皖政辦〔2004〕57號文件,綜合上述的有關規定,事改企的主要政策包括: (一)參保政策 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從批准轉制之時起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單位和個人按照當地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規定及比例,履行繳費義務。社會保險機構自單位和個人參保繳費時起,為職工個人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職工在轉制之前在事業工作期間,依照國家政策規定可以計算的連續工齡均可視同繳費,不再補繳養老保險費。 (二)養老金的計發政策 1、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轉制前已經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原已按事業單位計發辦法及標准計發的養老金維持不變,繼續享受。 2、轉制後辦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轉制後辦理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政策計發,對自轉制起5年內退休的人員,按企業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按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的部分,加發補貼。 補貼的計算方式為:截止轉制時,本人按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發辦法計算的退休金,與轉制時當地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之間的差額作為計發補貼的基數,一次核定後不再變動,轉制日後第1年內退休的發給該基數的90%,第2年至第5年內退休人的,依次發給該基數的70%、50%、30%、10%;如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與加發補貼高於原按事業單位標准計發養老金金標準的,執行原事業單位計發標准。至第6年起退休的不再加發補貼。 3、轉制後調入人員養老金計發 轉為企業之後再調入的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按照企業辦法計發。 (三)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政策 轉制改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區分為轉制前後以及按單位撥款性質不同分別規定: 1、轉制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轉制後退休的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按照企業的辦法執行,不執行事業單位調整政策。 2、轉制前已經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1)有正常事業費的轉制單位(包括原為全額、差額撥款的),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按照國家和省里有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調資政策調整退休金,所需資金仍按原撥款渠道解決。 (2)無正常事業費的轉制單位(即原為自收自支單位),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按照國家有關企業退休人員的政策調整養老金,按企業政策調整與按事業單位政策調整之間的差額,由原單位視情況自行解決。 (四)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支付政策 1、有正常事業費轉制單位養老金的支付 原為全額撥款的轉制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分兩部分支付,社保機構承擔按照接收時當地企業人均月養老金標准核定的部分,一次核定後不再增加。其與原養老金的差額部分由財政按原撥款渠道安排資金劃入社保專戶,由社會保險機構負責全額發放,按事業單位標准和辦法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也照此辦理。 原為差額撥款的轉制單位,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社保機構負責發放接收時按當地企業人均養老金標准核定的部分,今後不再增加。差額部分由原單位支付,財政按原承擔比例解決相應部分,遇事業單位調整養老金,調整退休金由財政和單位共同承擔,原單位支付。 2、無正常事業費轉制單位養老金的支付 無正常事業費轉制單位已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以及今後按企業辦法調整的養老金,全部由社保機構支付(離休人員待遇仍按事業單位辦法調整)。 3、轉制後退休人員養老金支付 轉制後退休的人員,養老金及今後調整的養老金全部由社保機構支付。 (五)轉制事業單位認定及養老保險其他管理政策 1、需轉制的事業單位,其性質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級編委認定。 2、轉制後養老保險業務由參保地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包括參保、繳費申報以退休審批,待遇調整審批等各項業務管理。 3、轉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4、57號文件下發前已經轉制並參保的單位,養老保險維持既定政策不變。原已參加養老保險的,其個人帳戶資金(個人繳費)並入轉企後參保建立的個人帳戶。 5、轉制單位可以為職工建立年金,採用個人帳戶方式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本企業工資總額5%以內的可在稅前扣除。 (六)關於提前退休問題 今年以來,為配合文化出版事業單位和省屬經營類事業單位轉制,經省委研究決定,對這兩類省屬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轉制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工齡滿20年或工齡滿30年以上的人員,經本人申請,人事部門批准,參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可以一次性辦理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期間的退休金(按事業單位標准計發),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的養老保險費以及增資部分,據測算人均約15萬元左右,由原單位一次性繳清,或從資產變現中籌集,不增加社保基金和財政負擔。 四、事業單位轉制政策的執行情況及存在主要問題及今後的思路 省政府皖政辦〔2004〕57號文件下發後,各地都陸續組織貫徹,蕪湖、馬鞍山、安慶等地已經出台實施意見,其他市的具體貫徹意見也正在制定之中。由於全省事轉企工作尚未全面推開,目前政策執行的面還不是很大,但從執行的情況來看,目前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有: 1、由於當前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分配製度的不同,使得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之間存在比較大的差距,這已經成為當前突出的社會問題,因此事業單位轉制改企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之後,職工心理上承受著比較大的壓力,甚至抵觸。 2、事業單位轉制改企所需支付的成本較大,特別是地方社保資金要為此承擔的資金和責任都較重,對一些市縣來說造成的沖擊比較大。 3、對過去已經轉制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仍然按照原定政策不變,雖然避免了政策上的翻燒餅,但引起的新矛盾並沒有得到解決。 4、對幾類比較特殊的事業單位如農(林)場、種子園藝場,招待所等,現行政策還不能夠很好的適應其改革改制工作,另外過去一些執行了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企業,也要求享受這項政策。 事業單位轉制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今後進一步做好這項工作的思路是: 1、將轉制改企養老保險工作要與下一步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相結合,在建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研究轉制養老保險政策完善問題。要把企業養老保險政策,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事業單位轉企養老保險政策相互聯系起來通盤考慮,在不同的制度之間設計相互銜接的辦法。 2、結合事業單位改革的實際情況,對目前轉制工作進程當中尚未解決好的以及遇到的新問題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適時調整和完善政策。特別是要結合分配製度改革的進程來抓緊建立事業、企業之間大體相當的養老金調整機制,在二次分配領域注重公平因素。 3、加強對各地執行政策情況的指導,幫助地方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在實踐中對轉制政策不斷加以完善。同時要抓好政策的宣傳。 翻 安徽省勞動保障廳
❽ 事業單位改企業事業編制人員怎麼辦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會先把事業單位分為三種。這三種是公益類,行政類和自收自支類。一般情況下,行政類單位會轉為機關單位;公益類不會失去編制,自收自支類轉變為企業。即使如此,一般已經取得編制的人員是不會失去編制的。值得提的是,對於退休人員,如果不轉制,他們領取的是單位退休金,轉為私企後領的是社保養老金。
綜上所述,在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時。員工比較小的可能會失去編制,即使政策規定失去編制,但是會有新的安撫政策伴隨出台。一切根據政策走即可。
事業單位改企業事業編制人員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