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軍人轉業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編
不一定。
首先看身份,
如果是士官專業,大概率屬於企業編制,小部分會成為事業編或者工勤編,基本不會是行政編。
如果是軍官,
也不一定的。要看最後分配的結果。
② 退伍軍人分配到事業單位和考上公務員的或者正式職工有區別嗎
退伍軍人應該叫安置。如果事業單位接收你,那恭喜你,你將成為一名事業編制人員。如果退出現役時是士兵或士官身份,你安置到單位就是工勤崗位,也就是工人身份;如果退出現役時是軍官身份,你到單位就是管理崗位,也就是幹部身份。所有的待遇都和正式人員一樣,因為你是在單位的實名制里的。
如果僅僅是退伍士兵的話,分配到單位只能從零做起,一切的薪酬體系和待遇由單位決定,這與是否服役沒有關系,復員士官或者轉業軍官才有對應的待遇
③ 我是一名退伍兵(士兵),請問各位老師,我分配進入事業單位後會是什麼編制
那就是事業單位編制啊
④ 退役軍人事業編最好去哪個部門
第一,看財政供養性質,盡量選擇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士官轉業事業單位不論在何種崗位,都是統一使用事業編制,編制性質沒有區別,主要是單位和崗位區別。那麼,怎麼選擇就要看單位的財政供養性質,一般來說,全額撥款好於差額撥款,差額撥款優於自收自支。特別是自收自支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今年底前將全部完成改企,士官選擇轉業事業單位一定要注意這點,不要貿貿然選自收自支性質機構,剛單位就沒了編制。
士官轉業地方,從穩定性考慮肯定優選事業單位。但也要因人而異。個人如果比較有上進心,能力也不錯,對自己有信心,也可以考慮進國企,比較容易找到機會,且國企對身份的限制和要求不是太嚴格,有利於轉換身份;反之個人比較喜歡穩定和安逸,則選事業單位,畢竟有編制傍身,無論機構怎麼改,只要是差額撥款以上性質的編制,大概率不會被改掉身份。這也是為什麼建議士官轉業選崗盡量選全額撥款性質的公益類事業機構的原因所在。
⑤ 請問88年轉業軍人分配到事業單位後,編制是工人編制還是幹部編制
轉業軍人都是工人編制。幹部編制除非是大專以上學歷的
⑥ 退伍軍人分配到事業單位職工的檔案在哪能找到
是。
(1)退伍兵屬於國家政策性安置到事業單位的,算正式職工。
(2)人事局沒有你的檔案,是因為退伍兵不歸人事局管,退伍兵是工人身份,歸勞動局管理;
而人事局只管轉業軍人的檔案,轉業軍人是幹部身份。
(3)退伍兵的工人身份也是正式職工,但你們單位屬於超編事業單位,國家按編制劃撥的財政經費不夠用,而正式職工中暫時無法納入編制的人員,還是需要國家財政供養,超編登記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給在事業編制之外的人員做財政補助預算的需要。
事業單位改革時,有很多單位有超編的情況,要隨著單位自然減員(退休)的增加逐漸消化掉,最後過渡成不超編單位。
⑦ 事業單位編制怎麼分配
一、參公事業編
參公事業編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編制,它和公務員的編制一樣,都處於比較高的位置,可以說是在金字塔的最頂端。
二、全額撥款事業編
全額撥款事業編,這個群體在機關中的工作和公務員沒有差別。由於近些年來公務員的編制比較緊張、人口較多、負擔較重,成立事業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就緩解了公務員的工作量,這類招考人數是比較多的,也就順利成為考生繼公務員之後最好的考編選擇。
三、差額撥款事業編和自收自支事業編人員
差額撥款事業編,他的主要意思是國家財政及相關部門撥款一部分,招聘單位負責一部分財政。
四、工勤編、臨時工、政府雇員
此類編制主要是技術工人。他們大多是有技術但沒有學歷的編制,工資收入比一般事業編較低、但比社會普通工人的工資要高。
⑧ 2011年轉業軍人包分配事業編制嗎
沒有,退役軍人安置條例沒有明確必須事業編制,很多人都安置到企業了
⑨ 退伍兵安置到事業單位應該有編制嗎
法律法規上沒有明確的規定。
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公司,職位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退役士兵按照《退伍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可以安置到事業單位的編制中,但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退伍士兵原為部隊士兵戰士,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士兵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
《退伍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時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一節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招收錄用或者聘用人員的,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錄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條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時間計算為工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9)軍人事業編在哪裡分配擴展閱讀:
退役安置的原則
1、「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
「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是我國幾十年退役安置工作的經驗總結。1958年頒布的《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暫行規定》,1984年通過的《兵役法》,1987年頒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都明確規定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必須貫徹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
可見,這不僅是我國安置工作從1958年以來一直遵循並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則,而且是我國今後相當長一段時期里仍然要遵循的基本原則。
2、妥善安置原則
軍人退役後,在培養職業能力和改變生活方式方面,需要有一個過程。退役安置就是為完成這一過程創造必要的條件。為此,需要遵循妥善安置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與退役安置有關的各方面,包括軍隊、地方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等接收單位,都要採取積極的態度妥善做好退伍安置工作,使退役軍人盡快地實現就業,投入生產,生活等方面得到照顧,順利地重返社會並適應社會生活。
3、區別對待原則
一是根據不同退役性質區別對待。這一原則體現在具體工作中就是區別轉業、退伍和復員等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安置辦法。
二是根據在軍隊中的表現區別對待。為鼓勵士兵獻身國防,建功軍營,對於在服現役期間立功受獎的退役士兵,安置時享受優待、優先和照顧是理所應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等法規政策在這方面都有明確規定。如農村義務兵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可以享受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
⑩ 我士官轉業分配到公安局工作,我的編制是普通事業編嗎
是公務員事業編。
退伍軍人在服兵役期間以及超期服役期間的軍齡都可以計算為本工作單位的連續工齡。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軍人服現役期間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所需經費由總後勤部列年度預算安排。
不管是「工齡」還是「實際繳費年限」,都是國家認可的職工社會服務年限,也都能夠作為確定職工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的依據。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和復員幹部的接收與安置。
轉業士官的檔案需省民政廳批准後接收。待檔案由區安置辦審核接收後,持退伍證、家庭戶口簿、部隊行政介紹信到區安置辦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10)軍人事業編在哪裡分配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是1999年12月13日是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的文件。對符合退休條件的士官,應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辦法》的規定,及時下達退休命令,並逐級上報列入移交安置計劃。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以下簡稱《兵役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退出現役:
1、服現役滿本期規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繼續服現役的。
2、服現役滿30年或者年滿55歲的。
3、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4、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
5、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於繼續服現役的。
三、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復員安置:
1、服現役滿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規定年限的。
2、符合轉業或者退休條件,本人要求復員並經批準的。
四、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轉業安置:
1、服現役滿10年的。
2、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
3、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二等、三等傷殘等級的。
4、服現役未滿10年,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四)項情況的。
5、符合退休條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願轉業的。
五、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1、年滿55歲的。
2、服現役滿30年的。
3、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特等、一等傷殘等級的。
4、服現役期間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並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軍以上衛生部門鑒定確認的。
六、士官服現役未滿本期規定年限,嚴重違反紀律或者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退出現役的,經批准,可按義務兵作退伍處理;家居城鎮的,人民政府不負責安排工作。
士官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退出現役的,須附本人書面申請。
七、士官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服現役未滿本期規定年限要求退出現役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證明,經批准,不滿10年的作復員安置,滿10年的作轉業安置。
八、士官退出現役作復員或者轉業安置的,第一期、第二期由團(旅)級單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師(旅)級單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軍級單位批准。
士官退出現役作退休安置的,由軍級單位批准;改按義務兵退伍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批准。
九、士官退出現役,由批准單位的司令機關填寫《士官退出現役登記表》(其中改按義務兵退伍的填寫《士官改按義務兵退伍審批表》),發給國防部制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
十、作復員和轉業安置的士官退出現役後,原則上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安置。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異地安置:
1、國家或者軍隊建設需要的。
2、服現役期間,家庭常住戶口所在地變動的。
3、結婚滿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礎的。
4、因其他特殊情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門批準的。
十一、士官退出現役的時間:
1、因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隨時辦理。
2、作復員安置的,與當年義務兵退伍同步進行。
3、作轉業安置的,按民政部、總參謀部當年的規定執行。
4、作退休安置的,在符合退休條件時下達退休命令。
十二、士官復員後,由徵集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按退伍義務兵的有關規定妥善安置。
農村入伍的初級士官服現役期間,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級以上士官復員後,沒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劃給。
農村入伍符合轉業條件的士官,本人要求並經批准作復員安置的,允許落城鎮戶口。
十三、士官轉業後,按照《兵役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有關文件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當年度退伍工作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轉業士官和城鎮入伍的復員士官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
十五、退休士官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項條件的,參照軍隊退休幹部的安置辦法執行;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條件的,在原徵集地或者直系親屬所在地分散安置,其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患精神病的士官不符合轉業安置條件的,按退伍義務兵的接收安置規定執行。
十六、士官退出現役離隊時,應辦妥黨(團)組織關系、供給關系的轉移手續,按照規定發給工資、伙食費以及各種補助費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費。到達安置地的縣(市)時,持批准機關的行政介紹信,到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到;確定服預備役的,並到人民武裝部進行預備役登記。
十七、士官退出現役後,到安置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到前發生的問題,由原部隊負責處理;報到後發生的問題,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處理。
十八、本辦法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十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此不符的即行廢止。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民政部、總參謀部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