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職工子女上公立幼兒園免交保育費嗎
為規范幼兒教育收費行為,促進幼兒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杭政函〔2005〕3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改革和規范市區(不含蕭山、餘杭區,下同)幼兒教育收費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幼兒園為0—6歲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可收取保育費。保育費實行按等級收費,收費標准為:日托班特級幼兒園每人每月520元,甲級幼兒園每人每月400元,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80元,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00元,丁級幼兒園每人每月100元。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保育費標准按照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最高上浮40%;全托(寄宿)班保育費標准可在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上最高上浮50%。 杭州市區幼兒園等級評估辦法由市教育局、市物價局另行修訂公布。其中,特級幼兒園評定實行總量控制,數量控制在等級幼兒園總數的5%以內。 二、幼兒園為幼兒提供其他服務收取的費用,應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單獨核算、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 1、代管費。代管費限額為每人每學期100元,代管費項目為必須由幼兒園代購的幼兒教材、配套用書、必要的學慣用品和班級活動費,由幼兒園按學期預收,單獨核算,期末列出清單向幼兒家長公布,多退少不補。 其他可由幼兒家長自願選擇的代辦項目,由幼兒園代收代付,不得營利和強制代辦。 2、困難班費。日托幼兒在超過規定的在園時間(7:30之前和17時以後)需早送或晚接,可收取困難班費。困難班費標准為早送每人每月10元、晚接每人每月10元。 3、幼兒膳食費。幼兒膳食費由幼兒園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並全部用於幼兒膳食,每月向幼兒家長公布帳目。 三、對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幼兒園(即民辦幼兒園),其保育費標准按照補償教育培養成本,適應社會需求狀況和適當考慮發展等因素確定。保育費、代管費、困難班費標准實行備案管理並公示,其中特級、甲級幼兒園收費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乙級及以下等級幼兒園報所在區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四、有關收費管理規定 1、幼兒園應按隸屬關系向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幼兒園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浙江省幼兒園收費專用收據》。民辦幼兒園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使用稅務發票。 2、幼兒園保育費、困難班費、膳食費按月收取,幼兒家長要求按學期交費的,也可按學期預收。幼兒入園後因故休園期滿一個月及以上,並事前辦理休園手續的,減半收取保育費;幼兒入園後因故要求轉園或退園的,當月保育費不再退還,次月起已預收的保育費應予以退還。其他費用按實結算。學期初和學期末不足一個月的,保育費按日計算。 3、實行收費備案管理的幼兒園,收費標准應保持相對穩定,收費標准制定後一年內不得變動。 4、各幼兒園必須嚴格執行規定或備案的收費項目和標准,並按收費公示制度要求做好幼兒園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公示工作。嚴禁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嚴格代管費開支范圍,代辦項目必須堅持自願、不營利原則;幼兒園在規定的在園時間(7:30至17時)內,不得以舉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名義另外收取費用;禁止收取與入園掛鉤的各種名目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五、保育費補貼辦法 保育費標准調整後,其保育費補貼一律實行統一標准。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均可憑幼兒園的收費單據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補貼85元。第一胎為多胞胎子女的,可比照報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沒有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憑收費票據,每月補貼60元。保育費補貼,由父母雙方單位各負擔一半;若一方無經濟收入來源的,則在另一方單位報銷;若一方在市區以外非本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在市區一方報銷。此項費用,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目」,其他福利費「節」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中開支;企業在「應付福利費」中開支。 六、認真落實對困難家庭子女入園優惠幫扶政策。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對杭州市區困難群眾實施援助的意見》(市委辦發〔2004〕99號)精神,對困難群眾子女保育費實行減免,具體減免辦法按《關於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育資助券實施辦法的通知》(杭教計〔2004〕38號、杭財教〔2004〕70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自2005年秋季開學起執行,原在園幼兒保育費仍按原規定的收費標准執行到離園為止。 八、蕭山、餘杭區和各縣(市)可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
B. 單位可以報銷寶寶保育費,請問保育費是什麼啊
幼兒園為0—6歲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可收取保育費。保育費實行按等級收費,收費標准為:日托班特級幼兒園每人每月520元,甲級幼兒園每人每月400元,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80元,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00元,丁級幼兒園每人每月100元。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保育費標准按照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最高上浮40%;全托(寄宿)班保育費標准可在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上最高上浮50%。 保育費補貼辦法 保育費標准調整後,其保育費補貼一律實行統一標准。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均可憑幼兒園的收費單據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補貼85元。第一胎為多胞胎子女的,可比照報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沒有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憑收費票據,每月補貼60元。保育費補貼,由父母雙方單位各負擔一半;若一方無經濟收入來源的,則在另一方單位報銷;若一方在市區以外非本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在市區一方報銷。此項費用,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目」,其他福利費「節」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中開支;企業在「應付福利費」中開支。
C. 事業單位保教費報銷標准
標准如下
事業單位職工的子女上幼兒園可以給報銷學費。以煙台幼兒園收費報銷標准為例:
1、父母雙禪橡方均在本地工作,子女在本地入園的,保教費由父母雙方所在單位各報銷35%。2、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現役軍人、公費出國的留學生),子女在本地入園的,費用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單位報銷70%。3、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現役軍人、公費出國的留學生),子女在外地入園的,本地單位不予報銷。4、父母一方為在職職工,另一方無固定工作,子女在本地入攜岩園的,費用由在職辯襲御一方的單位報銷70%。喪偶或離婚的,其子女入園費用由撫養方所在單位報銷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