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人員備案表在哪裡可以拿到人社局嗎
如果是領導職務,組織部幹部管理科有,如果是一般人員,人社局幹部管理股有。
『貳』 什麼是編制備案制
單從備案兩字來理解,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後補、替補」的意思。要深刻理解備案制的意思,就需要連同事業單位聘用制和合同制也要搞清楚。
備案制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一種創新的管理方式,它比合同制好,比聘用制稍差,但是待遇來說和事業編制是沒有區別的。
舉個例子,編制是有房產證的房子;備案制是集體戶的房子,雖然暫時沒有房產證,但房子是自己的的,只要在那裡代課,就是編制;聘用制就是租的房子,權利在學校手裡。
備案制則是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都應到登記注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2)事業單位合同工備案到哪裡擴展閱讀:
備案制是事業單位保留其事業單位的性質,初步實行定崗不定人的原則。無論是公立醫院和高校還是其他事業單位,今後在招聘的人員制度上大多部分都是備案制,不再是原來的事業編制規定了。
為保持新備案制規定的平穩過度,不盲目的進行一刀切,進而實施「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規定」。對現有編制內的人員施行實名統計,隨著人事自然減員逐步收回編制,所以新應聘進入的人員就不再擁有編制身份。
『叄』 2020事業單位招聘中備案制是什麼意思
關於事業單位中的備案制我們可以理解如下:
備案制: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都應到登記注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針對衛生類事業單位備案制招聘,通俗講是單位保留其事業單位的性質,實行定崗不定人的原則。
現在全國各地事業單位統考已經迫在眉睫,題主如果報名的話要好好准備呀!
『肆』 勞動合同必須到人社局備案嗎
不是,可以去備案,但不是必須備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到勞動局備案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生效。如果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一般需要到勞動局先進行勞動合同備案,如果給勞動者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需要到勞動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法律沒有強制個人的勞動合同必須去勞動部門備案,即使不備案也不影響合同效力。對於集體合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開具該證明的前提是該用人單位已將備案信息報送至人社部門並已錄入勞動用工備案系統。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注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簽、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簽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簽、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簽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