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產假一共多少天
女性職工一般可享有產假98天。具體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增減:產假一般為98天,其中15天可在分娩前休完;難產可增加產假15天;對於多胞胎,每增加一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流產,可休15或42天產假。墮胎時,懷孕4個月以下者的產假為15天,懷孕4個月以上者的產假為42天。
【法律分析】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30天的產假獎勵,其配偶享受15天的陪產假。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減薪、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各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貳』 產假是休多少天,是帶薪休假的嗎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14周, 生育流產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范了相關待遇。
不論是女職工產假,還是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標准工資的標准支付假期工資。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於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 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因此,保胎假期間,女職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資。
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准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具體計算方式為:
1、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
3、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假期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二、女職工產假能休多長時間
凡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生育時,分別按下列情況享受產假:
1、胎順產者,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其中產前休息15天(以預產期為准向前移15天,單產例外),產後休息75天。
2、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0天
『叄』 2023年女職工產假時間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蘆模加產假15天。
國家法定的產假,就是在單位上班的職工中,懷孕了准備要生產了,沒有能力繼續工作下去,因為身體里還住著另外一個人,所以在各方面都需要調養,國家規定了產假的內容。那麼關於產假最新規定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國家法定產假多少天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二、產假需提供的證件
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出生證和孕期檢查相關證明,各個公司要求也不同。
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掘嘩歲資,並計算其工齡判睜,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三、二胎產假規定
一般二孩產假只有98天
生育二孩能休多久?不少地區將晚育范圍確定為已婚婦女23歲(或24歲)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屬於晚育范疇,相應晚育獎勵的產假將無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屬於獨生子女,相應增加的產假也無法享受,一般二孩產假就只有國務院相關規定中明確的98天。
至於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及獨生子女不再獎勵對於二孩產假的影響,多地企事業單位普遍反映「還需等具體操作辦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現有規定執行」。
生育津貼政策規定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准,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產假生育津貼的計算
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分娩當月單位平均繳納工資基數÷30×產假天數;
繳納工資基數指的社保的繳納基數,即五險一金的扣除基數。社保繳納基數是按照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資收入的月平均值計算的,也就是上一個年度的平均工資,包括年終獎、津貼、獎金等。北京市的社保年度為當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舉例說明:你所在地區的產假天數為128天,剛順產一個寶寶,單位員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資是1萬元,則你能領取的生育津貼金額為:8000÷30×128=34133元,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於你的工資高於單位員工的平均工資,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單位支付,總共領取的生育津貼金額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貼是不扣個人所得稅的。
按照2018年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
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於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後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若員工每月實發工資高於發放的生育津貼,則產假工資按實發工資發給員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資如果假期在六個半月內,則工資按照實發工資的80%發放,如果超過六個半月的假期,則延長的那部分時間的工資按實發工資的70%發放。
而如果夫妻雙方是屬於晚婚晚育的,則男方滿25周歲,女方滿23周歲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還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間,雙方的工資、獎金等都應當照常發放。而晚育則指女方24周歲後生產的第一胎,2018年規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在此期間,工資也是按照產期工資標准發放以往職工每月的實發工資。
產假最新規定的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產假,就是女職工在生產孩子的時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自己批假的規定,一般產假的時間都是90到一百多天左右,如果男職工的妻子要生產的,用人單位也應該批產假,好讓員工回去照顧妻子。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