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什麼
事業單位的改革方向大體如下:
1、一些涉及國家安全,對政策和經濟管理工作有明確輔助作用,以及明顯以社會公益性為屬性的事業單位,將繼續得到財政保障。
2、對於一些以業務突出、主要以行業或專業業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將繼續獲得財政扶持。此類事業單位工資收入主要以財政補貼形式獲得。
3、對於一些工資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對市場,並已經開展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在相關部委的扶持下,盡快推向市場。此外,一些職能重合、長期虧損、課題任務量不多的事業單位將會被打包重組或徹底剝離。
4、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津補貼發放依舊是改革重點。津補貼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組成部分之一。
(1)縣級社會事業局怎麼改革擴展閱讀
改革內容: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1、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2、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
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
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聘權、經費設施使用權、自主運營權等法人自主權。
3、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4、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5、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參考資料:網路-事業單位改革
B. 民政局區劃地名這次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編制、通知改革不屬於民政局管轄。
應該屬於所在地黨主管的組織部門
C. 事業編改革最新規定
1.目前事業單位改革是採用分類改革的方式,以黨管人才為根本原則,科學設崗為基礎,會逐漸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照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根據社會職能、經費來源不同、崗位性質不停,設置不同特點和類型的人事制度。
2.在事業單位改革以後,部分事業單位的編制會變成合同制,但並不就意味著沒有了鐵飯碗,工作的穩定性還是可以保證的,工作主要是以行業或者專業業務為主。薪資想必也是很多人都擔心的問題,定期還是會上調的,不會有很大的變化,大家可以放心。
拓展資料:
1.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加快發展社會事業、滿足人民群眾公益服務需求的任務更加艱巨。
2. 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加以解決。
3.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4. 2019年,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條例》明確,黨中央設立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其主要職責之一就是研究提出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統一管理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以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審批地方廳局級事業單位的設置,指導協調地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
D. 事業單位改革的改革文件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2011年3月23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動公益事業更好更快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益服務需求,現就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事業單位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探索事業單位改革,不斷創新事業單位體制機制,穩步推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行業體制改革,積累了有益經驗,取得了明顯成效,為進一步推進改革奠定了基礎。事業單位提供公益服務總量不斷擴大,服務水平逐步提高,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加快發展社會事業、滿足人民群眾公益服務需求的任務更加艱巨。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加以解決。
3.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是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水平、加快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必須從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堅定不移地把這項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4.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以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為目的,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核心,總體設計、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先行試點、穩步推進,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服務的需求。
5.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把提高公益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別事業單位的特點,實施改革和管理;堅持開拓創新,破除影響公益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鼓勵進行多種形式的探索和實踐;堅持著眼發展,充分發揮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公益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樣化;堅持統籌兼顧,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注意與行業體制改革、政府機構改革等相銜接,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6.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今後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基本完成,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三、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四、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10.嚴格認定標准和范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從嚴認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1.區分不同情況實施改革。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特別是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涉及機構編制調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主要通過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中調劑出來的空額逐步解決。對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認真梳理職能,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相關行政機構;職能調整後,要重新明確事業單位職責、劃定類別,工作任務不足的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對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調整為相關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確需單獨設置行政機構的,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設置。已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在過渡期內繼續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使用事業編制且只減不增,人事、財務、社會保險等依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實施管理。
五、推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
12.推進轉企改制。周密制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轉制單位要按規定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依法與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系。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變管理機制,並依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其國有資產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
13.完善過渡政策。為平穩推進轉制工作,可給予過渡期,一般為5年。在過渡期內,對轉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在離退休待遇方面,轉制前已離退休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准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轉制後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有條件的轉制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要進一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六、推進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
14.明確改革目的。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公益事業大力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15.改革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准規范和監督指導等職責,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制定機構編制標准,合理控制總量,著力優化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監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確保公益目標實現。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要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據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改革進程,探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到位。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9.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
20.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要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
21.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
七、構建公益服務新格局
22.大力發展公益服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不斷拓展公益服務領域,增加公益服務品種,擴大公益服務供給總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斷增強公益事業發展活力。通過改革,形成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廣覆蓋、多層次的公益服務。
23.強化政府責任。按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優先發展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基本需求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公益服務,促進公益服務公平公正。加快發展農村、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公益事業,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公益服務水平差距,切實滿足廣大農民和城市低收入群體醫療、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務需求。優化公益服務資源配置,合理規劃布局,科學設置事業單位,打破條塊分割和行政區劃界限,推進資源共享。創新公益服務提供方式,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24.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完善相關政策,放寬准入領域,推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依法進入公益事業領域。對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在設立條件、資質認定、職業資格與職稱評定、稅收政策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事業單位公平對待,並切實加強監管,引導其健康發展。完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贈公益事業。大力倡導和發展志願服務。
25.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公益事業領域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為社會資本投資創造良好環境,推動相關產業加快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26.加大財政對公益事業發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構建財政支持公益事業發展長效機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財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籌措資金發展公益事業的投入機制。對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嚴格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財政支持方式。按照國家政策和以事定費的原則,結合不同事業單位的具體特點和財力,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財政支持辦法,合理制定標准,實行動態調整,健全監管制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效用。對公益一類,根據正常業務需要,財政給予經費保障;對公益二類,根據財務收支狀況,財政給予經費補助,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進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准體系,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有機結合,強化事業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與執行,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格收費項目和標准審批。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九、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29.加強領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任務復雜艱巨。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堅定信心,精心組織,攻堅克難,確保改革順利推進。為加強對改革工作的領導,建立中央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負責交流改革情況、研究共性問題、提出工作建議等工作,具體工作由中央編辦承擔。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新聞出版等部門要按照現行的領導體制和政策規定,繼續推動行業體制改革。中央和國家機關負責組織所屬事業單位進行改革。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指導做好相關工作。各省(區、市)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的改革負總責,要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意見並抓好組織落實。
30.穩步實施。堅持分類指導、分業推進、分級組織、分步實施的工作方針,注意把握節奏,加強統籌協調,做到條塊結合、上下結合,條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暫不具備條件的允許過渡,不搞「一刀切」。要繼續深化改革試點,不斷總結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或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切實加強新聞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改革氛圍,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公益事業健康發展。
E. 江西縣級機構怎麼改革
2019年1月4日上午,共青城市召開機構改革動員大拿派會。會上宣讀了《共青城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機構改革任務共48項,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有關機構和職責的調整優化。同時對群團組織改革、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審批便民服務改革、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等作出統籌安排。
機構改革2019年1月底前調整基本到位,2月底前印發有關部門和單位「三定」規定,3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調整優化市委機構和職能
(1)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將市監察局的職責,以及市人民檢察院的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與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2)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3)組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
(4)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5)將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
(6)將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
(7)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調整優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8)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對外加掛市公務員局牌子。
(9)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10)將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承擔。
(11)優化市委辦公室職責。將市委政策研究室職責、市檔案局的行政職能劃入市委辦公室。組建市檔案館,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
市委辦公室加掛市委保密機要局牌子 。
不再保留市委政策研究室。
(12)將市委老幹部局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加掛市委老幹部局牌子。
(13)市委宣傳部加掛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14)組建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將市委宣傳部(統戰部)的統一戰線工作、民族宗教管理、台灣事務工作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僑務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對外加掛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
市委宣傳部不再保留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牌子。
將市政府辦公室的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市僑聯行使。
(15)組建市委信訪局,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委信訪局對外加掛市政府信訪局牌子。
(16)將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
市委機構10個
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9個。
(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
調整優化市政府機構和職能
(1)組建市自然資源局。將市國土資源局的職責,市城鄉消並賀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的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市農林水務局的林業工作、蔽粗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林業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 。
(2)組建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將市委社會工作部(農工部)的職責,市農林水務局的農業和水利工作職責,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農業投資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等管理職責,以及市糧食局的行政職能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水利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委社會工作部、市農林水務局。
(3)組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委宣傳部(文廣新局、旅發委)的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和旅遊發展相關工作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市委宣傳部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牌子。
(4)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的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老齡工作職責,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
不再保留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 。
(5)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6)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震減災相關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及其承擔的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以及市農林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相關職責等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7)組建市司法局。將市政府辦公室的法制工作職責,市委政法委員會(司法局)的司法工作職責整合,組建市司法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委政法委員會不再保留市司法局牌子 。
(8)優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市財政局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國有企業監事職責,以及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國資局)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職責等劃入市審計局。
(9)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專利管理職責,以及市商務局的反壟斷相關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
不再保留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
(10)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及醫療救助職責,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葯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相關職責,以及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1)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責、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外事職現劃入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加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12)組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發展和改革工作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工業和信息化工作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4)組建市民政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民政工作職責劃入市民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市民政局牌子 。
(15)組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6)組建市交通運輸局。將市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的交通運輸工作職責,市農林水務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交通運輸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
(17)組建市統計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將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的統計工作職責劃入市統計局。
不再保留市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市物價局)。
(18)市教育和體育局更名為市教育體育局。
(19)組建市科學技術局。將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的科技工作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整合,組建市科學技術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20)組建市商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市商務局。
(21)組建市城市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
(22)組建市扶貧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
(23)組建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將市政府辦公室的金融工作職責,市商務局的融資租賃、典當、商業保理相關行政職能整合,組建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設置工作部門27個
F. 事業單位和機關後勤如何改革
湖南嶽陽市讀者余趁華來信問:事業單位和機關後勤的機構如何改革? 余睡華同志:事業單位的改革,一要做到三個有利於:有利於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事業單位的活力;有利於經濟建設與社會事業協調發展,進一步發展第三產業;有利於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二要政事分開,推進事業單位社會化。分三種類型: 1、經費自收自支的,享受企業各項自主權,適當優惠,有些可實行企業化管理。 2、國家補貼,實行定額補助辦法.管理上適當放開搞活。 3、全額撥款,實行基金制辦法。但該類型數量規模要嚴格控制,並須報批。 第三,事業單位內部要調整結構,減少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加強專業技術人員隊伍。 後勤服務機構改革分三步走: 1、與機關分開,機構、編制、分配三脫鉤,統一改為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脫鉤後,與機關建立經濟核算關系,實行經濟承包制,獨立核算。有條件的,可對機關實行有償服務。 2、經過過渡,後勤服務機構在保證機關服務前提下,大部分改為差額補貼的事業單位。 3、經營服務實體,實行企業化管理,對社會開放,逐步成為經濟實體。聯合。可以打破部門界限,實行地區正 湖南嶽陽市讀者余建華來信問:事
G. 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誰知道
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草)
編者按:國務院、遼寧省政府、沈陽市政府、皇姑區政府、黃河街道辦事處在1999年2月11日。制發《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草)皇姑區政府派出機構黃河街道辦事處7名政府機關幹部,在1999年7月15日,遭違法行政、濫用職權遭迫害街頭街頭,一夜之間成了沈陽市黑人至今2010年1月8日
該方案出處:沈陽市皇姑區黃河街道辦事處1999年2月11日。
方案來源:2005年5月1日國務院信訪條例實施,黃河街道辦事處遭迫害信訪人多次與黨工委書記潘曉宏(該人現沈陽市第11中學校長)所要,由潘曉宏供給。以下為全文;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根據皇人發(1999)5號文件,關於《皇姑區深化街道辦事處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決定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穩妥推進事業單位用人制度的改革。全面推動經濟和各項工作的發展。具體辦法是:
一、組織領導:
在街道黨委統一領導下,辦事處成立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聘用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高申壽
副組長:孫鐵權
成員:馬秀芝、周靜、徐禮厚、王洪波
二、聘用部門及崗位:
1,經濟發展中心:2,勞動服務所:3,市場所:
聘用崗位:
經濟發展中心4人。其中主任1人;會計、出納、勞資綜合統計、安全、計生、新辦、改革、地區企業協調等工作人員共3人。
勞動力服務所2人。其中所長1人;工作人員1人。
市場所3人。其中所長1人;市場管理人員2人。
實際聘用崗位人數只准少於或等於,不能超過上述定員。
三,聘用對象及條件:
1, 聘用對象是事業單位人員;
2, 被聘用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② 遵紀守法、秉公辦事、作風正派;
③ 具有與聘崗位相適應的文化水平和管理或專業技術知識;
④ 身體健康。
四、聘用的原則:
聘用工作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原則。
五、聘用的程序:
1,首先由辦事處公布競聘崗位及崗位責任目標;
2,參加競聘人員要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和競聘材料,並在機關聘用工作大上公開演講競聘;
3, 由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對競聘人員進行考核和民主測評,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報黨委討論審定;
4, 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報區人事局簽證後生效。被聘用人員與主管領導簽訂《崗位工作目標責任狀》明確責任、權力和義務、工作目標及完不成責任目標的解聘條件。被解聘人員按下崗待聘處理。
六、工資待遇與統籌保險:
1、被聘用人員原檔案工資封存,實行結構(崗位)工資制,單位負責人月薪500元,一般工作人員月薪400元,工資浮動,下浮不保底、上浮不超原檔案工資,各項福利待遇參照辦事處福利標准執行:
2、事業單位人員按沈人發有關文件規定統一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按有關規定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①社會統籌養老保險:根據沈人發(1993)53號、(1998)15號文件規定為事業單位全體人員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保險費用按文件規定的比例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②失業保險,根據《沈陽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失業保險暫定辦法》即沈人發(1998)22號和(1998)52號文件規定,為全體事業人員辦理失業保險,保險費用按文件規定的比例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七、落聘人員的安置途徑:
1,自願辭職、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辦事處審批同意,報區人事局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由辦事處一次性發給本人失業救濟金 每年按本人一個月工資(下崗時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給予救濟救濟,工齡不足15年的按15年計算,15年以上的按20年計算,救濟最長不超過20個月,自願辭職人員與原單位脫離人事關系,勞動工資關系和一切待遇。個人檔案轉入區人才中心或接受單位。
2,待遇:事業單位人員落聘後不再保留原崗位待遇。內部待聘時間為一年,每年由原單位發給240元補助費,(不包括王文軍、孫成福)原單位如有工作需要用人。要優先提供給內部待聘人員或提供二次上崗機會。待聘期仍未能上崗的要委託區人才中心代為推薦一年,委託期滿仍未能上崗的由原單位辦理辭退手續,與原單位脫離人事關系。勞動工資關系,不享受一切待遇。
3,要求調出人員,可按原身份調出。辦理調出時間限定在方案公布一個月內進行完。
4,本人自願申請,辦事處安排。待聘人員可以到居委會任職。由原單位每月發給200元補助費(十二個月),並享受委幹部補貼和委里的公益收入。一年內享有優先聘用待遇。
5,本人申請,辦事處同意,待聘人員可以優先安排辦事處機關臨時用工。
八、本方案解釋權在辦事處聘用工作領導小組。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一日
H. 2020年事業單位改革有哪些方面改革
事業單位改革一直在進行中,尤其是今年以來,事業單位改革的腳步明顯加快。
事業單位要實現精簡編制的原則,也就是:收回事業編、改為聘任制!那麼到這個時候,很多人就會擔心起來,怕自己失去鐵飯碗。
不過這個條例改革並不是針對事業單位所有的人,具體影響最大的都有哪類人
I. 縣委辦下屬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結合黨政機構改革,縣委編辦借勢借力、同步謀劃、統籌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進一步釐清事業單位職責邊界、優化布局、明確定位,走好「三步棋」全面深化事業單位改革。
一是剝離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改革實施范圍,對縣惠民幫扶中心、縣農村合作基金會資產管理辦公室等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結合黨政機構改革並入相關黨政機構;對縣就業服務管理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等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在全面清理職能的基礎上,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規范事業單位設置,根除「事業局」,對原有名稱為「局、委、辦」的事業單位統一按程序進行規范,統稱「所、站、院、館、中心」。
二是突出優化協同高效和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屬性,落實與黨政機構改革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轉隸、調整和優化整合工作。結合實際,擬訂《三台縣事業單位調整方案》,共調整隸屬關系316家,更名38家,規范名稱11家,整合4家,撤銷7家,重新組建1家,新設置5家;對村鎮規劃建設所等因為主管部門職責調整而需要對應調整的事業單位職責進行同步調整。
三是按照精幹高效原則重新設置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革後,縣委直屬事業單位由5家調整為6家,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由9家調整為7家,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總數凈減1家。
四是強化事業單位的總量控制。改革後,全縣事業單位個數由改革前768家減少至改革後764家,凈減少4家,其中科級事業單位凈減3家。
J. 我省96個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出台
我省96個縣(市、區)的機構改革方案近日全部出台。各縣(市、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借鑒省級機構改革成功經驗,在落實省委規定的22項機構改革重點任務上,不搞變通、不打折扣、不搭便車,確保在縣(市、區)機構限額內。2月底前,基本完成機構改革任務。
避免出現「幾個局長一個兵」的現象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市縣機構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
寶應縣等15個「大縣」、張家港市等22個縣級市、南京市玄武區等28個「大區」,機構不超過37個;響水縣等4個「中縣」、蘇州市吳中區等23個「中區」,機構不超過35個;蘇州市姑蘇區(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虎丘區(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無錫市新吳區(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州市新北區(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鎮指岩業開發區)等4個「區政合一」的區,機構不超過30個。
《總體意見》除對市縣黨政機構限額作出具體規定外,還要求:機構的行政編制,市級原則上不少於20名,縣級原則上不少於10名;內設機構的行政編制不少於3名。對此,省委編辦主任俞軍解釋:「這是防止機構職責過於分散,避免出現『幾個局長一個兵』的現象,使人員編制結構更合理、更科學。」
此次機構改革,我省將縣(市、區)副科級以上(南京市轄區副處級以上)、承擔行政職能的645個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范圍,根除掛牌機御御構實體化和「事業局」。
部分市級特色機構,「延伸」至縣級
22項重點任務,包括新組建和優化12個政府機構。其中,退役軍人事務局、應急管理局,96個縣(市、區)全部組建;醫療保障局,淮安、鹽城、宿遷所轄縣(市、區)全部組建,其餘10個設區市中共有34個縣(市、區)組建醫療保障局;農業農村部門,多數縣(市、區)組建,但記者看到南京市玄武區、秦淮區、鼓樓區、建鄴區,蘇州市姑蘇區,無錫市梁溪區既未單獨設置農業農村局,也不在其他機構掛農業農村局牌子,體現出「完全城市化」的特點。
南京、無錫均單獨設置大數據管理局。不過,在96個縣(市、區)中,僅無錫市梁溪區單獨設置大數據管理局;無錫所轄其餘6個市、區,都在工業和信息化局掛大數據管理局牌子;南京11個區,都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大數據管理局牌子。
南京是唯一組建投資促進局的設區市。該市棲霞區、江寧區、浦口區、逗卜高淳區在商務局掛投資促進局牌子,另外7個區都單獨設置投資促進局。淮安、南通雖未設置市級投資促進機構,但淮安市清江浦區、洪澤區均設置投資促進局,南通市崇川區、港閘區設置投資促進局、投資服務局。
蘇州將市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該市所轄4市、5區,都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縣級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辦公室。
常州市新北區有兩個全省獨一無二的機構——創意產業園區管理辦公室、綜合保稅區管理局。
袁慶鋒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