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收受多少禮品才算違規
刑法收受禮品5000元違法。
一.如果收受禮品的金額達到5000元,那麼就構成受賄罪。如果收受禮金的金額沒達到5000元,情節較輕,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的,那麼嫌疑人所在單位或上級的主管機關會進行相關的行政處分。如果通過職務便利,向別人收取財物,不管是否為別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
二.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送財物合計人民幣在5000元以上的是行賄 (5000元以下的不構成行賄罪);不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或送給其他人的財物就是 (贈予)送禮。
三.貪污賄賂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或國有單位實施的貪污、受賄等侵犯國家廉政建設制度,以及與貪污、受賄犯罪密切相關的侵犯職務廉潔性的行為,從而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敏敏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歲芹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橋雀枝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貳』 事業單位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其中,撤職處分適用於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2)事業單位違規多少金額要處理擴展閱讀:
為落實中央從嚴管理幹部要求,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處分工作,妥善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經商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若干問題的意見。
1、《處分規定》所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除有特別規定外,均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中「舉辦單位」欄所記載的部門為准。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按照《處分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執行,不適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關於減輕處分或者免予處分的規定。
3、受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按規定調整崗位且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檔次的,不再以年度考核不合格為由重復處理。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其他類別崗位,根據相關規定不得在現類別崗位工作的除外。
5、對同時在管理和專業技術兩類崗位任職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時,應當同時降低兩類崗位的等級,並根據違紀違法的情形與崗位性質的關聯度確定降低崗位類別的主次。
6、對被判處刑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決定,應當在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作出。
7、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存在違紀違法行為,有關單位不處分或者不按規定處理的,應當根據《處分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因上述情形造成辦案期限超過12個月的,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相關單位或部門在1個月內依法作出處分決定。
8、處分期滿後,原處分決定單位批准解除處分的,應當自處分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作出,處分解除時間自處分期滿之日起計算,並在解除處分決定中註明。
9、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或者原處分決定單位出現合並、分立等情形的,由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新單位執行原處分決定。
10、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交流到事業單位的,原處分決定繼續執行。處分期滿後,由所在事業單位商原處分決定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處分決定。
1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無崗位等級可降而降低薪級工資的,處分解除後,不視為恢復受處分前的薪級工資。
12、按照《處分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應當立案調查並按程序作出調查結論,明確其應受處分的種類。對於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其養老保險等相應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叄』 事業單位虛報金額多少算是刑事犯罪
5000元以上。(性質屬於職務侵佔)
附:刑事犯罪立案的金額標准
(一)盜竊案
個人盜竊數額達到700元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二)搶劫案
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均應立為刑事案件。
(三)詐騙案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
(四)敲詐勒索案
以恐嚇、威脅的方法,敲詐勒索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均立為刑事案件。
(五)職務侵佔案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
(六)搶奪案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在500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
(七)主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案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15萬元以上的,立為刑事案件。
『肆』 事業單位違規行為怎麼處理
一、事業單位違規行為怎麼處理
1、事業單位違規行為的處理方法如下:
(1)給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2)給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應當與其違法違紀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
(3)給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2、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動交代違法違紀行為,並主動採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的,應當減輕處分或者免予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本規定第三章規定的處分幅度以內從重或者從輕給予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應當在本規定第三章規定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一個處分的檔次給予處分。應當給予警告處分,又有減輕處分的情形的,免予處分。
二、事業單位人員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有哪些
1、散布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損害國家利益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3、接受境外資助從事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接受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境外邀請、獎勵,經批評教育拒不改正的;
5、違反國家民族宗教法規和政策,造成不良後果的。
『伍』 貪污金額的量刑標準是多少
貪污金額的量刑標准為5000元,低於5000元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宏模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蔽返緩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5)事業單位違規多少金額要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構成貪污罪應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即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所謂公共財產是指國有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和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世虛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陸』 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金額界定標准
法律分析: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認定貪污罪與一般貪污違法行為時,應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為人貪污的數額是否達到三萬元。其中,貪污的數額按累計方法計算。對於行為人貪污的數額達到三萬元的,無論其情節如何,均構成貪污罪;而對於貪污的數額尚未達到三萬元的,一般應視為一般貪污違法行為。2、要看行為人的貪污情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羨昌如自迅伍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兄啟假釋。
『柒』 貪污金額達到多少可以立案
一般貪污三萬元以上就可以達到立案標准,如果貪污了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又具有下局叢列情形之一的,也會被立案:(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桐悄櫻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運改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捌』 單位違反財務規定如何處理
單位違反財務規定如何處理
單位違反財務規定如何處理。當今的社會是一個遵循依法治國的社會,但是在很多的法律中,我們經常會碰到一些疑問,有很多人不知道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規定可能會受到什麼處罰,那麼單位違反財務規定如何處理?
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區別情況採取審計法第四十五條或鋒規定的處理措施,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處分的,向有關主管機關、單位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知識點
一、拒絕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拒絕、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由審計機關責令改正,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對橡鬧被審計單位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8萬元以下的罰款,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處分的,向有關主管機關、單位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審計機關對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有哪些審計職責
審計機關對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的情況,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徵收預算收入的情況,與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下級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審計機關對其他取得財政資金的單位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1、《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六條 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區別情況採取前條規定的處理措施,並可以依法給予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1997年國務院令第231號)第四十九條 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區別情況採取審計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處理措施,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處分的,向有關主管機關、單位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處理、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審計組在審計實施過程中,發現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取得審計證據。現場審計結束後,審計報告應當徵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審計決定經審定,處罰與徵求意見稿不一致且加重的,應當及時告知被審計單位,聽其陳述和申辯。對於作出較大數額罰款的處罰決定,符合聽證條件的,審計機關衫如晌應當履行聽證程序。
2、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審計機關應當告知被審計單位決定執行的方式、期限、救濟途徑等,按規定時間和程序送達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
3、在規定的期限內,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被審計單位不執行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限期執行;逾期仍不執行的,審計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建議有關主管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違法違紀行為
1、無預算、超預算列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七十二條:「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嚴格控制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的調劑,確需調劑使用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第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資金,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准……」。
2、虛列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五十七條:「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不得虛假列支」。
3、截留、擠占、挪用預算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五十五條:「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和單位,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徵收應征的預算收入。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多征、提前徵收或者減征、免徵、緩征應征的預算收入,不得截留、佔用或者挪用預算收入」。
4、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三十六條:「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將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隱瞞、少列」;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加強對預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動用應當上繳的預算收入,不得擅自改變預算支出的用途」。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第十七條:「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十九條:「行政單位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單位預算」。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十六條:「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單位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5、違規發放津補貼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第二十條:「行政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進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准;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事業單位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玖』 向公職人員賄賂金額多少為定罪
一般來說金額超過10000元的是可以定罪的,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單處或者並處罰金。如果是因為國家工作人員存在勒索行為而給錢的,不構成行賄罪,也就不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