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收入是指
事業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部門所屬事攔蘆業單位的業務收入上繳國家預算的資金。
如工交部門所屬勘察設計機構取得的勘察設計收入、試驗研究檢驗收入,農林部門所屬水利機構取得的水利灌溉收入,以及其他事業單位開展各種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轉讓取得的收入等。
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弊坦入和基本建設撥款收入等。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資金和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有些單位實行結余上繳財政專戶辦法,平時取得收入時,先全額通過「事業收入」科目反映,定期結算出應繳財政專戶資金結余時,再將應上繳財政專戶部分扣除,借記「事業收入」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會計期末,將「事業收入」科目余額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事業收入」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
『貳』 初級會計事業收入包括哪些
初級會計事業收入包括專項資金收入和非專項資金收入,其中對專項資金還應按具體項目敗基察進行明細核算。事業單位的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鋒蔽的收入。
事業單位的收入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並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採用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收入察茄,應當在提供服務或者發出存貨,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予以確認,並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或者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進行計量。
『叄』 事業收入是指什麼
事業類收入包括哪些?
事業單位的收入 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通過各種形式、各種渠道取得的非償還襪豎性資金。主要包括: (l)財政補助收入,即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各類事業經費。 (2)上級補助收入,即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3)撥入專款,即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指定用途的並需要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 (4)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不含用於自籌基建部分)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5)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附屬單位繳款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業單位取鉛蘆得的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8)基本建設撥款收入,即國家投資於事業單位用於固定資產新建、改擴建工程的撥款。
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之間有什麼區別。
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和事業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及核准留用的、不上交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頂的收入。例如:衛生部門「疾控中心」收的 疾病監控體檢費 屬於事業收入,培訓費就屬於經營收入。
學校事業收入包括哪些收入
主要有學費收入,雜費收入,餐費收入以及宿費收入等。
行政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哪些
行政單位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 *** 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屬於行政單位的收入。
事業單位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應注意:
(1)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從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應計入其他收入或事業收入。
(2)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事業單位的資金和經核准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5)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現金或存貨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什麼叫事業?
萬行上師:「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為什麼我說話就一個聲音,你們一百二十個人都聽到了,有的人聽懂了,有的人沒聽懂?為什麼每個人的感悟和認識都不一樣,甚至有的人還不知道我剛才在說什麼?這就是業力在做怪,業力使然。什麼叫做知音?什麼叫做相應?是一個層次的,自然彼此就相應了,當然彼此也就有緣。不是一個層次的,怎麼會相應,怎麼能叫知音呢?
為什麼剛才我問你們什麼叫事業,答對的只有五六個人呢?因為這五六個人是同一個層次的,是來自同一個層次的靈魂,你們的靈魂曾經住在同一個層次,你們是從那裡一起來的。所以你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一樣的。而有些是從三惡道來的,他們的回答也一樣,他們彼此之間也會有認同。之所以彼此之間會互相排斥,是因為靈魂不是來自同一個層次。不是同一個境界的人,怎麼可能認同彼此的回答呢 ?所以站在佛的境界來評判,沒有對錯,你們的回答都對。
為什麼有一種人那麼有人格魅力,那麼吸引人,誰接觸他都能受益呢?因為他是一個施與者,而不是一個索取者。有智慧的人永遠做一個施者,不會做一個受者。做受者只能讓你的人品越來越墮落,讓你越來越渺小。而做施者恰恰相反,只會讓你的智慧越來越高,心量越來越大,人緣越來越廣。很多人常常慶幸自己撿到了便宜,殊不知你得到的同時告激大就是在失去。佛教講得到就是失去,失去就是得到。因為你失去,你就是一個施者;你得到,你就是一個受者。你得到,往往會增長你的我執,讓你的虛榮心越來越強 ;你失去,往往會讓你的承受力越來越強,讓你越來越無我。所以說施比受更有福。
無論我們走到哪裡,只要有人找我們做事,那都是好事,不是壞事。找你做好事,你應該感覺到慶幸。首先,這是人家對你的信任,對你能力和人品的認可。千萬不要帶著抱怨的心理:怎麼又找到我呢?你自己不會去做嗎?我好不容易才閑下來有一點點自己的時間,你怎麼就找到我了呢 ?真倒霉!人家找到你,是來成就你的功德、福報和能力,是對你的能力和人品都很認可才會找到你。福報、善緣就是從這里一點一滴地累積起來的。你不是希望得到眾生的認可嗎 ?你不讓眾生受益,眾生又怎麼可能認可你呢?你想展現自我的價值,首先要做一些利益眾生的事情。當一個人想達成自己的心願 ,想利益他人,利益眾生的時候,他首先需要的是一個舞台,也就是崗位。有事業心的人,他需要一個崗位,尋找一個舞台,是為了實現他的願望,也就是他的事業。沒有事業心的人,他渴望一個崗位,只是為了享受,為了滿足他的虛榮心。崗位的確有一定的優越性。一個想成就一番事業的人,首先需要一個良好的崗位,也就是一個良好的環境。如果你擁有一個良好的環境,卻只是在做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在做利益眾生的事業,你就會激起眾怒。 因為你所做的事情不僅不能讓大家受益,甚至還會牽累到大家,有損大家的利益。當有形的護法對你動了念頭,無形的護法也會隨之而至。當有形無形的力量都向你靠攏時,你的身心靈都會受到攻擊。
我們往往更注意有形的力量,而忽略了無形的力量。如何對付這些無形的力量呢?就是靠正確的發心。剛才講到,發心一定是在無我的基礎上,當「我」 都沒有了,有形無形的力量這群「箭」向你射來時,是找不到靶子的。因為你已經無我了,虛空中是沒有你這個靶子的。當他們找不到靶子時,這股力量必然會彈回他們自己身上,射傷他們自己的靈魂和身體 。
因果的規律就是這樣。你起個心念想整人,而這個人處在無我的狀態中, 你發出的念頭這股力量就會射回到你自己的身上 。這就是為什麼在日常生活中有這樣一種現象:一種人做事越做越順利,不僅做事順利,他的身心也健康。而有一種人越做越不順,他的身心也不健康。雖然同樣是在做事,但事情與事情的性質是有......>>
學校事業收入指的是什麼
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骸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基本建設撥款收入等
事業是什麼意思
事業一詞有多種含義,概括講有以下四種:1、指人們所從事的,具有一定目標、規模和系統的對社會發展有影響的經常活動。
2、事業可以是特指沒有生產收入,由國家經費開支,不進行經濟核算的文化、教育、衛生等單位。3、有時事業一詞也可以指個人的成就。4、有時事業也可以是一個家庭幸福的意義。
基本信息
事業單位收入中,「非專項資金收入」指的是哪些資金
是「專項資金收入」的對稱。指在事業單位各類收入當中,除專項資金收入以外的那些收入。
專項資金收入是國家或有關部門下撥的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如更新改造、技術創新、項目建設等。這種資金要求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事業單位各類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公用事業收入中上繳國家的部分指哪些
根據國家籌集資金的渠道,財政收入可以分為稅收收入、利潤收入、債務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簡言之,就是稅、利、債、費。
其中,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收費、罰款和公用事業收入中上繳國家的部分。公用事業收入中上繳國家的部分,主要有;
1、事業收入。指有經常性收入的事業單位向財政部門上繳的收入。
2、規費收入。指對居民或單位提供特殊服務時收取的工本費和手續費。如工商執照費、商品檢驗費、結婚證書費、戶口證書費、護照費等。
2015年事業單位工資包括哪些工資
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住房補貼,地方津貼,行業津貼。基本工資又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崗位津貼
『肆』 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
事業單位收入大致包含了以下八種。
第一,是財政補助收。這個主要是來源於財政部門或上級組織撥款的各類事業經費。
第二,是相關上級部門給予的補助收入。這個主要來源於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第三,是撥入專款。此項來源於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特定用途同時按要求需單獨報賬的資金。
第四,是事業收入。此項是指事業單位通過舉辦相關的專業活動及協助性活動所獲得的收入。不僅包含了事業單位收到的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不含用於自籌基建部分),也包括了部分經財政部門審核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第五,是經營收入。此項指的是事業單位在相關領域里及輔助活動之外,舉辦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獲得的收入。
第六,是附屬單位繳款收入。此項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第七,是其他收入。此項是指事業單位取得的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八,是基本建設撥款收入。此項指的是投資於事業單位用於固定資產新建、改擴建工程的撥款。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第十六條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事業單位的資金和經核准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非本級財政補助收入、租金收入等。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佔用、挪用、拖欠或坐支。
『伍』 事業單位的收入包括哪些內容
事業單位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按來源分為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氏慶掘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設撥款收入等。x0dx0ax0dx0a特點:x0dx0a以事業單位整體為主體,其取得的全部非償還性資金都稱為事業單位收入。x0dx0a(1)與傳統的經費收入相比,事業單位收入是「大口徑」收入。不僅包括與經費收入對應的財政補助收入,而且也包括非財政補助收入的殲核其他各項收入。反映了事業單位獲取非償還性資金的能力。x0dx0ax0dx0a(2)與企業的收入相比,事業單位收入范圍更為廣泛。企業必須將所有者投入的資金(包括初始投入和後續投入)與這些資金運動產生的資金流入區分,以便正確計算資金的收益情況,因此所有者投入資金的增加直接增加所有者權益,不能作為企業收入;事業單位資金供應者不要求資金上的回報,因此沒有必要區分投入資金與資金運動產生資金流入。資金供給者無償供給的資金,社會損贈的資金,以及事業單位運用資金產生的事業收差昌入和經營收入都是事業單位的收入。x0dx0ax0dx0a注意事項:x0dx0ax0dx0a(1)只有無須償還的資金流入才是事業單位收入,需要償還的資金是事業單位負債。如果一筆資金在流入當時不能確定是否償還或償還的金額,可先將其作為事業單位收入,一旦確定為需要償還或確定了償還金額,則需轉為事業單位負債;x0dx0a(2)取得的需要事業單位留本的資金,即不可耗用本金,只能耗用本金上的收益(如利息收益)的資金不能作為事業單位收入,而應直接作為事業單位凈資產的增加。
『陸』 事業收入是什麼
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1)專業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即事業單位根據本單位專業特點所從事或開展的主要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閉旅教育事業單位的教學活動。科研事業單位的科研活動,醫院的醫療活動等。 (2)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即由實質與專業行政管理活動、後勤服務等創造的收入激態蘆。 (3)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不同待業的事業單位收入內容不同。如:醫院的事業收入明帶主要包括醫療收入和葯品收入;科學事業單位的事業收入主要包括: (1)科研收入; (2)技術收入; (3)學術活動收入; (4)科普活動收入; (5)試制產品收入;高等學校的事業收入主要包括教學收入和科研收入。
『柒』 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包括哪些部分
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包括以下部分: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余畝告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的情形是什麼
1、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等。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耐或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豎明個人的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