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一名忠誠的政法幹警自我剖析
做一名無愧於忠誠的政法幹警
守信底線
一些法官還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脫離國情、脫離實際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方式,還存在司法質效不高、司法不公不廉等問題,人民群眾對此不滿意。要准確理解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的科學內涵,做到思想上真懂。」張述元表示,「忠誠、為民、公正、廉潔」8個字,涵蓋了所有政法幹警都應一體遵行、共同遵守的價值追求和行為准則,高度凝練、高度概括,因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適用性
執法為民理念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概括地說,執法為民就是按照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要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各項司法工作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執法公正、一心為民。
執法為民是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對司法員工作的必然要求
司法機關樹立執法為民理念,是由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所決定的。共產黨作為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沒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司法機關作為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專政工具,其自身性質和宗旨必然符合黨以及國家政權的性質和宗旨,並始終與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是司法員機關和所有司法員工作的必然選擇。
執法為民理念的提出,是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在司法員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體現。胡錦濤總書記指出:「『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必須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司法員機關是黨絕對領導下的國家政權機關,司法員機關以及司法員工作要落實和實現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就要堅持執法為民,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全部司法員工作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司法機關踐行黨的執政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宗旨、觀念,被高度凝煉、總結和概括為「執法為民理念」。執法為民理念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下,司法員工作理論認識的新發展、新概括。它既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幟鮮明地表明了我國司法員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場。
(二)執法為民是「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在司法員工作中的要求和體現
我國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司法機關是國家機關的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其權力同樣來自人民、屬於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必須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國警察名稱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這絕不是文字上的無謂增加和重復,而是要莊重地體現司法機關的人民屬性。
(三)執法為民是司法工作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證
長期以來,司法員隊伍努力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是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在關鍵時候靠得住的隊伍。但同時,我們還必須看到,當前的司法工作還存在許多問題,一些問題甚至相當突出。有的司法幹警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特權思想嚴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脫離群眾;有的濫用執法權力,徇私枉法,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等等。許多執法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有的司法幹警沒有從思想上弄清「權從何來、為誰用權」,缺少群眾觀念,缺乏群眾感情。要從源頭上解決這些重大問題,就必須在全體司法幹警中牢固樹立和大力弘揚執法為民理念,用這一社會主義的法治理念統一執法指導思想,克服和糾正司法員隊伍中存在的種種不正確的執法觀念和意識,確保司法工作始終保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正確方向。
(一)一切為了人民
這是執法為民理念的基本內涵。一切為了人民,就是要把維護人民利益作為司法員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滿足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作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其現實和實踐意義包括:
立足本職,恪盡職守,嚴密防控打擊違法犯罪,保證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當前,我國仍處在刑事案件高發時期,一些地方搶劫、搶奪、盜竊等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頻發,社會治安形勢嚴峻。一切為了人民,就要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治安問題,及時高效地打擊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
根據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的形勢變化,及時把握人民群眾不斷變化的利益訴求。當前,就業再就業、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遷、國有企業改制、勞資關系糾紛等問題,已經成為當前社會矛盾糾紛的熱點和焦點,這些矛盾糾紛正在以案件的形式進入司法員工作的范圍。這些問題大多涉及工人、農民等多方利益,調處這些利益糾紛,必須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工人、農民等基本群眾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犧牲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代價,滿足少數企業、商人的不正當要求,以及少數地方搞「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眾路線
司法機關堅持群眾路線,必須正確處理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的關系。一方面,要加強司法機關的專門機構建設,保障司法機關有能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此,各級黨委、政府應當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挑戰,從司法工作的規律和需要出發,加強司法隊伍的組織、機構建設,落實相應的人力、物力和經費保障,為司法工作提供良好的執法條件和環境;司法機關也要強化自身政治、業務素質建設,創新工作體制和機制,提高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專業化水平,充分發揮專門機關的職能作用。另一方面,我們必須切實做好群眾工作。應當清醒地認識到,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司法工作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解決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決一些地方破案難、取證難、追逃難、執行難等問題,都要注重從專群結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勢下,堅持專群結合,集中體現在強基固本,大力加強司法機關的基層基礎工作上。當前,全國大力開展的「兩所一庭」建設以及全國公安機關廣泛開展的「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建設工程都集中體現了這一點。
司法幹警要善於走群眾路線,學會做群眾工作,特別是要學會做群體性事件等特殊狀態下的群眾工作。廣大司法幹警應當向任長霞、王書田、宋魚水、曹發桂等同志學習,學習他們深入群眾、服務群眾、與群眾打成一片的作風,學習他們做群眾工作的方法和本領。學會做群眾工作的方法和本領,也許沒有一本現成和統一的教科書,但這是全體司法員幹警,尤其是年輕司法幹警的一門必修課。
(三)尊重和保障人權
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崇高的奮斗目標。
司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權,要為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和普遍的人權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群眾生存權、發展權以及選舉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等基本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利,這些基本權利受到侵犯或產生爭議,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進入司法領域,或者需要司法機關以其他方式加以處理。對此,各級司法員機關和廣大司法員幹警一定要更新觀念,樹立人權保護意識,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時高效處理有關案件和事件,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人權。
司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權,也要切實尊重和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違法行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人、服刑人員以及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司法機關被法律賦予了限制和剝奪人身自由、裁決財產歸屬等重要權力,這些權力能否正當行使,對於公民個人的利益和權利有著重大影響。在執法過程中對當事人的人權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個國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為此,司法機關既要認識到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是保護多數人權利的需要,又要在實施執法和管理過程中注意保護相對人的權利;既要認識到依法及時打擊犯罪是對大多數人權利的保護,也要在刑事訴訟活動的各個環節嚴格依法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既要嚴格履行懲罰和改造罪犯的職責,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權。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對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控告申訴權,特別是聘請律師的權利等訴訟權利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並明確規定嚴禁刑訊逼供、超期羈押、體罰虐待被羈押人員。廣大司法幹警要嚴格遵守這些規定,在執法活動中切實做到尊重和保護人權,發揮司法機關對社會主義人權保障事業的推進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踐行執法為民理念
執法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司法員機關立足本職,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在當前形勢下,司法機關全面踐行執法為民理念,還要重點實現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務實
求真務實就是立足實際,實事求是,扎實勤奮地工作,實實在在地為人民謀利益,對人民群眾最具體、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要求,要給予最及時、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實現和滿足。反映在實際工作中,要特別注意防止和杜絕各種形式的亂作為、不作為現象,這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一個現實問題。亂作為主要是一些司法員機關和幹警漠視案件的客觀事實,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實體規定,濫用執法權力。不作為往往表現為不勤政敬業,工作缺乏熱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決等現象,這實質上是漠視人民群眾的疾苦,對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不予理睬。亂作為和不作為都有悖於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全體司法員幹警要努力打牢執法為民的思想根基,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積極履行法定職責,使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得到切實保護。
(二)甘當公僕
司法幹警作為人民公僕,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樹立和強化服務意識,妥善處理好管理與服務的關系。司法機關行使管理職責的根本目的是為整個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管理行為只是手段,而服務才是最終目的。對此,絕不能本末倒置。當然,也不能因倡導服務,就放鬆管理或不敢管理,對於越是關乎廣大人民群眾切實利益、普遍利益的領域和事項,越是要嚴格管理、強化管理。
作為人民的公僕,司法員幹警應當具有無私奉獻和犧牲精神。近些年來,全國司法隊伍中涌現出了任長霞、王書田、宋魚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進典型,他們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樹立了人民公僕的光輝形象,成為我們學習的楷模。廣大司法幹警要自覺以英模們為榜樣,以對黨和人民事業的無限忠誠和高度的奉獻、犧牲精神,從維護和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當人民公僕,履行好司法工作的神聖職責。
(三)文明執法
文明執法是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對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進步的表現,是司法機關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和外在體現。
文明執法,就是要做到服務熱情,多為群眾提供便利,不給群眾增加麻煩。在辦理有關證照的窗口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完整、准確地告知群眾相關的程序和手續,避免群眾跑第二趟,不浪費群眾的時間和成本。文明執法,要尊重當事人的人格尊嚴。法律的權威性和執法的嚴肅性並不意味著執法者必須態度生硬、舉止粗暴。文明執法,還必須注意執法者的警容風紀。人民群眾對司法員工作的印象和評價,往往來自對執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評價。執法者舉止文明,待人平和,儀容整潔,群眾就會產生一種親近感、信任感,每一位司法員幹警都應加強自身修養,既重視八小時以內的舉止文明,也重視八小時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樹立起司法隊伍文明之師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潔
踐行執法為民理念,司法幹警必須清正廉潔,確保權為民所用,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不成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執法為民理念是確保司法幹警清正廉潔的思想基礎。只有堅定地樹立執法為民理念,並在工作、生活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漸,才能在紛繁復雜的形勢面前,經受住金錢、權力、人情和各種利益的考驗和誘惑,確保清正廉潔,使自己永遠配得上人民警察的光榮稱號。
按照中央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要求,總結政法各單位的探索實踐,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概括起來就是「忠誠、為民、公正、廉潔」。「忠誠」,就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這是政法幹警的政治本色;「為民」,就是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實做到執法為民,這是政法幹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執法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是政法幹警的神聖職責;「廉潔」,就是清正廉明、無私奉獻,這是政法幹警的基本操守。這八個字是黨和人民對政法隊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廣大政法幹警必須自覺堅持的共同價值取向。
各級政法機關要把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作為政法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和政法機關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職業道德教育、紀律作風教育、廉潔從政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認真組織開展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要通過各種形式,在政法系統和全社會大力宣傳、廣為傳播;要組織全體政法幹警認真學習、討論、實踐,真正把這八個字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法制日報》等政法媒體要圍繞宣傳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開辟專欄專題,組織政法領導幹部、一線幹警、法學專家等講認識、談體會,並大力宣傳踐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的先進典型。要通過牢固樹立和踐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使政法幹警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切實做到「四個在心中」,確保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建設的正確方向。
著力構建尊重人、關心人、理解人、幫助人的政法人文環境。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立足於辦好我們自己的事情,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各項政法工作做得更好,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全會精神。
㈡ 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貫徹黨的群眾路線
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貫徹黨的群眾路線
原國政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全黨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政法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其本質屬性是人民性,離開了人民群眾的支持,就會成為無水之魚、無本之木,勢必影響政法工作的順利開展,更不能履行好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首要政治任務。如何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和探索的一個課題。
一、黨的群眾路線對政法工作的重要意義
在新的形勢下,政法工作如何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始終保持政法工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既是一個工作方式方法問題,更是一個立場觀點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對群眾路線的基本內容和意義有一個深刻的認識和理解。
黨的群眾路線 「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是我黨領導中國人民在長期的革命斗爭實踐中形成的重要經驗總結,是黨的群眾路線的核心內容。「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群眾路線的又一重要內容。政法群眾路線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法工作領域的具體體現,其實質在於將執法為民、司法為民的法治價值理念融於政法各項工作之中,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法律權利,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其主要目標在於依法懲治犯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今年,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國政法政法幹警中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主題實踐教育活動。其中,明確指出「為民」是政法幹警的宗旨理念,是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的根本,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正是「一切為了群眾」的執法理念在政法工作中的具體體現。為民的價值觀念,鮮明回答了政法工作「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以及「為誰執法、靠誰執法、怎樣執法」等根本問題。這為廣大政法幹警在心裡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實踐中始終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政法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可以說,堅持群眾路線是順應新的時代背景下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新期待、新需求和政法事業發展規律的必然要求,是政法工作獲得最廣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眾基礎和力量源泉。發揮好這個優勢,我們的政法事業就前進,就發展;失去這個優勢,我們的政法事業就會遭受挫折,招致損失,甚至停滯不前。
二、當前政法工作貫徹群眾路線存在的問題
從總體上來看,這些年經過在政法機關持續開展「執法為民」系列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群眾觀點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等,當前政法部門在貫徹群眾路線總體上是好的,但在一些工作和一些幹警中貫徹群眾路線不力甚至脫離群眾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存在的問題主要反映在幾個方面:
1、群眾觀念意識淡薄。少數幹警對新形勢下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思想模糊,認為群眾工作無所謂,不願意與群眾打交道,導致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影響工作開展。表現在:一是不會做群眾工作。政法隊伍中的一些成員,往往缺乏群眾工作經驗。比如一些年輕幹警從「大學門」進「機關門」,雖然素質較高,但由於沒有基層工作經驗,不體察民情,不了解群眾的想與盼,心裡難以樹立群眾觀念,也不會做群眾工作,難免在工作上脫離實際,在作風上脫離群眾,導致在案件辦理工作中與群眾接不上頭、對不了話、辦不成事,甚至造成工作失誤。二是不願做群眾工作。一些幹警認為群眾覺悟低,瑣碎麻煩,工作難做,在心裡抵觸群眾工作,很難做到在感情上貼近群眾、在行動上服務群眾;還有的認為政法工作專業性強,有無群眾的配合、支持關系不大,感到「科技進步了、裝備先進了,群眾參與沒有必要了」,不能很好的發動、組織群眾,忘記了「警力有限、民力無窮」這個道理,在行動上不自覺地同群眾疏遠了。三是不適應形勢變化。由於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逐步提高,群眾工作的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一方面是我們過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已不能完全適應多元化、信息化、市場化條件下群眾工作,顯得力不從心,效果不佳。另一方面是一些幹警在辦案過程中,一味生搬硬套,機械辦案,缺乏與群眾的溝通,忽視群眾的理解與感受,人為拉大與群眾的距離,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辦案的順利進行。
2、工作作風亟待改進。一些政法幹警由於缺乏職業道德,服務意識淡薄,重管理輕服務,表現在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對群眾要求解決的問題不以為然,態度上「冷、橫、硬、推」,工作中「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衙門作風依然存在。這些問題不僅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而且影響了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的信賴和感情。不重視群眾工作導致的後果就是一些群眾對政法幹警情感冷漠,對政法工作漠不關心,有的人甚至在受到不法侵害時,因怕報復或出於其他原因也不報案,造成政法部門偵查辦案難、調查取證難、追捕疑犯難、獲取線索難。
3、執法公信力遭到質疑。極少數政法幹警由於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扭曲,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手段,在執法辦案中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索賄受賄,搞權錢交易,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執法不公,執法不嚴,使社會公平正義受到嚴重挑戰。正如培根所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十倍於犯罪,因為犯罪只是污染河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污染水源。」這些年發生的佘祥林案、趙作海案等案件,真相大白後,嫌疑人雖然被宣布無罪釋放,並給予了國家賠償,當時辦案責任人雖然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這種枉法辦案的典型事件還是受到國人的高度關注,在人民群眾的心裡留下很大的陰影,使政法機關的執法公信力遭到質疑。
當然,還有法制建設不夠完善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也不同程度地影響群眾廣泛參與維護社會穩定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比如,見義勇為人員與犯罪分子作斗爭致傷致殘的治療費用及生活保障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對證人的保護法律尚無完善的措施等等,這些問題都在很大程度上使政法工作貫徹群眾路線受到影響。因此,我們必須正視存在問題,並勇於解決問題,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把我們的政法事業推向前進。
三、新形勢下政法工作貫徹群眾路線的對策措施
當前,政法工作仍處於刑事案件高發、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和對敵斗爭復雜的特殊時期。政法機關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始終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不斷深化群眾觀點,找准政法工作群眾路線的途徑和方法,充分發動群眾、組織群眾、依靠群眾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完成政法各項工作任務。筆者認為,新形勢下,政法工作群眾路線要從以下幾方面著力:
1、牢固樹立政法工作的群眾觀念,始終站穩正確的群眾立場。「水能載舟,亦可覆舟」,沒有群眾的支持和擁護,政法工作就不能一帆風順。高度重視並善於做好群眾工作,是各級黨委的重要政治責任,一定要擺上突出位置,切實抓緊抓好。一是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主管部門牽頭抓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體制。各級政法機關領導要切實端正思想認識,增強群眾觀念,改進工作方法,作出工作表率,帶領廣大幹警不斷提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自覺性和實效性。要通過開展常態化、多元化的教育,引導政法幹警牢固樹立公僕意識、服務意識,自覺擺正同人民群眾的關系,切實增強愛民意識和群眾觀念。二是針對少數政法幹警思想上和工作中不重視群眾工作實際,著重消除兩大思想障礙,即不相信、不理解群眾的「群眾落後論」,不願做或不必做群眾工作的「群眾工作過時論」。近年來,我市政法部門通過深入開展「三訪三評」大走訪、「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難、暖百家心、爭百家好評」、「人民法官為人民」、「忠誠為民、誠信公證」等活動,全面拓寬聯系群眾的渠道,深入基層訪群眾轉作風,問計於民、問需於民、問政於民,使廣大政法幹警在思想上引起觸動,切實增強了群眾工作的能力,有力地推進了和諧警民關系建設。三是始終站穩執法為民的群眾立場,切實增進同廣大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政法幹警要和群眾肩並肩、面對面交朋友,努力從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做到對群眾深惡痛絕的事情「零容忍」,對群眾急需急盼的事情「零懈怠」,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的滿意度。
2、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把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好。堅持嚴打整治不動搖,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優良的治安環境。同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深入開展民生警務,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小事」,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一是要重視偵破「小案件」。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採取針對性措施,加大對入室盜竊、盜竊家禽家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防範打擊力度;加大對村霸及涉賭、涉黃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問題的查處、打擊力度;對破獲的侵財性案件,第一時間集中精力追贓、第一時間返還被盜搶物品,最大限度減少群眾財產損失。二是要認真做好「小事情」。積極推行一站式服務、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如公安機關推出「流動警務車」進村入戶服務群眾,為群眾辦理出生上戶、戶口遷移、姓名變更、辦理「二代證」等各類證件,架起了警民關系的連心橋。三是要妥善調處「小糾紛」。公安部門要樹立調解也是執法的觀念,通過在社區設立調解室,把調解優先原則貫穿於執法辦案全過程,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對債務糾紛、農村土地林權糾紛等引發的糾紛,法院、公安、司法部門積極協調村黨支部、村委會,依法妥善處置,努力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群眾的訴訟成本。四是要注重整改「小隱患」。要深入轄區廠礦企業、學校、網吧,開展安全大檢查,排查各類治安管理安全隱患、火災隱患、危爆物品隱患,及時排除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五是要主動實施「小幫扶」。我市陵川縣秦家莊派出所發揮職能力所能及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他們所創新的「三個五」工作法,真心服務「兩員」(服務外出打工人員和留守在家人員)生產生活,想方設法為他們克服困難,提供支持、幫助和服務,讓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贏得了農村群眾、留守孤寡老人的稱贊。這些看似瑣碎的小事,實際上是民生大計。解決好這些事情,就是政法工作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就能贏得群眾的支持和擁護,進一步改善政法機關的形象。
3、建立健全群眾合理訴求的表達機制,大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一是要充分發揮政法機關的作用,進一步暢通群眾反映意見的渠道。引導上訪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訴求,及時解決群眾提出的問題,維護群眾的民主權利,保障廣大群眾話有處說、怨有處訴、難有處解、事有處辦。二是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決策機制。對涉及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要充分論證科學評估,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兼顧不同行業、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具體利益,使我們的決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體的合理訴求。三是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對群眾反映的意見和要求,對群眾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必須高度重視,及時研究,努力化解,盡力把各類矛盾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四是扎實推進大調解工作。大調解工作就是群眾路線工作,近年來,我市大力推行「六級六步」大調解工作機制,年調解矛盾糾紛萬余起,有效避免了大量「民轉刑」案件發生。政法部門要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妥善審理好涉及教育、醫療、住房、就業、勞動爭議、離婚、子女撫養、買賣合同等民商事糾紛,尤其要維護好老人、婦女、兒童等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更加高效、簡便地解決糾紛,最大限度促進社會和諧。
4、把依法辦事與帶著感情做工作結合起來,確保兩個效果的統一。依法辦事是政法機關工作的准繩,也是約束自己的法則。要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對於那些濫用權力與民爭利、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必須依法查處。要堅決克服執法辦案中的「冷、橫、硬」現象,帶著感情更好地依法把群眾的事情辦好。堅持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將「法」與「理」融會貫通,即把道理、政策、法律向群眾講清楚,充分尊重群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遇到問題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群眾心悅誠服。要嚴格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既要打擊和震懾犯罪,維護法制的嚴肅性,又要盡可能減少社會對抗,充分體現人性化辦案的理念,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5、不斷創新工作載體,加強政法幹警執法辦案的能力建設。要以政法機關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創建學習型政法、培養學習型幹警」活動為載體,把發揚優良傳統與開拓創新結合起來,不斷改進政法幹警的群眾觀點和群眾工作教育培訓的方式方法,積極開展群眾工作崗位練兵、業務技能大賽、辦案標兵評選等創先爭優活動,全方位多層次地提升幹警執法辦案水平,努力培養政法幹警掌握為群眾服務的新知識、新技能。要繼承和發揚政法工作群眾路線的優良傳統,堅持與時俱進的精神,根據經濟社會變革和群眾狀況的變化,積極探索創新群眾工作的途徑與方法,使群眾工作充滿生機和活力。要教育政法幹警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六個不準」的規定,堅守廉潔底線,杜絕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維護政法機關的良好形象。
總之,堅持政法工作的群眾路線,樹立群眾觀點,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常抓不懈,持續推進。只有這樣,政法機關才能擔負起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重任,堅守住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完成好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