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取消參公人員會怎樣
總結來說,參公人員身份比較尷尬,介於行政編和事業編之間,但本質上還是事業編。不過不管如何,目前來看,以前的參公人員,基本上還是按照公務員來管並芹理的,在沒有新的改革出來之間,是沒有太大影響的。
事業單位取消參公之後,參公人員的安置問題,部門不同、地方不同,方案也是不同的,總結來說,參公人員身份比較尷尬,介於行政編和事業編之間,但本質上還是事業編。不過不管如何,目前來看,以前的參公人員,基本上還是按照公務員來管理的,在沒有新的改革出來之間,是沒有太大影響的。
一般來說有以下兩種調整方式:
第一、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一刀切”,在正式文件下發前的參公人員,一切照舊,新進人喊蔽乎員按照改革後的單位性質,享受相應的待遇,在人事晉升上,按照改革後的管理規定執行。也就是老人仍是參公管理,新人則是純粹的事業編制。鄭悉
第二、參公事業編轉行政編
有不少參公事業單位,在此前的改革中,採用這種方法。但由於公務員是“凡進必考”、編制數量上也很緊張,所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轉成行政編,需要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但這些崗位,是定向的,不對外開放招錄的。如果在考試中失敗了,身份也就只能定格在事業編上了。
Ⅱ 在事業單位工作但是不是公務員如何變成公務員
你其實你的概念不準確,行政單位或者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的事業編也算是公務員的,你的意思應該是說怎麼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吧?
現在事業編轉行政編基本是不可能了,以前的話還可以通過調任行政編,但是公務員法施行後基本就不能了,調任基本絕跡了,而且如果你是在省市事業單位的話,那就更難了,因為這些單位如果提拔的話,只是要提拔副處級才轉行政編,當然如果你是縣鄉,那就還能操作,以前就是提拔副科——也就是副鄉長——能轉行政編,但是現在很少了。
不過如果你是參公事業編的話,那無所謂,所有工作待遇跟行政編都是一樣的,沒什麼差別,而起事業編也能有行政級別,比如事業編的正科。
所有不要糾結這個問題了,當然如果你有路子有關系,現在中國沒有辦不了的事,你應該懂是什麼意思吧。
Ⅲ 事業單位改革了,參公的怎麼辦
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改為行政機關或參公;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將逐步轉為企業;承擔公益服務功能的,將轉為公益類事業單位,突出公益服務職能,弱化事業單位屬性。所有改革將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後,其人員編制將分成三種類型:
1、過渡為公務員或參公身份。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行政機關或參公單位後,其原來行使行政職能的在編人員,將統一通過過渡考試的方式,整體轉為公務員或參公身份。其餘人員將被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或保留到現單位(已剝離行政職能)繼續從事公益服務職能。
2、繼續保持事業編制。公益一類和大部分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將保持現狀,繼續保留事業編制。
3、取消編制轉為企業人員。部分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和高校,將逐步取消事業編制脫離體制,實行合同化管理。其餘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事業單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為主,將全部轉為企業,人員編制除耐彎部分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將全部取消編制,推向市場。
(3)事業單位不參公怎麼解決擴展閱讀: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並畝擾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原人事部部長趙東宛在其題為《機構改革勢在必行》的報告中提到人員安排的途徑時指出,「從機構改革試點城市的情況看,可以採取以下途徑:一部分人員隨著改革轉移到經濟綜合監督等需要加強的部門;一部分人轉移到投資公司、行業協會和信息、咨詢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其中有大多數被分流到事業單位。
Ⅳ 遼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08年)不能參公問題
你描述得比較糾結。應該說,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凡進必考。
你把握這個原則就對了。
只要你是正式通過全省或全市招考進去的話,轉正後登記,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具銷畢體情況的話,你談明也不用太急。你把原始資料或一些憑證,拿去找當地人社局,咨詢相關分管領導,認真聽取關於所謂「違含斗告規進入」的具體意思。
祝你好運!
Ⅳ 我在縣級的規劃局工作,單位是事業單位,未參公,不知道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會是什麼前景求高人指點
1、目前事業單位改革不明朗,但大體是先分類,再改革。規劃局一般是建設局下的祥核二級局吧?各地不一樣,我不是很清楚。
2、你要看你們單位是否具有行政或執法職能,比如城管局以前是建設局下的事業單位,現在參公了。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在近幾年都轉成參公單位了,而你們單位還沒轉參公,這就是個問題了。參公的下一步可能並桐宴運到行政序列,而沒參公的有公益性質的會保留,像公有的學校、醫院、研究所,沒有公益性質的會轉成國企或轉制,像展覽局這類只是借著公共資源在做經驗活動的,財政只負責部分事業編的工資直到退休,局梁這個是按以往的經驗判斷的,具體政策不明朗,瞎猜。
3、即使是你們單位劃分到行政序列,你們也要進行考試的,因為現在參公事業編和行政編都需要按照公務員法考試,這個裡面講究就多了,比如說沒有進過考試的參公事業編要轉成公務員,必須要副科級實職以上。而普通事業單位是無法直接轉任參公或公務員編。所以重新考試應該是跑不脫的。
Ⅵ 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人員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如何處理
1、如果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機構,不再參公。其人員除極少部分隨職能劃轉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人員將保留參公待遇,分流到事業單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輪機構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和編制實行限額管理,沒有多餘的編制用於置換事業人員,因此大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包括參公身份)都將保持編制現狀不變,無法置換行政編制轉公務員。這是大環境,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
2、如果是執法類機構,保持現狀。本輪機構改革,從中央到地方已經非常明確,除執法機構外,其它事業單位都不在參公。執法機構的改革,具體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執行。目前現狀,執法類機構如果沒有轉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參公現狀不變,其人員參照執行。
3、如果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一類保持現狀,二類視情況而定:效益不好的,剝離收費或經營職能,改為公益一類;效益一般,可以維持自負盈虧,不需要財政加大投入的,維持現狀;效益好的,主體職能是經營或收費的,直接改企。其人員除少部分隨職能劃轉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全部取消編制,改為企業人員。
(6)事業單位不參公怎麼解決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要求編制和崗位相互對應。混崗混編是違規行為,行政機關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和極少部分供工勤人員使用的工勤編制。
由於行政編制少,大部分行政機關編制不夠用,尤其是縣區一級。為了彌補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機關使用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代替,或者是超編使用工作人員,這些雖然合情,但不全理,是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的行為。
解決的原則:首先是嚴禁超編調人,調整人員的時候,先要在機構編制部門辦理「控編卡」,如果有空缺編制,才能採用招考、遴選、調任等方式,為單位調整加強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編混崗。行政機關只能使用行政編制或者工勤編制,不管是下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還是在機構改革中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都不能供機關人員使用。調整使用的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要嚴格按照個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應的機構使用相應的編制,即使因工作借調,也不能超過6個月。
Ⅶ 通過全區考試考入事業單位,但是參公後發現時管理人員身份不能參公,如何補救~!
我覺得你們說的不對,樓主很有可能是工人身份,不是幹部身份。又因為沒有幹部身份,不能進入行政、參公和事業編制。但其他21個人都是幹部身份,因此參公不受影響。
如果我猜的不錯,樓主的全日制學歷應該比一起考進來的21個人都低,很可能不超過全日制中專。
補救方法目前沒有。或者很勉強的說只有一個: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行政編制,徹底擺脫工人身份。可能性低,公務員考試很難,又基本都有學歷限制。
情況不容樂觀,據我所知,目前全國只有4個省可以有條件的允許工人身份參照公務員管理。4個省是浙江、山東、四川、重慶。如果樓主在這4個省,可以想想辦法,如果不在,沒辦法。除非造假檔案,但那就屬於歪門邪道,發現了要處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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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你的補充,和我說的一樣。目前這個確實比較尷尬,身份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雖然現在已經弱化了一些,但還一直在沿用。全日制中專以下會被定位為工人,工人不能提拔,也不能參照(當時主要是為了提高幹部的知識水平)。你的處境和我前面所說的一樣,不好改變,只能寄希望於全國大政策的改變。好消息是身份限制進一步弱化,中央已經開始試點在農民中考錄公務員。壞消息是政策的調整是一個長時間的過程,你恐怕趕不上了。
同情樓主,有時候人的命運就是如此奇怪,都好像隨波逐流的草葉,被時代所限制。
另外,你一定再自己想想,你有沒有讀過全日制中專?不需要大學本科,只要是中專,你的身份就能完全改變。
另外,可以考慮參加公務員考試,這是塊很硬的牌子,考上就可以改變身份,哪怕你是農民,身份也能變成幹部。
Ⅷ 原參公事業單位的聘干如何解決
1、沒有參公。 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才能被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簡稱「參公」。原單位的事業人員,統一過渡為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行政職能從事業單位剝離出來,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沒了有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沒有了參公依據,統一取消參公屬性。因此,今後事業單位不再參公。(包括行政執法)
2、沒有聘干。 幹部工人身份差別,本來就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產物。1997年、2001年、2005年中組部三次發文,嚴禁「以工轉干、代干、聘干」等做法,工人不能以幹部身份提拔任用。行政部門中提拔為領導幹部的工人,逐漸退出實職, 只能享受該級別待遇, 不能擔任一線領導職務,不能再進一步晉升,不能過渡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不分幹部工人身份區別,只要學歷、資質等基礎條件符合,就可以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自由競聘,享受該崗位待遇。
3、身份轉變。 事業單位改革,原參公人員只暫時保留身份和待遇,等待新的人事管理政策出台。這就意味著,單位屬性已經改變,個人身份改變也只是時間和方式問題。包括行政執法事業單位,不再參公,不再審批新的參公人員,新增加人員統一按普通事業人員對待。
如果你屬參公人員,按照規定在晉升方面可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也就是說參公人員的晉升完全可以參照公務員來。
不過相對而言,參公人員的晉升渠道比公務員要窄得多,由於目前國家還沒有出台統一的規定,明確參公人員(不含參公管理的群團機關人員)能否直接轉任到行政機關。所以參公人員的晉升渠道大多僅限於本單位,如果你所在單位層級高,空間自然就大些,反之層級越低,晉升空間就越小。
參公是一種口語化的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公務員與參公人員是有區別的,編制性質不同,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人員是事業編,不過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還是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自2001年8月中組部、人事部、中央編辦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禁止「以工代干」或「轉干」後,類似的聘干行為就不允許再在事業單位出現了。因此,像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如果是已經進行過公務員登記的(參公單位人員也需進行公務員登記),那麼恭喜你,說明你已經轉身份成功,是地地道道的參公事業編人員,可以參照公務員管理享受相應的工資、職務晉升,不受任何限制。
而如果你沒有進行過公務員登記,甚至連基本的事業編制列編表都沒有,那麼可以肯定的是,你不具備參公事業編制,你的身份還是工人, 按規定不能轉干,不能參公,也不能提拔 ,只能分流安排到其它事業單位安置,按照工勤崗位人員對待核發工資待遇。未來想要轉變身份成為幹部,唯一的方法只有:考試!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咨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看回答很多人不明白啥是聘干。聘干一般出現在事業單位,事業單位里有工人身份(很多是退伍士官),幹部身份。因為事業單位是實行聘任制,所以工人身份的可以聘任為幹部,聘任為幹部就可以走管理崗或者專技崗,要不只能走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的職稱。待遇上聘干要好一些,也可以任科長副科長。
現在事業單位改革,面臨少數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機會轉為公務員行政編。具體能不能有機會轉,主要還是看各地政策和編制是否富裕,現在遼寧和江西有相關的政策,貌似聘乾的不可以。但是各地情況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
原來被聘干成功,就有效。沒成功就沒有指望了。成功否,自己完全應當知道。
根據聘用合同辦
聘干是多年前的講法,當前應該屬於工人身份管理崗
部隊的戰士都可以提干,部隊轉業地方的軍人,在行政事業單位只能這么平凡的干一輩子
說白了就是關系戶又考不上偏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談談個人的觀點:一是1999年對鄉鎮機構改革當中,事業單位沒有納入改革范圍,對於在鄉鎮機關工作人員既有聘干、工人身份的機關幹部享受參公待遇,隨著機構改革的進一步完善,聘干不再續聘,只有工人身份,象這部份人在辦理退休時如何認定身份;二是這部份工作人員都是年紀偏大,又不是公務員身份,又不是事業編身份,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證怎麼填寫身份,在鄉鎮機關工作了三十多年,到頭來連自己的身份都搞不懂,聘干不是成了一句空話;三是聘干這個程序有兩種:1.縣委組織部通過考試制度聘用了一批鄉鎮部門的幹部,都已經過渡為公務員;2.勞動人事部門聘甩了一批鄉鎮部門的幹部,經過了市人事部門批準的聘用幹部,同時聘用的幹部可待遇卻不同。
我認為這部份幹部大部分都是從村一級選上的鄉鎮幹部,在鄉鎮工作了幾十年,在辦理退休時,應該明確他們的工作身份,畢竟他們也是從事過幹部隊伍的工作。
Ⅸ 請問事業單位要怎樣才能參公
答:請問事業單位要怎樣才能參公?這個問題回答很簡單,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你所在單位及人員所從事的工作,是具有政府行政職能的工作,這樣就具備參公條件了,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文件精神,你單位可以提出單位及人員參公申請,經上級批准後,事業單位就參公了,事業單位的人員就成為參公人員了,根據公務員法,參公人員與公務員屬於一個系列,工資及待遇按照公務員法執行。
Ⅹ 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公務員單位的范圍主要包括國家黨政機關(比如工商局、人事局、市委、縣委、宣傳部之類的,這個很容易理解,一般人都知道),人大、政協、民主黨派(九三學社、纖培民革等)以及其他一些社會團體(工會、婦聯之類的),在這里工作的正式編制人員一般都為公務員,除了個別工勤編制(比如司機)。
事業單位主要是負責技術事務性裂豎槐工作的單位或者從事具有公共事務性質的單位,比如學校、醫院、圖書館等等之類的,有些地方的一些政府機關二級局也是事業單位,尤其在市縣級別,比如交通局下的公路肆友局、建委下的城管局,農業局下的農機局等等,雖然這些單位也叫局,但是卻為事業單位性質,在裡面的工作人員不屬於公務員。但各個地方也是不一樣的,一些地方把這些單位歸類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有些歸類為一般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工作性質和公務員基本一致,由於不能直接歸為黨政機關,所以採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叫法,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待遇採用和公務員一樣的執行方式,經費來源部分單位由財政全額撥款,部分單位採取財政撥款與自籌資金的方式解決。
公務員單位、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准確劃分沒有統一標准,各個地方不一樣,有些單位在某些地區為公務員單位,但有些地方可能為參照或者一般事業單位。
在黨政機關中,一個單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需要嚴格區分,即使工作崗位相同,但是事業編制人員一般情況不可能直接轉為公務員編制,除非通過專門的公務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