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伍軍人考事業編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退役軍人報考國家公務員,同等條件下會優先錄用。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高山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蠢念型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帶猜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2. 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有哪些優待政策
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政策如下:
1、適當放寬招錄(聘)條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聘用職工時,對退役軍人野轎的槐嘩年齡和學歷條件適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聘用退役軍頌明肆人。
2、定向考錄和優先錄用。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優先錄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3、擴大基層公務員招錄數量。各地特別是邊疆地區、深度貧困地區結合實施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等戰略,設置一定數量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退役軍人招考,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縣鄉逐步擴大招考數量。
對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很多省份每年事業單位招聘時專門拿出崗位招錄;服役滿5年的,參加公務員招聘時,共享國家「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招錄專項計劃;服役期間視為工作經歷,退役後1年內同當年應屆畢業生一樣推薦就業,服役滿12年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3. 退役軍人優待范圍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四章優待第三十一條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凱滲冊、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 工齡 職工的各項待遇。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繼續享受該單位職工家屬的有關福利待遇。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應當保留。服現役期間,除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 承包合同 的約定繳納有關稅費外盯宏,免除其他負擔。 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第三十二條國家對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 醫療費用 按照規定予以保障,由所在 醫療保險 統籌地區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單獨列賬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 工傷保險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有工作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沒有工作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解決。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以外的醫療費用,未參加醫療保險且本人支付有困難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給予補助。 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醫療優惠待遇。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中央財政對撫恤優待對象人數較多的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用於幫助解決撫恤優待對象的醫療費用困難問題。 第三十三條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殘疾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 工傷 人員同等的生活福利和醫療待遇。所在單位不得因其殘疾將其辭退、解聘或者 解除勞動關系 。 第三十四條現役軍人憑有效證件、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以及民航班機。殘疾軍人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待。 現役軍人憑有效證件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享受優待,喊升具體辦法由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規定。殘疾軍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五條現役軍人、殘疾軍人憑有效證件參觀游覽公園、博物館、名勝古跡享受優待,具體辦法由公園、博物館、名勝古跡管理單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六條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 徵兵條件 的,優先批准服現役。 第三十七條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出現役後,報考國家公務員、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接受學歷教育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助學政策。現役軍人子女的入學、入托,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教育部門規定。 第三十八條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居住農村的撫恤優待對象住房困難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幫助解決。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九條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隨軍的現役軍官家屬、文職幹部家屬、士官家屬,由駐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隨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駐軍所在地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應當接收和妥善安置。隨軍前沒有工作單位的,駐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安置。對自謀職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第四十條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官,其符合隨軍條件無法隨軍的家屬,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一條隨軍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條例和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撫恤優待。 第四十二條復員軍人生活困難的,按照規定的條件,由當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條件。 第四十三條國家興辦優撫醫院、光榮院,治療或者集中供養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撫恤優待對象。
退役軍人的就業保障特別規定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1987/12/12):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退伍義務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下列人員:(一)服現役期滿(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現役的;(二)服現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級以上機關批准提前退出現役的:(1)因戰、因公負傷(包括因病)致殘,部隊發給《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的;(2)經駐軍醫院證明,患病基本治癒,但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現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經治療半年未愈的;(3)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4)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5)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第三條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必須貫徹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針。第四條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安置工作的情況設置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或者指定工作人員負責辦理退伍義務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設在民政部門,人民武裝、計劃、勞動人事等各有關部門應當協助民政部門做好退伍義務兵的安置工作。第五條接收退伍義務兵時間,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當年的規定執行。因氣候或地理原因;經國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遲退伍的,可相應提前或推遲接收。第六條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認真組織接待。第七條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三十天內,持退伍證和部隊介紹信到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然後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報到,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介紹信辦理落戶手續。第八條退伍義務兵原是農業戶口的,由當地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按下列規定安置:(一)對確無住房或者嚴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體幫助又確有困難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一定數量的建築材料和經費幫助解決;(二)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應當安排工作;(三)對有一定專長的,應當向有關部門推薦錄用;(四)各用人單位向農村招收工人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退伍義務兵。對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義務兵和女性退伍義務兵,應當給予適當照顧。第九條原是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服役前沒有參加工作的,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辦法,各接收單位必須妥善安排。具體安置按下列規定辦理:(一)每年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前,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下達預分勞動指標,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後先安置,待國家計劃下達後統一結算;(二)在部隊獲得大軍區(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時,應優先照顧本人志願;(三)在部隊榮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照顧本人特長和志願;(四)在部隊被培養成為有一定專業和特長的,安排工作時,應當盡量做到專業對口;(五)無正當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隊開除軍籍或除名的;在部隊或者退伍後待安排期間犯有刑事罪(過失罪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處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不負責安排工作,按社會待業人員對待。第十條因戰、因公致殘的二等、三等革命傷殘軍人,原是城市戶口的,由原徵集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農業戶口的,原徵集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廢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第十一條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退伍後原則上回原單位復工復職。對於因殘、因病不能堅持八小時工作的,原工作單位應當按照對具有同樣情況的一般工作人員的安排原則予以妥善安置。退伍義務兵原工作單位已撤銷或合並的,由上一級機關或合並後的單位負責安置。第十二條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並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第十三條退伍義務兵報考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十四條對在服役期間家庭住址變遷,退伍時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戶安置的,經父母所在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證明,應當允許。但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第十五條義務兵從兵役機關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隊批准退出現役止,為服現役的軍齡,滿十個月的,按周年計算。退伍後新分配參加工作的,其軍齡和待分配的時間應計算為連續工齡。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入伍前的工齡和軍齡連同待分配的時間一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享受與所在單位職工同等待遇。第十六條退伍義務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後,逾期半年無正當理由,並經多次教育仍不報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不再負責安排工作,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社會待業人員對待。
4. 退役軍人優待項目
一、殘疾軍人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1.憑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和軌道交通工具,並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
2.參觀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免收門票費。
3.乘坐境內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民航班機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惠。
4.持證人全年預訂中國聯合航空所屬機票享受預訂艙位折上9折優惠,優先值機、登機,還可享受保障專班號航班上客艙提供專屬問候/廣播,登機禮遇服務。
5.持證人每周在中國石油所屬自營加油站加註的第一單汽油時享受9.4折優惠,與所在區域公司開展的其他優惠可以同時享受。
6.持證人享受EMS、德邦快遞寄件8折優惠;持證人享受順豐快遞「每周首單」寄件8折燃陵優惠。
7.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報考市內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或實行降分錄取。
8.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為重慶戶籍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可在戶籍地優先入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幼兒園、托兒所。
9.駐渝軍隊醫療服務機構和市內公立醫療服務機構,提供普通門診優先掛號、取葯、繳費、檢查、住院服務。
10.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隨同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二、退役軍人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1.參觀國有及國皮搜戚有控股的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免收門票費。
2.為持優待證的退役軍人提供「機票購買優惠」,即持證人全年預訂機票享受預訂艙位折上9.5折優惠;參戰參試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全年預訂機票享受預訂艙位折上9折優惠。
3.持優待證的退役軍人每周在中國石油所屬自營加油站加註的第一單汽油時享受9.7折優惠;參戰參試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獲個人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等持證人享受9.4折優惠,與所在區域公司開展的其他優惠可以同時享受。
4.持證人享受EMS、德邦快遞寄件8.5折優惠;持證人享受順豐快遞「每周首單」寄件8.5折優惠;參戰參試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獲個人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等持證人享受EMS、德邦寄件8折優惠,順豐快遞「每周首單」寄件8折優惠。
5.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規定享受復學、調整專業漏橋、專升本、攻讀研究生等優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可申請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6.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專科畢業生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專升本學歷教育;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政策。
7.符合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招聘條件的退役軍人,參加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招錄或招聘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8.駐渝軍隊醫療服務機構和市內公立醫療服務機構,提供普通門診優先掛號、取葯、繳費、檢查、住院服務。
9.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
三、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基本優待目錄清單
1.憑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和軌道交通工具,並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
2.參觀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免收門票費。
3.為持優待證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提供「機票購買優惠」,即持證人全年預訂機票享受預訂艙位折上9.5折優惠。
4.持優待證的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每周在中國石油所屬自營加油站加註的第一單汽油時享受9.7折優惠;持優待證的烈士遺屬享受9.4折優惠,與所在區域公司開展的其他優惠可以同時享受。
5.持優待證的烈士遺屬享受EMS、德邦寄件8折優惠,享受順豐快遞「每周首單優惠」寄件8折優惠;其餘優待證持證人享受8.5折優惠。
6.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報考市內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或實行降分錄取。
7.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校按規定享受招生加分和照顧政策。
8.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為重慶戶籍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可在戶籍地優先入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幼兒園、托兒所。
9.符合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招聘條件的烈士子女,參加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招錄或招聘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10.駐渝軍隊醫療服務機構和市內公立醫療服務機構,按照保證質量、方便就醫的原則,開通優先窗口,提供普通門診優先掛號、取葯、繳費、檢查、住院服務。
11.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優先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可使用優先通道(窗口),隨同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十五條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在接收退役軍人時,向退役軍人發放退役軍人優待證。
退役軍人優待證全國統一制發、統一編號,管理使用辦法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5. 有哪些只招退伍軍人的事業編
1.退役軍人事務部
這個單位對於退伍士兵來說肯定是聽說過的,該部門主要是承擔退役軍人新聞宣傳、政策解讀、各類報道、文藝活動等工作拍租,也可以理解為服務於退役軍人群體的平台。如果之前在部隊就是干文藝工作,熟悉新聞宣傳、管理、營銷等工作的話,那麼報考這個單位是很不錯的。
從招聘條件上來看,大部分地區面向退役軍人優先招錄。但是畢竟是專業型崗位,對於學歷和專業會有一定要求,比如本科學歷,有一定宣傳經驗等。因為在崗位中會涉及寫材料、做宣傳、解讀政策等工作,需要個人有文化知識積累。
在這里上班,同事大多也是退役軍人,平時也可以回顧戰友情、聊聊部隊的故事,適應襲伏兆起來還是比較快的。而且作息這塊比較固定,朝九晚五就能下班,回家也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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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警察
如果說覺得退役軍人事務部報考難度有點高,那麼還可以選擇法院的崗位。比如司法警察每年上半年都有大量的崗位開放招錄。這個崗位主要負責維護審判秩序、對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刑事審判中負責押解、看管被告人等等。
司法警察比其他警察崗位要輕松點,平時的工作不會很忙,而且作息比較規律,跟著法院的作息是一塊走的。如果有外勤活動,就需要與其他警務人員一同協作。干司法警察對於學歷要求不高,一般以大專為主,而退役軍人報考有優先錄取的機會。
因為工作地點在法院,所以吃飯、工作服都是單位承擔,個人也不用花錢,如果報考的是離家近的法院,那麼還是比較輕松的。
3.消防隊伍
最後再來說說消防員崗位,這也是很多戰友會選擇的崗位之一。消防員的入職門檻說高不高說低不低,但對於退役軍人來說是非常友好的。比如體能測試廳春、筆試都不算難,而平時的工作、訓練也很符合部隊的要求,戰友們報考的話學歷可以放寬到高中的水平,大部分人都能夠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