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年假多少天
一、年休假有多少天
1、年休假有多少天,需視情況而定:
(1)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享有5天年假;
(2)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享有10天年假;
(3)連續工作已滿20年的,可享有15天年假。
2、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老穗擾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侍旦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族罩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
2. 事業單位年休假規定2023
事業單位年檔拍假的天數: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 2.累計工作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 3.累計工作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的相關規定: 1.事業單位的年假,不是統一的標准,而是按照職工的累計工作年限計算,實行累進的標准。 2.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勞消蠢告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拿明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 事業單位有年假嗎
事業單位有年假。企事業單位休年假規定如下: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辦法如下:
1、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慎談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於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寬正碰數。
2、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徵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3、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清租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 事業編制年休假是多少天
關於事業單位相信很多人都會多多少少有所了解,雖然事業單位比起私企來說工資不是客觀,但是其福利待遇也是和正式有編制的公務員差不多的,因此這也是事業單位受到很多人勞動人員的青睞。一、事業單位年休假的天數多少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二、哪些情況不享受帶薪年休假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②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穗稿迅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以上第1、3、4、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三、事業單位年休假補貼會計科目事業單位未休年假報酬敬培計入「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1、「事業支出」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事業支出科目下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進行明猜此細核算。根據財政部制定的《201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其中「工資福利支出」分設7款: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經營支出」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3、事業單位未休年假報酬屬於工資福利支出下的「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5. 事業編年假有幾天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的年休假天數是按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來算的,如果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是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假是10天;已滿20年的,則年假是15天。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應當保證職工年休假,職工在休假期間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各單位無特殊原因,應強制安排幹部職工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請病、事假一年7天至15天的,不在享受休假工資報酬。
(六)、機關借調人員按此規定執行。借調期間一年累計請病假超過30天的、事假超過20天的一_退回本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6. 事業單位年休假規定2022
2022事業單位年休假的規定是: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是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是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是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檔拍。
如果職工有以下情形,則不享受當年的年拿明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
2、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並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消蠢告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7. 事業單位一般一年可請假多少天
1.帶薪年休假能夠休幾天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哪些情況不享受帶薪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以上第(二)、(三)、(四)、(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麼辦
(一)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於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二)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徵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三)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餘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4.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怎麼算
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一)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
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5.哪些情況不享受年休假工資報酬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注意:以上信息均為手動整理,相關數據來源於網路資料匯集整理,如有遺漏,歡迎留言補充,謝謝!2022年及2023年事業單位招考信息如有變動請以官方發布的最新數據為准,本文僅供參考。
以上,就是高頓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事業單位一般一年可請假多少天,年假最長15天的主要內容,祝大家考編順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單位。更多事業單位內容咨詢,請登陸高頓公務員考試網中的事業單位欄目。
8. 事業單位年休假天數
事業單位年休假天數如下: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新進虛余用人單位且符合已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除以365天乘以職工本人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李凳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哪譽旅,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9. 事業單位年休假多少天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麼辦?
(一)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於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二)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徵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三)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餘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1、單位應保存兩年考勤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已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應保存兩年的工資支付記錄備查,故在兩年期間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考勤和休假事實負有舉證責任,超出兩年范圍的,舉證責任轉移至勞動者,勞動者應就自身的休假事實提交證據。
2、未休假協商次年補休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即單位可以在第二年安排補休上一年度的年休假,可見年休假存在可以集中、分段和跨年度安排的特點。
一些企業會在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勞動合同中附加「當年帶薪年休假沒有休完的,將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清零」等類似規定。因此每到年底,這些公司的職工們往往被迫扎堆休假,也有人會提出質疑,這樣的規定合理么?
其實,這樣的規定不合理也不合法。用人單位不能以跨年為理由隨意將員工的未休年休假清零。如果勞動者當年度尚有年假未休的,可以與單位協商在次年補休,或者要求單位按照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3、連續工作和累計工作
許多勞動者將上述法律規定中「連續工作滿一年」和「累計工作」相混淆。這里特向大家進行簡要的區分:享受帶薪年休假這項福利的前提是「連續工作滿一年」。許多勞動者誤以為入職當年就可以申請年休假,其實不然。法律規定「連續工作滿一年」,是指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後曾經在同一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連續、不中斷地工作滿12個月,之後才開始享受年休假。即使勞動者不是初次參加工作,只要存在中斷工作、停止工作的情形,均需要重新工作滿1年後,才能再次開始享受帶薪年休假。
而「累計工作」年限則是當以實際工作時間為標准,是全部工作時間的相加。簡單而言,「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規定關繫到勞動者從何時開始可以享受年休假,而「累計工作」的規定關繫到勞動者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天數。關於連續工作和累計工作時間的證據,可以通過檔案記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加以證明。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為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實施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第三條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