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企職工轉事業單位要怎麼調
國企調入事業單位規定:
1、領導幹部。
縣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科以上,可以直接調到事業單位任職;
市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處以上,可以直逗祥接調到事業單位任職;
申請的時候需要現單位直屬領導同意批准,也需要想調去的單位同意接收。
2、特殊人才。
具備一定專業技術能力,屬於事業單位急需引進人才,可以通消大過人才引進的方拿指豎式進入事業單位任職。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任資格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四)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⑵ 國企調入事業單位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任資格條件:事業單位調任規定(試行)(中組發[2008]6號)第六條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哪橡(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含緩寬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四)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談亮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⑶ 如何從央企轉到政府
法律分析:如果雹扮你確定自己現在是正式編制,也就是說你確定自己在央企是幹部身份的話,有兩個途徑。1.你可以調到即將參公的事業單位,你調入後,等該事業單位參公了,你就是參公人員,跟公務員的政治和福利待遇一樣,而且參公人員也是統稱公務員的。但這個有難度,因為你很難知道哪個事業單位會參公。2.你可以在該央企升遷到副處級別,副處級別可以不受限制交流到機關單位,調入後你就是公務員副處。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姿肆罩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跡鬧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⑷ 國企轉事業編制的規定
國企調入事業單位的規定:
1、領導幹部。縣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科以上;市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處以上;省一級,國企領導比照相當於副處以上的,都可以調到事業單位任處級幹部。
2、特殊人才。具備一定專業技術能力,屬於事業單位急需引進人才,可以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進入事業單位任職。
國有企業變為事業單位,其職工身份是按照合同制與單位建立關系,屬於勞動合同關系。如果是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的話就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如果是實行聘用制的人員,那麼部分適用勞動合同法。國企對應行政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按政策規定可以調整到行政事業單位任職。這需要達到一定級別,在省級及以上組織部門管轄權力范圍之內,才可以實現。國企和央企的普通員工,是不可能通過調動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目前,事業單位凡進必考,想通過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入,基本不可能。
國有企業也是負責全民所有制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從性質上說就是有一致性的。可以理解為都是國家的服務部門,也就是系統內部的,當然可以調動了。大型國有企業都是由行政級別的,例如中石化和中石油都是部級單位,老總都是國家部級幹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⑸ 企業編制可以轉事業編制嗎
公司編制的人是能夠轉為事業單位編制的,具體如下:
事業編制的人員和公司編制的人員的差別在於,事業編制的人員的薪水是政府全部或差額撥款,保障性強;薪水級別調整的次數頻繁(有專門限定),每一級別薪水高於公司。退休薪水也大大高於公司。每次職稱的評定都有定量的名額,即有上報基本就能夠評定。
公司編制的人員薪水為公司自收自支,薪水可否照常發放取決於公司收益。薪水級別調整是國家不是強制性限定,由公司根據自身收益決定可否調整,職稱的評定無定量的名額,達到要求才能參評,但可否評上無保證。就業時事業編制是優惠政策中的一條,到公司就業的能夠享受財政補貼。
如果享受到公司就業事業編制的待遇,能夠先和公司商量具體的薪水及福利待遇,隨後由公司向政府提議申請,最後與政府簽訂合同。以借用的名義到公司就業,如果兩三年後,畢業生不願意繼續在公司就業的,能夠再回到政府部門的事業單位就業,享受事業編制的待遇。
另外,在某些地方區,某些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到事業單位工作,可根據所學專業任意選擇工作單位,不受單位編制、職位限制,先進後出,由組織人事部門直接推薦到用人單位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拒收,不實行見習期,上浮兩檔職務薪水,三年內每年可享受500元生活補貼費。持續工作滿5年後,轉為固定薪水;專業對口的,2年後直接確認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⑹ 國企可以調動到事業單位嗎
法律分析: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很難。
國企的話有可能,而且需要是國企對應行政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按政策規定可以調整到行政事業單位任職。這需要達到一定級別,在省級及以上組織部門管轄權力范圍之內,才可以實現。
國企和央企的普通員工,是不可能通過調動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目前,事業單位凡進必考,想通過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入,基本不可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對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的條件規定為:一是生產經營的需要;二是在程序上必須在加班加點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三是加班加點的時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總時數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⑺ 國企調任公務員的條件
有兩種方式可以實現從國有企業職工到行政編制的轉變
雙向交流
在央企和省屬國有企業中,一些高管,尤其是一把手,本身就是行政編制,他們是可以在機關和央企(國企)中進行雙向交流的,有時候任職於機關,有時候又任職於央企或國企高層,不少機關的領導之前都有央企任職的履歷。
人才引進
各地都有自己獨特的「人才引進」策略,他們往往獨辟蹊徑圓判,把北大、清華、人大等名校的博士生、碩士生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直接招引到當地,安排到當地國企或者機關單位任職,這是區別於國考、省考之外的一項特殊的人才招錄方式。有些地區「求賢若渴」,比如西部地區、基層等,不通過考試直接進入事業單位或機關任職也不是不可能。
企業轉公務員的流程是這樣的
一是先到政府行政單位掛職,如科級就到地市級的行政單位掛職科級(一般是副職),處級就到省級的行政單位掛處級(一般是副職),總部的廳級就到省級和地市級的行政單位掛廳級(一半是副職)。
二是看掛職期間的業績表現,表現好的,地方政府看中了,自己也願意留在公務員隊伍,基本上就可以轉為公務員了。如果業績一般,掛職到期了,基本上是回到原企業單位工作,有的可以得到升職,有的原職不變。筆者所在的單位也是央企,北京總部有個部門的總經理到一個地級市掛職副市長,三年掛職結束,正式轉到地市任常務副市長,完成了從企業管理崗位到公務員的轉變。
公務員和事業編有什麼區別在哪?
「經費來源不一樣(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有三種撥款方式);工作職責不一樣(公務員主要從事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編人員主要從事社會公益性工作);用人方面不一樣(公務員的錄用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事業編人員的錄用參照國家勞動法有關規定);待遇福利不一樣(事業編人員比公務員有更大的靈活性)
綜上所述,關於國企調任公務員的條件的回答,是先到政府行政單位掛職,如科級就到地市級的行政單位掛職科級(一般是副職),處級就到省級的行政單位掛處級(一般是副職),總部的廳級就到省級和地市級的行政單位掛廳級(一半是副職)。
法律依據:《公務員調任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調任,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談大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領導成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調任必須遵守下列紀律:
(一)調任審批或者備案機關應當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審核把關,不得隨意降低標准,放寬條件;
(二)調入機關應當嚴格履行有關程序,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弄虛作橘侍改假,搞不正之風;
(三)調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法規、政策,提供真實情況,不得突擊提拔;
(四)參加考察的人員應當如實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不得隱瞞、歪曲事實真相;
(五)調任人員應當遵守有關規定,接到調動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行政、工資關系等有關手續。
⑻ 國企普通員工如何轉變成公務員需要進行報考嗎
國企的普通員工想要轉成公務員的話,那麼就要去進行考試,這樣才可以轉變;是需要進行報考的,是要進行報考公務員的考試,這樣才可以轉變成公務員。
⑼ 國企普通員工可以調到事業單位上班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很難。
國企的話有可能,而且需要是國企對應行政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按政策規定可以調整到行政事業單位任職。這需要達到一定級別,在省級及以上組織部門管轄權力范圍之內,才可以實現。
國企和央企的普通員工,是不可能通過調動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目前,事業單位凡進必考,想通過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入,基本不可能。
國企央企人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的途徑
1、事業單位人員可以到下屬企業兼職。為了加強國企央企管理,事業單位人員,通過組織程序,可以到下屬企事業管理崗位任職,或者從事專業技術指導工作。事業單位到企業兼職、任職的,其原來事業單位的工作崗位保留,編制和人事保留,職級正常晉升,不受影響。
兼職或者任職期滿,調回原單位工作,按其考核績效安排到原崗位或者更高級別崗位工作。如果願意在企業繼續工作,或者選擇自主擇業的,可以通過正式程序,辭職後脫離原單位,正式在企業任職,或者自主擇業。
2、國企央企的中級層次以上幹部,可以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和事業單位到企業任職一樣,國企央企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通過一定程序,可以調整到事業單位工作。
除了在企業兼職任職的事業單位幹部回原單位或者其他單位任職以外,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如果需要,通過考核也可以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企業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其條件過於苛刻,而且工作環境影響,可行性不強,通過調動到事業單位就業的企業中層以上幹部,其比例非常低。
網路-國有企業
⑽ 國企到什麼級別可以轉公務員
國企、事業單位一般需要到副處級經過組織部門考察可以調入公務員隊伍。以前是正科級就可以,目前除了江蘇能做到正科級就能轉換公務員身份,大多數地方需要到副處以上。